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2月1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编制要求,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个部分。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临沂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利用网络等载体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监督政府自身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效率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来抓,各项工作不断推进,使环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贴近民意。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环保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基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把提高环保执法、环境审批等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为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努力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深入开展。经过努力,临沂市环保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起了各科室及时提出、办公室及时汇总研究、领导小组及时决定能够和需要实行公开的政务和业务事项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更新充实完善、公开形式不断改进、公开效果不断提高。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和切入点,以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制度、便民承诺服务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年共受理的1567余件环境信访案件,全部及时处理完毕,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回复。同时,加大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科室整治,帮助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坚决予以纠正,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环保网站的公开工作。“临沂环保网”是临沂市环保局对外公开的窗口,通过开设“建设项目公示、业务咨询、网上投稿、监督举报、表格下载、行风热线”等栏目,全方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创新为企业服务的快速通道,充分发挥临沂环保网服务平台作用,增强了我局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加深了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截止到2012年12月,我局在《临沂环保网》共发布信息约1127余条,全年更新信息400余次,上报空气质量统计报告360余份,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建设。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始终以建设“创新型窗口”、“效率型窗口”、“学习型窗口”、“纪律型窗口”为目标,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开创了新的工作局面。通过及时修订下发政务公开宣传手册,设立资料摆放栏,向办事人员免费提供办事指南,及时在大厅公告栏、宣传橱窗公布最新公告和资料,让广大办事人员获得第一手的信息资料。利用报纸、简报、网络等形式,宣传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服务标准等,对外公开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增强了环保窗口工作的透明度。2012年,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共受理各类事项14730件,所有办件均在承诺时限内按正常程序办结,未出现超时、投诉、违规办理等情况,并被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评为“季度红旗窗口”。三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工作。为了使信息员全面了解本单位政务活动情况,我局要求政务信息员全程参与环保系统重大活动并列席相关会议,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真实性。对日常性工作、专项性工作和重大工作等进展定期通报。2012年市政府采用我局信息72篇,省厅37篇,环保部50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刊物传达领导意图,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全局工作开展的作用。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环保新闻稿件650多篇。在中环报发稿40余篇。在临沂日报、电视台开辟《打好环保整治三场攻坚战》专栏,对环保专项整治三场攻坚等重点工作进行高密度宣传报道。组织了主题为“搞好环保整治,建设生态临沂”的“沂蒙环保世纪行”活动,在各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0余篇,集中开展了“水质保障看沂蒙”新闻宣传推进活动,在各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0余篇,有效推进了环保整治三场攻坚战重点工程的进展。在2012年度中国环境报山东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荣获“中国环境报山东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和“中环报山东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公众提出的申请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及时予以提供,对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2012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环保局未收取和减免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继续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公开、依法保密。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照保密范围来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为落实保密责任,我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还与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并与全体干部职工签署了保密承诺书。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指导、督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并对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我局积极开展保密审查培训,重点加强对定密责任人的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定密和保密审查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保密审查工作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均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和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去年以来的工作,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虽然形式多样,但是还不够生动,形式比较固定。二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得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信息有时更新慢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当作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环节,当作提高工作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窗口,当作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认真对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寻找自身的差距,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通过抓落实,抓实效,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全面提升提高公众对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临沂市环保公众网站建设。要落实国家环保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众网站建设的要求,配合省和市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进一步体现对外服务、便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