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0-0000372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贮存危险废物延长期限许可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贮存危险废物延长期限许可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2020-11-30   作者: 点击数:  


 

事项名称:贮存危险废物延长期限许可

事项编码贮存危险废物延长期限许可

适用范围:临沂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事项类别行政权力 / 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理机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决定机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办理条件:1、申请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贮存条件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3、因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检修、改造,申请单位许可证被暂扣、停产限期整改或其他原因,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危险废物必须进行贮存的,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延期贮存申请;

4、提出申请时贮存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

 

申请材料:1、正式申请文件(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表);

2、申请延期贮存的原因及证明材料;

3、申请延期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成分及危害特性说明;

4、危险废物贮存的安全保障措施或方案(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贮存容器或设施照片);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副本)。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信函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窗口提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G38-G39,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115148

2、信函提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G38-G39,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115148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

5、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二)审查

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核;

(三)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4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延期贮存的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4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

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39-7206196或窗口咨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G38-G39

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监督投诉

0539-7206118

纸质信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受理窗口。

邮编:276000

办理地址和时间: 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15、H16窗口,乘坐公交车K11路、K31 路、K80 路、K81 路、K85 路、K87 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冬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电话查询:0539-8128176或窗口查询: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G38-G39

表单填写: 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表

示范文本:

 

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报告

**生态环境局:

    我司持有贵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现我司危废暂存仓库内存有未处置危险废物*吨(详见附表),因**原因(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检修、改造;申请单位许可证被暂扣、停产限期整改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危险废物必须暂存,特向贵局提出申请以下危险废物延期贮存,望批准为盼。

 

                        *公司(盖章)   法人签名

                             *年*月*日


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延期贮存危废种类、数量

 

 

申请延期贮存原因

 

 

申请延期时间

 

环保

部门

意见

 

 

 

 

 

  (盖章)

 

  
上一条: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服务指南
下一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