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临沂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分步落实防治措施。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和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对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394家企业和163家汽修厂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市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火电等行业161家企业,严格落实生产工艺全过程管控;持续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取缔不规范经营场所570家、规范整治429家,取缔燃煤大锅炉53台。排查“散乱污”企业8460家,其中清理取缔3318家、整合搬迁11家、整改提升5031家。
加强城市扬尘治理,规范整治施工工地542个,拆迁工地56个、搅拌站161个;城区外环线内279条主次干道每天冲洗1次、洒水3至5次;整顿餐饮油烟排放单位5453家,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室内烧烤一律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
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累计查处不合格车辆3100辆,对全市1159家加油站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停业整顿油品不达标加油站12家,城区367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积极发展绿色交通,成功创建绿色交通试点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新能源车辆近万辆,完成80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投运公共自行车超2万辆。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完成外环路两侧50米范围内环城防护林带建设,新造林20余万亩,绿化城区裸露土地180余万平方米。整治露天采矿点147个,取缔关停非法采矿点79个。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定期修编《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去年秋冬季以来,累计发布橙色预警6次、黄色预警3次、蓝色预警3次,停产企业1553家次、限产企业1540家次、停工工地1620家次,切实发挥了重污染应急减排“削峰降速”的作用。
临沂日报记者 王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