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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2216-998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9-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1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516号提案的答复

2017-09-07   作者: 点击数:  

禹香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小流域生态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市环保局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科学提炼工程项目,认真落实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完成了2016年整治任务。

一、精心编制“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29号),临沂市应完成940个村庄整治任务。对此,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行政村数量确定各县区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组织筛选工程项目,并委托山东省环境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临沂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整治1045个村庄,其中,2016年计划整治150个村庄,沂水县60个、平邑县90个;2017年计划整治220,平邑县200个;2018年计划整治220个,平邑县87个、费县93个、河东区30个、临港区10个;2019年计划整治200个,平邑县47个、莒南县117个、蒙管委5个、兰山区31个;2020年计划整治255个,兰陵县100个、高新区9个、罗庄区48个、临沭县38个、沂南县60个。

二、认真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014年临沂市按照国务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全面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5年以来,临沂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区处理"的垃圾清运体系,城乡环卫一体化已实现全覆盖。2016年我市已经完成了150个村庄的整治目标。沂水县利用中央南水北调沿线汇水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整治60个村庄,整治项目20个,涉及院东头镇、许家湖镇、四十里堡镇等16个乡镇,其中小型人工湿地建设项目4个,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1个,污水处理站管网配套项目1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平邑县结合农村汪塘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突出抓好生态治理,强化水质保护,完成9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通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等工作的开展,区域农村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切实加强督导指导,扎实推进农村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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