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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2-0000057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5-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关于加快提升我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环境容量支撑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关于加快提升我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环境容量支撑的建议)的答复

2019-05-15   作者: 点击数:  

民革临沂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我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环境容量支撑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对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在提案中研究了我市工业固废处理现状,提出加快提升我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环境容量支撑的建议。我局收到提案后,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将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工作保障体系,工作取得了坚实成效。2017年、2018年,在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4.55%、97.50%,考核结果均为A,连续两年考核位居全省第一位,受到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构建工作大格局。制定下发了《临沂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临政字〔2017〕7号)、《临沂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年-2020年)》(临政字〔2018〕183号),从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初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二是强化能力建设。2015年4月30日,市政府批准原市环保局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行政编制科室;2015年底,全市九县环保局均相应成立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独立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明确了分管负责人以及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实现了“有机构、有人管、责任清”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定期调度推进。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定期调度推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同时,实行领导包抓县区责任制,着力推动解决涉固体废物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实施绩效考核。科学制定考核细则,不断强化对县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一是摸清产废底数。2018年,借助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摸底调查、申报登记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底数,提高了全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2018年,我市共有1135家企事业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上开展了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量约75.28万吨(不含造纸黑液),自行处置39.1万吨,委托处置34.0万吨(跨省转移约2.7万吨);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1649.60万吨,自行利用处置约374.56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量约1243.66万吨。二是开展集中攻坚。对全市330家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专项攻坚行动,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压茬进行、逐步推行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2018年,组织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和固废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全面排查辖区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基本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建立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企业动态管理清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人员及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企业环境意识,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制定督查考核实施方案,重点从机制建立、工作实施、能力建设、辖区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等七个方面,对各县区、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自201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11次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抽查涉危险废物企业510家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从2014年的42%提升到2018年的93.19%。

(三)疏堵结合,推动处置项目建设。一是优化调整规划项目。根据省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的58个项目优化调整为42个项目;项目建成后,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将达到319.09万吨/年,可以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二是加快推进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在临港区、沂水县、郯城县、临沭县规划建设4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在兰陵县、费县规划建设2个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目前,临港区中再生、临沭县光大环保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已建成投运,新增处置能力5万吨/年,费县沂州水泥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2万吨/年)已建成,沂水县、郯城县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6.9万吨/年)及兰陵县中联水泥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10万吨/年)正在建设。同时,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兰山区永洁环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1.2万吨/年)已完成技改投运,新增处置能力约1万吨/年,是目前全省处置能力最大、处置设施最先进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三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力度,规划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1个,全部建成后我市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将达到254.05万吨/年。目前,临港区中庆环保废铅蓄电池、经开区山东铂铠环保废矿物油等10个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建成投运,新增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约95万吨/年。

(四)严格执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18年,针对涉危险废物风险领域和突出问题,抽调精干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了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3起,解决突出问题126个。二是强化联勤联动。对涉危险废物重点案件,不断完善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7年以来,公安、环保等部门共联合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刑事案件84起、行政案件14起,刑事拘留167人、行政拘留20人,查封、扣押非法收集、贮存煤焦油窝点11起。实施全过程监管。2018年11月26日,原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沂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临环发〔2018〕128号),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及时发现、查处涉危险废物污染案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编印《危险废物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告知书及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摘选》,积极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要求全市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必须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环境信息,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曝光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倒逼涉废企业自觉守法。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认识不足。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相比,社会各级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视程度还有差距,涉固体废物企业环保意识差,个别企业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能力不足。目前我市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约10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进展不快,短期内无法满足处置需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运行机制及收费、管理模式尚未确立。三是力量不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专业性强,涉固体废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点多、面广、量大,现有的专业力量、技术力量、监管力量不足,不能满足全市目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

  1. 下步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及贵委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性的认识,引导涉废企业自觉守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积极探索建设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产废企业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信息渠道,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提高全市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提升处置能力。继续加大对重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督导、调度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结合新旧动能转换,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对罗庄区褚墩静脉小镇支持力度,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配合发改、工信等部门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工作,确保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四)严查违法行为。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公安、生态环境联勤联动,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严肃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片,有力震慑危险废物污染企业和个人。

    最后,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特别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5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11号提案(关于建设工业垃圾处置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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