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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2134-407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2020-11-06   作者: 点击数:  

临环函〔2020〕47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郭洪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议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将积极借鉴您提出的议案,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攻坚方案。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各项攻坚任务持续扎实推进。根据建议,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一下工作:

一、齐抓共管,形成攻坚合力。充分发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实行“6+2”专班推进机制,密切联动、整体推进,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成立由4个副县级领导带队的督导组,严查扬尘污染问题,完善调度、督导、考核、通报、问责“闭环”工作机制,对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落实通报、约谈、问责,推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敢于作为,凝聚起强大的攻坚合力。

二、统筹谋划,科学制定方案。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之年目标任务,坚持源头防控与污染治理相结合制定并印发了《临沂市2020年蓝天保卫战暨“四减四增”攻坚方案》(办字〔2020〕14号),明确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燃煤污染整治、物流市场污染整治、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等7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细化实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谋篇布局。

三、依法治污,推进地方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草案中明确把建筑扬尘防止列入工程预算,对进一步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水平,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四、科技支撑,科学精准治污。与上海环科院、山东环科院合作,建立全市环境质量调控综合决策系统,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综合分析作用,实行空气质量会商机制,结合气象条件,依托空气质量微站数据分析、气溶胶雷达扫描等科技手段,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测分析,为各级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不断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科学精准治污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会商76次,其中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密会商14次、夏季每日会商25次。整合环保、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信息化监控手段,全部接入临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工业污染排放、建筑施工扬尘、机动车冒黑烟、渣土运输、垃圾(秸秆)禁烧等领域实行全天候动态监控;今年以来,雷达走航共发现问题1090个(其中,扬尘污染类问题758个,机动车尾气问题64个,散煤、生物质燃烧现象问题128个,露天切割、焊接不正规操作事件122个,工业企业排放疑似不达标事件12起,餐馆油烟类事件6个),扬尘精密监控发现扬尘污染事件74个,用电智能监控平台发现一级报警3149次,高空瞭望系统发现大小火情共324次,均已及时交办处置。

五、协同推进,抓好工业企业扬尘整治。一是明确整治标准。根据《山东省扬尘治理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和《关于印发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大气办发〔2019〕5号),制定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对重点污染源实施无组织排放全过程管控,确保不扬尘、不漏排、不遗撒、不露天。重点扬尘排放点安装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测装置或视频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和视频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对全市范围内钢铁、水泥、火电、焦化、铸造、耐火材料、有色冶炼、砖瓦窑等所有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238家企业列入重点管控名单。逐项明确具体车间、工段、设备点位、主要污染物以及原料运输、贮存、装卸、混合、转运、加装、工艺过程、产品出料、包装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一企一策”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技术路线、完成期限,实施收集、净化处理等工序全流程控制,逐企落实监督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治到位。三是激励提升改造。出台《临沂市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了绿色标杆创建通用要求和19个行业创建标准,对原物料实行密闭存储,并加强运输、转运等环节管控,分批组织105家行业先进企业开展创建工作,打造典型、树立标杆,引导帮助企业深挖治理潜力,提升无组织扬尘管理水平。目前,105家企业已全部按照标准完成提升改造。

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释放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盯紧、盯准、盯实”问题整改,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了企业污染物排放,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用通俗易懂、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大气扬尘污染治理。充分发挥临沂报业集团和临沂电视台舆论生力军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新媒体交流互动平台,开展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服务扬尘治理工作大局,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提高新闻传播效率和宣传质量,及时发布片区PM2.5和PM10浓度数据,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扬尘治理和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变旁观者、评论者为参与者。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臭氧污染防治起步晚,污染源面广量大、成因复杂,城市精细化管理仍存在不足等问题,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深入攻坚,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依法监管,以稳定达标排放和规范管理为倒逼手段,督促重点行业进行深度治理;紧盯重点时段,抓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二是不断优化结构与布局。继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物流升级,加强场地硬化、清扫保洁、新能源车辆推广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散煤污染治理,优化能源结构。三是加强精细化管理。督促建筑施工、拆迁作业、市政工程等各类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等管控措施,狠抓施工扬尘治理;坚持冲洗、洒水标准不降低,严打渣土运输车辆冲洗不到位、沿途抛撒泄漏等违法行为,扎实做好道路扬尘管控;加大油烟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完善餐饮油烟监控平台,建立烟花爆竹禁燃常态化管控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积极搭建和拓展大气扬尘污染治理等环保知识宣传平台,有效将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及抖音等新媒体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植树节、清明节等节日,设置环保宣传咨询点,对群众进行“零距离”、面对面咨询,为其解答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7206161

抄送:临沂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委督委办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6号提案(关于构建轻量化金属绿色生态科技园打造铝产业绿色制造协同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4号提案(关于加强美丽乡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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