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环函〔2025〕5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50286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于孝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用能成本偏高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的建议切实反映了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收到建议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同时与威海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威海市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使用石油焦+天然气能源类型,其中石油焦通过脱硫脱硝除尘工艺后投入使用,但排放污染物SO2、NOx、颗粒物的量较大,并且脱硫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与废渣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原环境保护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明确,对于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直接燃烧后对城市大气环境污染比较严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I类、Ⅱ类、Ⅲ类均将石油焦纳入管控范围,工业企业使用石油焦替代天然气不具有可行性。 下一步,我们将从企业用能成本角度出发,在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需求,从环保技术、政策法规方面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为企业提供更多技术帮扶和政策指导。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共同为我市工业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作出应有贡献。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建慧 承办责任人:张宁 联系电话:720624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