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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01117-112539-750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11-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郯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四个坚持”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郯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四个坚持”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2018-11-30   作者: 点击数:  



郯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四个坚持”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郯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四个坚持”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综合科发布时间:2018-11-30

郯城县环境执法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狠抓“四个坚持”,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坚持学习与执法并重。要求执法人员系统学习各项环境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并定期举办 “生态环境大讲堂”,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专家围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授课,对授课内容进行测试,推行业务科室讲课制度,业务科室要围绕与科室职能职责相关的法规政策、业务工作等内容,自行命题进行授课,使执法人员有足够的能够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坚持信访与执法并重。充分利用媒体、网络、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热线投诉等渠道,有效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实施信访执法双向联动,严格要求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坚持督查与执法并重。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抽查制度对企业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定期督查、后督查,坚持行政处罚与各类专项督查、区域排查相结合,对敏感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矛盾,提高环境质量。

四是坚持宣传与执法并重。环境执法人员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发挥环保监督员、网格员在环境保护中的教育作用,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促进企业自律,推动其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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