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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2255-104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9-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的答复

2017-09-07   作者: 点击数:  

郁善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三废治理,严控废水污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沂市于2010年和2015年两次代表山东省政府迎接了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并且都取得了全国九大流域排名第一的好成绩。经历了两次“迎淮”,我市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省前列。2016年,临沂市省控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42.8%,无劣Ⅴ类水体。国控断面达标率为100%,西偏泓艾山西大桥断面水质从Ⅲ类提升至Ⅱ类,沙沟河沙沟桥断面水质从Ⅳ类提升至Ⅲ类,云蒙湖湖心断面水质从Ⅳ类提升至Ⅲ类,祊河角沂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至Ⅳ类。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云蒙湖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在强化水污染防治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巩固了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一系列举措加以推进。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的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37个部门参与。市人大、市政协积极组织专项视察调研,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先后出台了《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各县区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大力实行“河长制”、“环保四职责任人”、“两个报告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属地管理、条块管理、共同负责”的责任网络。同时,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9位市级领导包县区,牵头负责、分线督导,推动环保突出问题治理;环保部门副县级以上干部包县区、包行业,一包到底,同责同罚,进一步巩固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二、完善了流域治污综合体系。围绕建设“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示范区”目标,综合施策,持续用力,由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从出境河流到内河支流、从达标治理向水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域治污体系,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突出“治”,提高水质达标水平。一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取缔“十小”企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2016年11月,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国土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的通知》(临环发﹝2016﹞182号),全市共取缔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小型企业39家,其中小造纸3家,淘汰产能约0.21万吨;焦炭企业1家,淘汰产能约40万吨/年。二是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9座,配套管网2367公里,日处理能力达到130万吨,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标准,污泥规范化处置走在全国前列。投资11.5亿元,实施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涑河、青龙河、陷泥河、柳青河、沂河、祊河6条河流综合整治,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三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国率先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划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5家、省级18家、市级43家,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占全市规模养殖场36.9%,居全省第一位。编制完成《山东省临沂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划定省级生态红线14个版块、面积4010.83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22.17%。其中,临沂市生态红线禁止开发区88处。编制了《临沂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6年完成整治村庄150个,完成率100%。

(二)突出“用”,构建再生水回用体系。先后建设再生水管网59公里,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32.7万吨/日,在工业项目、城市景观、园林绿化、道路洒水、农田灌溉、湿地补给等方面实现了再生水的广泛利用。目前,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6个,规模12万吨/日。一是推行企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全市25家重点企业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金锣集团建设1万亩荷塘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日排2万吨再生水全部用于籽莲养殖,既解决了含磷废水排放问题,又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景观效益。二是推行“再生水回城”。在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都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北城新区市政建设过程中,同步配套再生水回用管网;城区278条道路每天3—5次洒水保洁,全部使用再生水;全市14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城利用规模达到18万吨/日。三是推行再生水截蓄工程。在支流、干流建设橡胶坝、闸坝17座,年蓄再生水1.5亿m3,成为沿途工农业用水的重要来源,也为干旱情况下部分干涸河道提供了生态基流。

(三)突出“保”,提高流域生态修复水平。一是实施人工湿地工程。每个县区都实施“千亩湿地”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全部配套建设潜流、表流相结合的人工湿地,增强辖区流域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功能。二是实施“生态河道”工程。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维护河流基本生态。对穿过县级以上城区的21条河流实行“退房还岸”,全部打造“清水廊道”,建设生态河岸300多公里。实行“退渔还水”,清理养鱼网箱4.2万个。三是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各县均编制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对全市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采取企业、政府合作的PPP模式,筹集20亿元建设云蒙湖150公里环湖生态隔离防护工程、城市尾水导流工程等,沿湖3个乡镇、48个村居的农村退水与云蒙湖全部隔离,当地县城的城市尾水经6.5公里人工隧洞改排蒙河,有力保障了城区居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湖泊生态。2016年云蒙湖再次获得国家优良湖泊奖励资金1.72亿元。四是实施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工程。在全国率先开展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示范,实施沂河沂水段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探索了内源治理模式。环保部在我市召开专题研讨会,对这一做法给予了肯定。

同时,在全市“治用保”框架下,按照“点源—污水处理厂—湿地—河流”的递进模式,在每个县区建设符合各自实际的“治用保”综合体,工程总数达22个,以集约高效方式既解决了当地突出区域性污染问题,完善了区域生态系统,美化了区域生态环境。

三、健全完善了严格的奖惩机制。强化政策导向激励,从2014年开始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关于修改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112号),对各县区水质改善情况奖优罚劣,所有县区、乡镇全部设立考核断面,部分流域控制断面延伸到村居。市控考核断面从29个增加到36个,参考断面从2个增加到5个,水质标准均调整为Ⅴ类及以上标准,考核因子由3项基本指标增加到21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生态补偿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2016年共收缴生态补偿金1700万元,拨付540万元,有效调动了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全市重点河流国控断面100%的达标率。

四、创新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由面上的污染治理,深入到城区内河支流“毛细血管”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一是按照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状况排查方案,确定了16条河道24段城市黑臭水体,明确了范围和黑臭等级,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接受公众评议后,录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平台。二是围绕“污水变清水,污水河变成景观河”的目标,与同济大学设计集团合作,制定了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三是采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进行水污染治理。其中青龙河净水厂、陷泥河净水厂通过竞争性磋商北京首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PPP社会资本方,河道治理PPP项目由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2个PPP项目均为财政部PPP 示范项目,其中河道治理PPP项目入选财政部PPP研究中心典型案例,从而将社会和企业主体纳入水污染治理领域。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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