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顺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两河时代”沭河流域生态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碧水攻坚战,逐步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市场投入、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机制,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沭河、新沭河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情况,对莒南县、河东区、经开区、临沭县开展溯源排查、指标检测和分析,确定污染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治污工作。2020年沭河李庄、新沭河大兴桥国控断面全部达标。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完善关于横向生态补偿方面相关政策,推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8258个入河排污(水)口开展溯源,“十四五”期间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与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年底新增完成20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巩固提升12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23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畜禽养殖、农药化肥使用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二是落实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和河长制监测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流域内水环境质量,对于水质超标或出现恶化趋势的河流,组织有关部门、属地政府查找问题原因,督促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精神,正在积极探索县域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将尽快建立机制框架,明确补偿基准、补偿方式,对保护水环境付出努力的上游县区,以及水环境质量受到损害的下游县区,给予合理补偿。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强化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积极协调、督导各河湖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护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加大重点涉水企业监管,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和在线监测24小时监控,对非法排污的,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保护与治理、联合执法检查、突发水污染事件联合处置,促进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全力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