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2号),近期,“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由原市农业局划转我局。对于该项工作,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监督指导。以“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为核心,以九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落实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督查。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内容,按照县、乡不同层级工作职责,完善相应工作力量和技术力量,确保与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相协调。
二、强化典型带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加大不同渠道、不同类型的项目整合力度,相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打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类型示范典型,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符合实际的防治模式,共同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以环保科普基地创建、六五环境保护日宣传等为载体,使生态环境保护进家庭、进社区,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培养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有机肥增施替代等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