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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1-00001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长效监管 确保农村喝上好自来水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强长效监管 确保农村喝上好自来水的提案的答复

2021-08-3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王福江委员:

您提报的《关于加强长效监管确保农村喝上好自来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保障农民居民饮水健康,我局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动全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如从2017年起开展了农村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摸清了农村“千吨万人”、单村联村、省定贫困村等饮用水源的位置、取水量、水质等信息资料,2018年起陆续开展并完成了农村各类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2020年起,建立并完善了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的定期监督监测制度。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百姓饮水安全健康的关注、关心,您提到的农村许多蓄水池水质堪忧、饮用水安全缺乏长效监管机制等问题正在逐步改善,同时您提出的立法立规、加强监管、保护已有水源等建议,为我们今后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前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具体从如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

一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是水源保护的基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水利、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结合水利部门的农村供水攻坚验收,按照今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及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农村饮用水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遗漏、新增等未明确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水源,尽快依据有关标准,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年底前完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矢量数据的制作。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制度体系。自2017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以来,陆续开展农村水源水质监测。2019年,将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定期水质监测纳入年度监测任务体系,每季度对地表型水源地进行检测,每半年对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2020年对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例行监测。今年起,将农村“千吨万人”以下的全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纳入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相应的水质监测。

三是扎实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去年以来,我局将农村饮用水源纳入监督检查体系,组织开展对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治;自今年3月,我局开展《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1﹞297号),开展将农村“千吨万人”及以下的集中和分散的饮用水水源地纳入年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范围,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消除群众饮水安全隐患。

四是加大农村饮用水保护宣传,提高群众水源保护意识。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或者机关党建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广场、社区、村居等,发放我市出台的《临沂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告知材料,宣传保护和节约饮用水,提升饮用水源周围人民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水平。

五是逐步提高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查促改、以督促治,通过督导检查督促提升各县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标识标牌、宣传警示、应急防护等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区提炼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纳入项目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如沂水县南墙峪水库饮用水源地获得国家资金343万元用于水源规范化建设提升;平邑县已编制农村饮用源地保护有关技术材料,正在申报项目库。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的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力度,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饮水健康、安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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