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兆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保障农民居民饮水健康,我局开展如下工作:一是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完成了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的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保护区划分、水质检查调查等工作;二是2018年,专门安排资金492万元对全市2726处农村“单村联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开展了的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水质检查调查等工作;三是自2019年,对全市“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第一季度已对全市44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完成水质监测任务。四是2020年针对农村两年攻坚,我局牵头对农村新增的单村联村和贫困村水源全部划分了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五是自去年开始,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对“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进行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彻底整治。
同时,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制定了《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也做了专门的条款规定,该条例已于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力度,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0539-72061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