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处理工业生产垃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临沂市工业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研究了我市工业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业垃圾处理的建议。我局收到提案后,对工业垃圾处理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
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情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概念。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
(二)我市危险废物有关情况。
1、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状况。据统计,我市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约800余家(年产废量1吨及以上),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49万吨/年。其中,产废企业可自行利用处置量约116万吨/年,不能自行利用处置需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约33万吨/年,主要依托我市及省内其他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状况。“十三五”期间,我市共规划1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2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成后,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将达到62万吨/年,可以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目前,已建成投运的项目有2个,分别是由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港区临沂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由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沂市临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处置能力为5万吨/年。正在建设的项目有4个,分别是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兰陵县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郯城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处置能力约20万吨/年。处于前期阶段(正在环评)的项目有8个,计划于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处置能力约37万吨/年。
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状况。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摸底调查、申报登记、集中攻坚、督查考核、提升处置能力、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联勤联动等一系列举措,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2018年,在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4.55%、97.50%,考核结果分别为A(92.18分)、A(95.25分),均位列全省第一,连续两年受到省厅通报表扬。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从2014年的全省倒数第一提升到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三)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关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状况。据统计,我市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约1300余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2010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量约1792万吨/年,主要为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冶炼废渣等,用于水泥、混凝土、陶瓷及陶瓷制品、电力、热力、肥料等产品的原料,综合利用率约90%;处置量约200万吨/年,主要是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焚烧、填埋处置的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约18万吨,主要是小规模工业企业产生的汽车脚踏垫、沙发、鞋底等下脚料、动物皮毛、防火棉下脚料、工业塑料包装等,不能焚烧也不能利用,没有有效的处置途径。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状况。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的通知》,联合市公安局、原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7部门制定下发《临沂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临环〔2018〕128号),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公开环境信息、严格执法监管等一系列举措,规模以上企业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多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基本可实现资源化利用,但受规划选址、征地拆迁、邻避效应等因素影响,需焚烧、填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难度大,部分小业主非法倾倒,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二、关于工业垃圾处理有关情况
(一)有关工作对接情况。一是立即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领导汇报、对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情况。通过了解,目前全国多数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投运,运行模式较为成熟,但并未建设综合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二是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了交流、探讨。经双方研究,初步确定由我局牵头对全市工业垃圾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工业垃圾申报制度,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扩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对服装加工、食品加工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焚烧处理。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涉固体废物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在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运行机制及处置中心收费、管理模式还未确立。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对污染防治提出更高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日益严峻。为解决固体废物处置难题,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加强顶层设计宏观引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及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为重点,开展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收费体制机制建立、运行管理模式试点,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奠定良好基础。2019年1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办发〔2018〕128号文件,研究上报威海市作为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待2020年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后,其他市再行开展相关工作。
三、下步工作
开展专项摸底调查。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详查,进一步摸清全市固体废物,特别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状况,为谋划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三)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环境准入,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改造、资源化利用,从源头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以资源循环基地建设、“无废”城市创建,带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处置无害化。
(四)谋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由城管部门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全市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能力。由发改、工信部门牵头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形成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由我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开展利用废弃矿坑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废弃矿坑资源化。
(五)关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情况。及时关注威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积极谋划“无废”城市建设思路,建立项目库,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条件成熟后争取列入国家、省“无废城市”创建计划。
(六)探索创新运行管理模式。按照“谁产生、谁收集、谁处置”原则,由产废企业自行或委托运输单位收集、运输其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费用由产废企业自行承担,焚烧处置、填埋处置费用由物价部门核准,具有综合利用价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费用由产废企业、利用企业共同协商确定。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特别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