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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索 引 号  20210426-182129-650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4号提案(关于加强美丽乡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4号提案(关于加强美丽乡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0-11-06   作者: 点击数:  

临环函〔2020〕45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404号

提 案 的 答 复

郑世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美丽乡村环境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安排,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9月,联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实施了《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其中“分散收集+罐车拉运+集中处理”的“兰山模式”被选入《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与技术汇编(第一批)》,蒙阴县的有动力污水治理、无动力或微动力治理、生态净化塘治理等5种差异化治理方式,被《中国环境报》专题报道。联合市级财政部门安排奖补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污水治理试点工作。

尽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多样、运行监管有难度、资金需求量大等原因,在具体工作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市要完成30%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区域范围内要完成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 年以前已治理行政村要全部完成巩固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奋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县区落实、市级督导”的工作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作用,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包县区负责制度,不定期组织到所包县区进行督导调研,及时帮助县区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治理任务。压实县区责任主体,指导细化实施方案,全力筹措资金,倒排工期,拉条挂账,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请上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优先倾斜和满足生态环境敏感区、试点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整治。探索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例如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坚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原则,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村制宜建设一批市级试点项目,最大程度发挥资金和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强化监督保障。严把工程质量,严格项目管理,组织县区对所有已治理完成的行政村进行验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定期调度,并对各县区予以通报。加大对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验收,运营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力度,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已建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对实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县区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倡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将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国土绿化行动、旅游特色村、绿色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形成治理合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720612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84号提案(关于加快临沂市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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