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临环发〔2022〕4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自2018年印发实施《临沂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的联动联控、快速响应、科学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期间没有发生辐射事故。但因辐射事故应急要求变化及相关科室单位职能调整,必须对《预案》进行修订,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为此,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原则
基于现行辐射事故应急体系框架,与国家、省、市辐射应急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保持一致;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的应急职责;规范辐射应急的程序和要求。
三、修订内容
与原预案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一般辐射事故分级中增加了“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的”情形。
(二)修改了部分成员单位的名称及职责。
(三)增加了监控预警内容。
(四)规范了报告时限和程序内容。
四、重点内容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总则”共4节,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原则。第二章“辐射事故分级”共4节,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共2节,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成员单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以及应急专业组职责。第四章“监控预警”共3节,对信息监控、预防工作、预警工作进行了明确。第五章“应急响应”共10节,对辐射事故分级响应、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辐射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安全防护、应急终止、总结报告做出了要求。第六章“应急能力维持”共5节,对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值班制度等进行了规定。第七章“附则”共2节,对预案实施时间、名词术语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