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精神、核心制度和实操规范,切实提升全县干部职工依法监管、精准治污、依规履职能力水平,9月9日,沂水县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会议。

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李彦华作培训动员讲话。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环保办主任;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县环委办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全体人员;全县98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市生态环境局特聘法律专家、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赵志林律师,市环科所正高级工程师李鑫鑫开展专题授课。赵志林律师立足法律实务,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法律责任,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明晰监管履职边界与企业法律义务。李鑫鑫工程师围绕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管理业务,讲解实操要点、技术规范,针对企业日常管理中常见问题进行剖析答疑,具有很强指导性与可操作性。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典,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立法成果,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单行法治理”迈入“法典化治理”全新阶段,对规范监管执法、防范环境风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开展本次专题培训,既是落实上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的硬性要求,也是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履职根基、提升工作质效的现实需要,全体参训人员要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切实把法典精神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法典实施的时代价值,筑牢法治履职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履职必修课;要聚焦核心重点,吃透法典精髓要义,熟练掌握制度新规,提升依法履职专业能力;要坚持学用结合、狠抓落地见效,推动法典学习常态化、贯彻全域化、落实精细化,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以本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把法典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严实作风、规范履职、务实举措,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严守生态法治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奋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