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随着《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拉开帷幕,助力临沂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六大保障措施,为临沂“无废城市”建设指明了实践路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无废城市”建设有关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与推进。
强化政策支持。落实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价格政策,引导企业和居民实施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项目建设的支持;对“无废城市”建设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加强技术支持。加强科技研发,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推动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
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集中支持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农业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污泥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各项目管理部门将《实施方案》中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争取国家、山东省相关资金支持。
强化宣传引导。运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网站、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宣传普及“无废理念”,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积极举报环境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加强监督考核。分解细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安排等;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参照省“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结合临沂市实际,对各县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实施年度评估。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