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0-0000060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04号提案(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04号提案(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2020-09-22   作者: 点击数:  

 

致公党省委直属临沂总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农村生活污水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精心安排部署。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去年召开3次市级规模推进会议,又于今年8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暨乡村生态振兴现场推进会,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实行专班成员单位帮包县区制度;对全市371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托清治理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印发实施了《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统筹规划布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生活污水调查工作成果,紧扣下达的治理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分年度落实治理任务到村庄、到项目,优先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旅游重点村等重点区域范围内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做好与其他各类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编制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

(三)坚持试点先行。将蒙阴县作为全市试点县,其他县区要各选取一个试点乡镇,先行开展试点,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去年,市级财政资金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奖补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各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试点工作,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实现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带动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灵活选取模式。充分考虑村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治理方式,实行一村一策。坚持生态为本,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提倡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在具体实践中涌现出很多好的做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兰山模式”,即“分散收集+罐车拉运+集中处理”模式,被选入《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与技术汇编(第一批)》,同时,兰山区在全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培训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蒙阴县农村污水治理趟出新路子,探索形成了有动力污水治理、无动力或微动力治理、生态净化塘治理等5种差异化农村污水治理方式,《中国环境报》以《山东省蒙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趟新路》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市要完成30%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区域范围内要完成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 年以前已治理行政村要全部完成巩固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县区落实、市级督导”的工作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作用,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包县区负责制度,不定期组织到所包县区进行督导调研,及时帮助县区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治理任务。压实县区责任主体,指导细化实施方案,全力筹措资金,倒排工期,拉条挂账,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请上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优先倾斜和满足生态环境敏感区、试点示范村等重点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整治。探索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例如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坚持“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原则,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村制宜建设一批市级试点项目,最大程度发挥资金和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强化监督保障。严把工程质量,严格项目管理,组织县区对所有已治理完成的行政村进行验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定期调度,并对各县区予以通报。加大对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验收,运营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力度,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已建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对实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县区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倡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将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美丽乡村、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国土绿化行动、旅游特色村、绿色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形成治理合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720612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94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构建生态水系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