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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1-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1-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丨为企业服务 为企业解惑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

政策解读丨为企业服务 为企业解惑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

2021-11-23   作者: 点击数:  


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并将于2021年11月25日开展首次接待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服务接待的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接待时间为每月第四个周的周四下午14:30。单月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双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室(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27号)。届时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及有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法律顾问和专家库成员,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成员将对申请解答法律问题的企业进行接待。

该项制度主要通过“线上预约”和“线下解答”的模式进行。“线上预约”是企业通过点击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板块进行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需求或者咨询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专人对登记事项进行初筛分类,针对具体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庭)室、法律顾问、专家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回复意见,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方式告知企业具体接待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事宜。对于网上预约登记不符合咨询范围的事项,也将会及时告知其反馈渠道。

“线下解答”是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每月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当天对预约企业进行现场集中接待,单月接待地点在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双月接待地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讼诉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室。为保证服务质量,每次现场活动接待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每家企业代表不超过3人。

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之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高效转化,是引导企业严守法律法规、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加快转型升级的又一剂“良药”。通过与企业面对面零距离交流,现场解剖案件事实,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住企业诉求和痛点所在,更加高效地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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