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对转办案件“既查事又追责”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临沂市8月15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环保督察问责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信访案件,各县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亲自带队赶赴现场,迅速核实查办,全程督办跟进。 通知特别指出,责任追究必须严肃到位。在落实办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案件时,要做到“既查事、又追责”,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必须按时上报。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要严格按照“一天调查清楚、两天提出处理意见、三天基本办结”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在时限要求内整理汇总查办结果、惩处情况等,并按程序完成上报。
聊城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截至8月14日,聊城市收到环保督察转办件共计10件(来电9件,来信1件),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7件。第一批次已全部办结。其中,确认属实1件,不属实2件。对于属实的问题,采取了责令改正措施;共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处理。
聊城市东阿县王风轩村西湘江路东开心食品厂屠宰场,每天凌晨零点至四点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锅炉,有黑烟产生。接件后,东阿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到达现场调查,经调查,2017年7月中旬,该公司为解决蒸汽供应不稳定问题,擅自安装一台备用燃煤小锅炉。2017年8月4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安装燃煤小锅炉后要求其立即拆除,该公司当天开始拆除并已于8月5日拆除完毕。举报案件情况属实,关停取缔,拆除设备,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一人党内严重警告,一人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