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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01117-124601-572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12-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

2019-12-25   作者: 点击数: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2-25

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坚持原则守初心。无论是上级转办,督办还是自己接办件都“一把尺子”,高度重视,认真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法理并用,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灵活多样的化解信访难题。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化解矛盾,结合日常环境监管工作,针对不同季节,信访案件纠纷不同的发生规律及特点,积极开展涉气、涉水、涉噪声类敏感区域及相关企业的环境排查,加强对环境违法整改行为的监督,对可能出现环境污染纠纷的提前介入,提早化解环境污染纠纷。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复”理念,接到信访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深入调查,查清投诉原因后,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各种环境投诉及环境污染纠纷。并边整改边监测,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履行环境监察职责,严格执法敢担当。2019年以来,环境监管更加严格。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暗访及夜查,累计检查企业3000余家次,夜查暗访企业3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7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案件4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42件。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抽查抽查企业133家。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录入环境信用系统207件行政处罚信息,并逐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核销工作,有力促进了企业环境问题整改进度。

人人多出一份力,人少也能干成事。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执法人员只有十几个,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400余家。工作面广量大,但面对困难,监察人员总会把群众的事情放在第一位,总能在接到举报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们不仅仅是‘监察员’,还是‘信息员’、‘协调员’和‘宣传员’。”在环境执法一线、在“接地气”的工作岗位上,到工厂、社区、村和居民家中,面对面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递环保信息,宣传环保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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