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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004448582/2026-002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38号建议《推动铝合金锭生产烟道灰作为次级燃料协同焚烧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38号建议《推动铝合金锭生产烟道灰作为次级燃料协同焚烧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王永利代表:

您提出的《推动铝合金锭生产烟道灰作为次级燃料协同焚烧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立足我市铝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现状,精准指出了再生铝烟道灰处置成本高、资源化利用率低、处置资源闲置等现实问题,契合国家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要求,对推动我市铝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危废规范化处置水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结合我工作职责及最新生态环保政策规范,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铝基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伴随产业发展,再生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道灰固体废物总量逐年增加。我市2025年产生铝灰约28000吨,2026年截至5月份产生铝灰约16400吨。结合最新政策依据,2025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取消铝灰、再生铝烟道灰相关豁免管理条款,再生铝生产烟道灰(危废代码321-026-48)全部纳入危险废物严格管控范畴,不再适用任何豁免管理模式,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废管理规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必须同时符合两方面要求:一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二是满足国家环境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

前期,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的铝灰产生利用情况开展摸底调研,并在我市建设铝灰利用企业6家,总利用能力为每年450400吨。主要是利用铝灰生产钢渣促进剂、净水剂等产品,烟道灰经稳定化、脱氟、重金属固稳等预处理工艺,严控污染物指标后,技术路径安全可行,已满足我市铝灰利用需要市发改部门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等政策,积极支持铝合金产业绿色升级。截至目前,帮助我市4个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共计1.8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规管控要求更加严格。2025版危废名录实施后,烟道灰不再享受豁免政策,所有协同利用处置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流程审批、监管,准入条件、检测标准、转运流程、排放管控要求全面收紧,原有粗放式处置模式不再适用。

2产品与环境标准双重约束。烟道灰协同焚烧或资源化利用后产出的产品/残渣,必须同时满足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环境标准,目前针对性专项标准仍不完善,企业合规判定、检测依据不足。

3环境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烟道灰含氟化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预处理不达标、配伍比例不当,易引发烟气超标、二次污染等环境风险,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仍需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对标您的建议,联合相关市直部门精准施策、规范推进,有序推动烟道灰合规化、资源化协同处置。

1、严守合规底线,落实名录与标准双重要求严格执行2025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烟道灰不再豁免,全程按危废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法律强制性要求:危险废物利用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环境标准及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严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或环境。

2强化全链条监管,严防环境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烟道灰必须经稳定化、脱氟、重金属固稳预处理利用产物逐批次检测,确保符合环境标准。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密闭运输、全程溯源常态化抽查利用工况、烟气排放,严厉查处违规处置、超标排放等行为。

3完善配套激励政策,激活市场活力联合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环保信用评价等正向激励。对合规利用处置项目,且产物达标的企业,环保信用加分争取政策扶持,降低利用处置成本。

4精准帮扶指导,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常态化政策宣讲、技术帮扶,解读2025版危废名录、产品与环境标准双重要求动态摸排产生处置底数,优化利用处置企业合理布局。把握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机遇,聚焦设备更新改造、技术迭代升级、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的铝合金项目。积极帮助申请国债资金,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失效,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我局将持续跟进推进相关工作,狠抓落地见效。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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