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公布的2018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中,临沂市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跻身国家湿地公园行列。
据悉,此次全国112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其中山东共10处,包括我市的沂水国家湿地公园和沂沭河国家湿地公园。
其中,沂水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沂水县境中部,北起沂河沂水县北界,经跋山水库,沿沂河南至沂水县南界,以跋山水库和沂河河道为主体,总面积3394公顷,其中湿地面积约2709.3公顷,湿地率79.83%,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恢复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
据了解,该湿地公园于2013年被原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湿地公园拥有优美的库塘景观、芦苇荡景观、荷塘景观等自然景观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据初步调查,湿地公园内共有植物3门85科194属294种,其中水生(湿生)植物计有136种(变种);共有鱼类7目11科40种,鸟类15目22科33属39种,兽类6目8科15种,两栖类3科7种,爬行类6科10种,无脊椎动物11种。
据悉,沂水县开展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坚持监管并重、保护为先、还绿于民三个导向。目前,湿地自然水系和生物群落得以恢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逐渐增加,沂河水质及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一幅“四季常绿、三季有花、水草丰美、千鸟翔集”的湿地景观已经呈现。
沂蒙晚报记者 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