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环函〔2025〕17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10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庞岸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临沂市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任务。今年以来,我局实施多领域生态治理攻坚,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对沂河北大桥、新沭河等重点流域制定“一断面一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5年1-4月,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4.4%,水环境质量指数4.8,位居全省第4;同比改善4.9%,位居全省第3。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流域治本提升。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针对不达标国控断面治污短板,集中上级资金、扶持贷款,加快推进37项治理工程,明确节点进度、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强化过程推进、标准管控,尽快建成投用、发挥效用。实施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恢复林地草地,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开展柳青河、蒙河等20余条重要干支流河段的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二是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全市重点河流断面考核网络,全市控制河流断面达到141个,基本做到重点干流、支流全覆盖。实施月监测考核制度,倒逼水质改善。建立地下水考核点位档案,实现包括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历史数据、污染源排查治理等情况的“一点一档”。
三是力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强全市饮用水源地监管,持续推进“划、立、治”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科学划定、调整、撤销饮用水源保护区,树立保护警示标志标识。积极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蒙阴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有计划、分步骤推动监测、治理等各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落实。稳步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4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四是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将重点排污企业纳入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等144家单位进行排查,对出现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加强入管网企业排查力度,对管网或污水处理厂进水出现数据异常的情况,与城管部门做好联动执法,形成常态化日常监管格局。
五是凝聚齐抓共管治水合力。发挥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与水利、城管、农业等部门共同作战、协同治理。聚焦沂河北大桥、新沭河大兴桥、绣针河清泉林、青口河黑林桥等重点难点断面,建立管控清单,与水利部门联合实行“闸坝双控”协同管理,细化非采样期补水、调水措施,确保活水长流。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水生态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水循环“四水联动”,继续做好重点河湖监测、涉水企业执法监管、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水生态环境科 文涛,72061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