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鲁临环(罗庄)当罚〔2026〕1号
当事人名称:临沂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庆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1690644435R
地址/住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南外环路与通达路交汇东2公里路北
2026 年8月1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 名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车辆鲁 Q757LF 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识别代码 LZGJLGV47LX174622,温度传感器存在垫高螺母,擅自改动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情况。违反了《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你单位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
现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1000元。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