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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1585729837/hbj/2022-000007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03
 文  号  临环发〔2020〕3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020-08-03   作者: 点击数:  

临环发〔2020〕31号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查小组审查和专家复审,审查意见如下:

一、园区基本情况

(一)规划范围及面积。规划范围由黄海四路、岚罗高速、黄海九路、黄海八路、龙头河、行政边界围合形成的范围,规划面积67.90平方公里。

(二)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构建以高端不锈钢和先进特钢生产为核心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具有上下游关联的不锈钢与特钢深加工、金属制品业、新材料、机械装备、物流仓储、建材以及钢铁循环产业。主要有5个产业组团:莒南临港产业园、铁路物流园、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西片区、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东片区、产业服务中心。

二、规划总体情况

(一)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规划总体符合《山东省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8-2025)》、《临沂临港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制造产业集群规划(2018-2025年)》,在坪上镇、团林镇、坊前镇各自范围内符合《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莒南县坊前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识别、评价了规划实施对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影响,论证了选址、产业结构和规模的环境合理性。报告书采用评价因子、标准、范围适当,采用的技术方法合理,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关于规划的建议

园区规划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及专家复审等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注意的主要问题:

(一)完善规划和优化用地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范围内部分用地不符合《莒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用地布局要求,规划范围内存在一定面积的基本农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前,不得开发建设。完善园区矿产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内容,具体落地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压覆矿情况,合理优化布局或避让。

(二)加强环境敏感区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做好园区内分布的市级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园区内存在鲍家庄水库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园区东边界线外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水环境较为敏感,需采取措施,确保水源地安全。

(三)入园项目应满足园区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选址应充分考虑防护距离的设置,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按规定及时组织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四)加强园区环境管理。组织开展园区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体系,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对园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污染物评价指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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