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临沂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分级分类评价办法(试行)》,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收公众监督,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sthjjck@ly.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邮编:276000
联系电话:0539-720616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
2026年2月25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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