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专项、区域规划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0-0000586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4-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0-04-3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我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为主线,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普法宣传,切实开展好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局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期法治专题培训,局领导班子每年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二)大力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宪法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把宪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最少两次。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运用“学习强国”APP平台督促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2、做好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一是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利用显示屏、微信、微信、网站等平台,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在社区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服务活动,宣传有关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法律知识,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理念,让群众更好地了解爱护环境的重要性,充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在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到企业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进行技术指导,为企业自证守法提供帮助,并就环保工作进行探讨和交流,推动企业自觉达标排放和更好地恢复生产。四是结合“6·5”“12·4”等宣传日,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三)扎实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1、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日常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各科室、分局结合职责分工,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业务咨询指导、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宣讲,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做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运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强国”APP,做好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统一按时参加每年年底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达100%以上,优秀率达90%以上。

3、认真组织迎接“谁执法谁普法”全市“七五”普法验收检查。根据《临沂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临沂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指标体系》,查漏补缺,认真总结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和“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形成情况汇报材料,并按时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2020年是“七五”普法规划验收之年,各分局,局属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局各科室、分局、单位要根据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整合我局宣传资源,共同做好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并做好日常环保宣传素材和资料的收集。

(三)创新形式,确保成效。在传统的图片展览、户外宣传活动、法制培训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新闻媒体、通讯工具等宣传平台的优势,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扩大普法覆盖面,动员全民参与环保事业。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0日

  
上一条: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下一条: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