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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1-000014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1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规范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的提案的答复

2021-08-1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李善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单位职责,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不断改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0年,临沂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准施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稳步提升。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尽早部署,为打赢秋冬季污染奠定良好基础。全市上下高度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1月3日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视频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郑连胜副市长从突出抓好扬尘管控、严格抓好散煤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面源污染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层层压实工作责任7个方面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以绩效分级为抓手,促进行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广泛宣传引导企业争创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促进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的分级指标,主动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无组织管控水平、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对主城区实施精准减排,力保国省控站点优良。在AQI指数80-130的范围内,启动主城区精准管控。对主城区52家高排放企业和站点周边建筑工地,采取精准有效减排措施,实现精准管控,减少污染排放。

四、狠抓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县区对39个重点行业企业重新进行摸排,按照可核查、可评估、可落实的原则,重新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修订重污染应急减排操作方案,确保措施精准可行,重新核算停限产基数,鼓励建陶、页岩砖行业采取错峰生产、轮流停线等其他可行方式,落实减排措施。市局11个县级领导带队,对各县区重污染天气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启动重点企业网格化监管体系,打造“包片督导、定人盯厂、定位定责”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全市473家涉气重点排放企业纳入网格化监管,运用网格化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聘请专家与企业共同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及主动管控减排措施,组建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县处级四级网格员体系,网格员按照工作职责在重污染应急及轻度、中度污染主动减排启动期间,采取驻厂或加强巡查监管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局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按照各级决策部署要求,强化措施、持续发力,认真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促进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一、着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及〈工业源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区分局和街镇对39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多轮摸排;坚持“一行业一方案、一企业一对策”,按照可核查、可评估、可落实的原则,明确具体停限产的生产线和生产设施,制定重污染应急减排操作方案,确保措施精准可行;对有限产比例要求的,产能基数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证批复产能、上一年度实际正常生产量的三者最低值进行核算,防止虚假减排;对生产工艺连续不可中断的企业,在落实好车辆管控、厂区保洁等措施的同时,鼓励企业灵活采用采取错峰生产、轮流停产等其他可行方式,落实减排措施。

二、大力提升重污染预报预警研判能力。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的职责分工,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生态环境、气象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特征,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一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机制,构建视频会商平台,同时还构建指挥部专家体系,联合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集体会商。

三、严格执行严格规范的预警发布流程。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或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时,市应急指挥部要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一)市级预警: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气象台负责联合开展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经预测,辖区内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由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及时组织会商,必要时与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会商或组织专家开展集体会商。将会商结果报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确认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报市政府,并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备案。

(二)区域应急联动:以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内城市平均AQI作为指标,以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作为启动条件,当预测区域内多个连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答复中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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