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108号
提案《关于提高临沂市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庞岸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临沂市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任务,实施多领域生态治理攻坚,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对沂河北大桥、新沭河等重点流域制定“一断面一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5年1-7月,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8.9%,水环境质量指数5.29,位居全省第5;同比改善5.4%,位居全省第2。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流域治本提升。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针对不达标国控断面治污短板,集中上级资金、扶持贷款,加快推进37项治理工程,明确节点进度、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强化过程推进、标准管控,尽快建成投用、发挥效用。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恢复林地草地,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开展柳青河、蒙河等20余条重要干支流河段的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二是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重点河流断面考核网络,全市控制河流断面达到141个,基本做到重点干流、支流全覆盖。实施月监测考核制度,倒逼水质改善。强化市县联动,对全市重点河流持续开展排查,已累计自查点源污染问题1090个,完成整治902个,推动问题源头解决。建立地下水考核点位档案,实现包括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历史数据、污染源排查治理等情况的“一点一档”。
三是力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强全市饮用水源地监管,持续推进“划、立、治”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科学划定、调整、撤销饮用水源保护区,树立保护警示标志标识。积极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蒙阴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有计划、分步骤推动监测、治理等各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落实。稳步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5年上半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四是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将重点排污企业纳入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等144家单位进行排查,对出现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对全市15个省市级工业园区开展水环境问题排查,梳理问题67项,已经制定完成整改方案启动整改。
五是凝聚齐抓共管治水合力。发挥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与水利、城管、农业等部门共同作战、协同治理。聚焦沂河北大桥、新沭河大兴桥、绣针河清泉林、青口河黑林桥等重点难点断面,建立管控清单,与水利部门强化信息共享与会商研判,用好用活闸坝调控会商机制,确保活水长流。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水生态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继续做好重点河湖监测、涉水企业执法监管、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水生态环境科,72061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