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制定,旨在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确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提升执法效能。秉持“服务纠偏、铁腕惩违、以惩促管”理念,按照“实事求是统筹、科学配置谋划、服务工作大局、人事协调适应”原则,统筹配置全市执法资源,严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等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日常执法工作;统筹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县区分局规范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强化环境执法稽查,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履责,提升环境执法规范性。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加强重点任务后督查、督办,包括生态环境部区域空气质量监督帮扶活动、重点信访问题现场督办及其他领导交办重点任务;结合全市夏季、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监督帮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执法等。
三是执法帮扶并重。完善差异化执法机制,结合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加大黑、黄标企业执法数量和频次,降低绿标企业抽查数量和频次。对正面清单企业进行“体检式”帮扶,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实施“体检式”检查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原则上正面清单有效期内不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