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规划,健全县域生态治理体系。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市相关部门科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分别纳入部门“十五五”专项规划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等。严格落实林长制,优化四级林长责任体系,通过林长令、巡林督导等推动林长履职常态化,深化“林长+”模式。不断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开展系列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等城乡环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河湖面貌逐步改善。持续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工作。
二、聚焦污染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系统质量。持续推进县域荒山荒地造林、森林质量提升、重要湿地保护修复、林业病虫害防治等重点工程。针对沂水县等生态大县局部区域生态退化问题,加大市级林业资金与技术倾斜力度,实施精准造林、低效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项目。以湿地公园为重点,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协同推进河道沿线生态岸线修复,建设沿河生态防护林带,提升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筑牢县域水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河湖生态修复与清淤整治,对于河道淤泥堆积、生态岸线受损等问题,部署开展重点河道清淤疏浚、岸线整治等工作,按计划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系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成果显著,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累计达到56.93%。
三、加大保障支撑,夯实县域生态治理能力。修订完善《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及其管理办法,继续实施县域生态效益横向补偿机制,2026年奖补各县区林业专项资金3369万元,其中沂水县获得548万元,重点支持县域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市财政积极统筹各级资金支持沂水县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2024-2025年下达资金8173万元用于沂水县生态环保领域生态治理及环保项目建设,下达资金3184万元用于沂水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业项目建设,有力促进当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作落实推进。发挥乡村振兴林业专家服务团作用,推广良种良法、生态修复、绿色防控等实用技术;组织水利专业技术团队下沉县区,指导河道清淤、生态护岸等技术工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基层管护人员履职能力,保障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落地见效。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美丽临沂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