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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2255-593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9-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2017-09-07   作者: 点击数:  

宋修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环保局坚持把环保倒逼作为产业“转调”的重要途径,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统筹做好“堵”、“疏”、“控”三篇文章,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在“堵”上动真格,牢牢守住环保底线

一是严格环保达标。以深入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为抓手,严格执行山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限产限期治理;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整治无望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同时,严格落实9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要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严禁擅自解除限期治理或恢复生产。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对照国家发布的工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全面梳理落后产能,制定详细淘汰计划,特别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焦化、水泥、建陶、铸造、板材、页岩砖等重点行业企业,逐一甄别,严禁书面淘汰“僵尸”企业;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一律实施“区域限批”,切实降低市区、县城周边的污染物排放强度。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在环境执法上保持常态化、全天候,持续开展夜查、突查、巡查,开展“夜鹰行动”,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动态监管,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全覆盖”。大力推行企业信息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彻底清查“土小企业”,为先进产能和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

二、在“疏”上下功夫,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对污染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坚持“敲开核桃”,逐一研究剖析,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环保标准、区域分布等方面,对治理企业甄别分类,实行“因企施策”。一是推进整合提升。对分布集中、规模小、产出效益低的企业,着力兼并整合一批;对基础较好、治理难度较小的企业,加快改造提升一批;对有实力、有潜力的骨干企业,重点扶优扶强一批。特别是目前正在集中推进的西部板材行业整治,依托国家林产工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加快对现有小型板材企业进行整合,提高生产集中度,做大做强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低碳、环保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实施退城进园。按照《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产业优化布局实施方案》要求以及确定的搬迁企业名单,以临港经济开发区和鲁南化工产业园、临沭化工产业园、兰陵冶金产业园为主要搬迁去向,认真抓好企业搬迁的组织实施,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各县制定相应的“退城进园”计划,合理确定搬迁名单,分期分批搬迁进园,实现园区化发展。三是强化指导帮扶。成立行业企业整治帮扶小组,坚持引导与强制相结合,充分利用政策法规、排放标准、整治规范、环保制度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找准发展方向,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补办手续无望、难以实现达标排放的,要让企业早做打算,并为企业转型转产提供帮助。

三、在“控”上出实招,切实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入手,实施最严格的产业准入、项目准入、区域准入等管理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和环境容量定项目,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五区一律停止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防治增加污染负荷。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严格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二是强化要素控制。严把生产要素供应关,实行电量调控制度和用水指标控制制度。企业用电超过核定电量的,采取用电加价、限期整改等行政、经济手段予以处罚;企业用水超出核定用水总量的,加倍征收水资源费,倒逼企业改进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镇街超过调控总量的,对有关镇街扣减其相应税收。同时,对重点行业实行产能总量控制,加快化解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严重过剩产能。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对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置换,推行煤炭总量控制,严禁使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确保今年新建压缩天然气加气站5座、液化天然气加气站4座,全市天然气年消费量达到7亿立方米。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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