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要求,全盘统筹谋划,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打造样板工程。坚持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典型带动,将蒙阴县作为试点县,其他县区各选取一个试点乡镇,先行开展治理,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带动了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今年6月,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交流学习典型治理经验。二是探索治理模式。充分考虑村庄实际情况,实行一村多策,创新实施多种治理模式。镇街驻地或有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具体到其他村庄,可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采取集中收集拉运或建设单户联户小型污水处理设备等方式,因村制宜建设小投入高效益的工程项目。三是坚持建管并重。科学界定实施新增治理村庄和巩固提升治理村庄,对于巩固提升的全部制定巩固提升方案,按计划推进实施,对于未开展污水治理需新建设施村庄,严把工程质量,实现高标准建设。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要求》,市级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县级申报完成的治理村开展审核。鼓励县区打包委托专业机构整体运维,实行绩效考核,将日处理20吨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纳入环境监测方案,开展例行监测。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压奋进,奋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突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级推进、县区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作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包县区负责制度,不定期组织到县区进行督导调研,及时帮助县区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程措施,倒排工期,拉条挂账,加快推进治理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优先倾斜和满足生态环境敏感区、试点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的治理任务。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积极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大程度发挥资金和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加强监督保障。严把工程质量,严格项目管理,组织对已治理完成的行政村进行验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继续实行调度、通报制度,对实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加大对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情况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已建设施能够稳定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