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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0-00000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关于治理小河流污染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关于治理小河流污染的建议)的答复

2020-08-25   作者: 点击数:  


付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小河流污染的建议》(第100号)收悉,感谢您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河流治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临沂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6﹞20号)要求,不断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河流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2020年1-7月份,重点河流断面均值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率为71.4%。

一是强化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临沂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实行全域河长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今年第一季度联席会议已经召开完成。成立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并下设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实现信息共享、精准施策、联防联治。为水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落实生态补偿奖惩和考评机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奖优罚劣,对14个国省控断面,34个市控考核断面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对44个国家、省级水功能区,进行限制纳污红线达标评价,并对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生态补偿情况定期通报,1-7月份各县区获得市补偿资金1530万元,缴纳赔偿金共计1410万元。

三是加大水污染治理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申请国家筹备项目库21个项目,今年以来筹措各级资金共计8980万元,用于水污染治理项目。分类分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完成589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为20.01%。

四是扎实开展河流环境治理。完成全市294个入河排污口备案统计工作,并制定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与监测初步方案。对全市272条重点河流等开展排污口排查及监测工作,河流总长5198.45km,水库总周437.49km,需调查河岸长度为10834.48km。目前该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尚不完善,部分生活废水直排河流。城区特别是老城区部分社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存在生活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给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增加了难度。我市现有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日常污水处理需要。有些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有些新建或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因管网配套不完善,无法正常运行,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溢流。

(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严重,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目前,我市只有少量村居建设有污水治理设施,且部分设施因运行费用等问题未真正投入使用,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还处于无序排放状态,未得到有效滞留和处置。畜禽养殖面广量大,传统、分散、高密度的饲养方式仍占较大比例,粪便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现象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确保河流水质达标。 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实施补偿通报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实施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盯紧河流断面情况,出现超标的应急处理,确保水质达标。

(二)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对省级以上资金项目实施月调度,季度督导,确保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高质量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与监测工作,形成全市入河湖排污口清单以及排污口分布一张图,为小河流水质达标整治打下基础。

(三)严格环境监管。实施最严格水环境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促进小河流水质提升。一是认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环保升级、产业升级。二是严格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行动,加大处罚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0539-72061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关于推行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59号提案(关于积极应对妥善做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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