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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10426-180459-354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9-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6年第16期)

12345热线值班信息(2016年第16期)

2016-09-20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16件,退回5件,受理11件,其中市局10件、临沭县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来电办理情况

(一)市局

1、7月1日,市民来电:高新区远通检测站内负责尾气检测的工作人员,可以按个人意愿调控检测数值,导致部分车辆无法通过检测。

办理情况:经尾气办落实,市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我市环保检测数值均为电脑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调控数值情况,如有异议可拨打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电话7206139。当事人联系不上,无法回复。

2、7月5日,市民来电:市民到车管所办理检测车辆,工作人员告知市民的车辆不合格,不予发放环保标志。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作出说明,根据环保标志管理规定要求,检测不合格,不能发放环保标志,市民表示理解。

3、7月5日,市民来电:临沂市大气污染督导组到兰山区枣园镇进行环保检查,兰山区政府通知该镇进行准备,镇政府又通知各个村做好准备,市民认为准备后,无法查实真实情况。

办理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市大气办于6月28日-30日,对主城区内部分镇街土小污染企业清理情况进行专项后督察,采取每个县区随机抽取一个镇街,每个镇街随机抽取6个村居的方式进行。此次后督察,是一次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的专项行动,需要所在区、镇街、村居配合实施。6月27日晚6时,市大气办通知兰山区做好后督察配合工作。6月28日8:30,经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对半程镇的6个村居进行了土小污染企业后督察。市民反映的枣园镇情况,为兰山区政府为进一步清理取缔土小企业,以市大气办统一行动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集中行动。当事人联系不上,无法回复。

4、7月7日,市民来电:其在兰山区蓝田检测上线检测,现已全部合格,但环保局的系统显示其车辆预警,工作人员不给其发放年检标志。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说明市环检监控平台预警机制工作原理。如被市监控平台预警,环检站应立即检查检测设备是否出现故障,防止检测数值异常,属于一种常规监控方式,市民表示理解。

5、7月7日,市民来电:在兰山区华威检测站进行车辆尾气检测,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反馈,已对相关环检站进行通报,责令立即整改,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市民表示理解。

6、7月7日,市民来电:在兰山区兰华车辆检测线检测尾气,因尾气检测不合格,工作人员未给予开具尾气检测单据,并且不允许当天再次检测。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对提出的问题给予解释,市民表示理解。

7、7月11日,市民来电:临沂市区近期雾霾天气较多。

办理情况:大气科联系市民反馈,7月3日,省环保厅空气质量监控数据显示临沂市AQI指数为86,为优良天气。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7月3日发布了大雾黄色预警。市民所反映的情况应为大雾天气,并非雾霾。6月,临沂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6位;7月以来,与去年同期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四项指标分别同比改善43.8%、33.3%、32.7%和26%。建议市民关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和微信“临沂环境”,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并下载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手机端app软件,时时关注空气质量情况。市民表示理解。

8、7月13日,市民来电:到市车管所办理新车尾气排放标准国三改国四,因工作人员未上班,导致无法办理。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对提出的问题给予解释,市民表示满意。

9、7月15日,市民来电:2016年7月5日罗庄区沂河路的正直机动车环保检测线于11:30下班,下班未提前通知检测的司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办理情况:尾气办联系市民反馈,已经责令远通检测站向市民赔礼道歉,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市民表示满意。

10、7月1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金五路与祝丘路交汇处向南龙河湾小区东侧,每天整夜有工人清理河道,影响居民休息。

办理情况:流域处已要求施工单位,依法禁止夜间施工,日常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当事人联系不上,无法回复。

(二)临沭县

1、7月14日,市民来电:反映临沭县南古镇金沂蒙厂南侧的祥晶氯化钙工厂属于违章建筑并污染严重。

办理情况:经临沭县环保局调查,临沭县祥晶氯化钙厂位于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主要从事氯化钙溶液和氯化钙片生产,该厂年产2万吨氯化钙项目,于2014年2月经市环保局批复建设(环评批复文号:临环发[2014]21号)。现场该厂未生产,大门紧闭,厂内无人,厂外正在修路,由于该厂存在合同经济纠纷,目前已诉至法院审理,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已暂停。根据检查情况,临沭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在投入试生产前需向县局进行备案。有关情况反馈信访人,信访人电话无人接听。

二、回退工单及法律政策依据

1、7月5日,市民来电:兰山区方城镇东朱旺村,村中的养鸭户将污水外排到河道内。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号),市畜牧局负责“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议转市畜牧局办理。

2、7月6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康桥郡小区东侧的工地每天夜间施工,噪声严重扰民。

――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建议转城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行调查。

3、7月13日,市民来电:郯城县高峰头镇前高峰头一村村内破损的垃圾桶放置在市民家门前,市民电话反映该问题,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经查,垃圾清理为郯城县环卫部门责任。建议由郯城县政府转城管部门解决市民诉求。

4、7月13日,市民来电:兰山区南坊办事处双庄村村民承包了该村的汪塘,每逢下大雨,汪塘经常受到污染。

――经查,该处上游连接白沙埠镇,前期由于北城新区朱七路与长沙路交汇处污水管网于2015年10月份被封堵后至今尚未疏通,造成白沙埠镇污水无法正常流通,外溢至白沙埠镇沟渠、道路。北城新区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属于市住建局城建办负责,兰山区人民政府已根据该情况,起草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疏通北城二期有关污水管网的请示》(临兰政报【2016】12号)上报至市城建办,请求疏通污水管网,以便解决污水管网外溢现象。建议转市住建局办理。

5、7月15日,市民来电:市民在广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黄标车报废,行驶证核发地为沂水县,因临沂广发资源有限公司未出具资金审批表,导致报废后补贴款一直未发放。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98号),五——(一),黄标车淘汰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环保部门无法查询车辆信息,建议由公安机关调度广发拆解公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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