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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440153424/hbj/2021-0000179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2021-09-30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我局编制印发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更好的让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充分了解掌握此次预编制案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新编制预案的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6月29日对《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03号)同时停止执行;同时因部门名称及职责的调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的更新,需对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重新编制。

此次预案编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标准规范。

二、编制的目的

此次编制预案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能够按照科学、快速、高效、精准的方法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的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分为八个部分。在编制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征求了办公室、综合与科技科、法规与标准科、人事科、财务与审计科、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固废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党建工作科、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环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山东省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部门及各分局意见,意见协商一致后,全部采纳。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工作机构组成和职责、领导机构组织与实施、工作机构组织和实施。

第三部分,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包括预防、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信息发布。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终止。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总结评估、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保障、技术保障和宣传、培训与演练。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包括预案管理与修订、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本预案用语的含义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四、编制的特点

一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工作,推进重点环境风险区域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做到积极预防、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尽可能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依靠科技,规范管理。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组建专业知识精湛、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经验丰富的专家咨询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

四是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定期演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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