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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设置临沂市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31

                 文书号:临环排污口审〔2025〕3号


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6月19日向我局提出了临沂市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临沂市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如下: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其他参照上述管理的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名称

临沂市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编码

EB-371329-0431-SH-00

设置类型

新设   改设  扩大

责任主体基本信息

责任主体(申请单位)名称: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山东 临沂 临沭 蛟龙 杨家庄 东蛟公路与穆疃河交汇处以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1329562508068X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张劲松      联系电话:15725395456

行业类别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913713295578760773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

所在行政区域: 山东 临沂 临沭 蛟龙 杨家庄东蛟公路与穆疃河交汇处以北,临沭县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西侧自然排水沟左岸

排入水体名称:穆疃河,穆疃河配套建设湿地,经湿地进一步净化处理后排入石门头河

所在流域:淮河流域

经度:118.746399°

纬度:34.899847°

污水排放方式

连续

□间歇

入河方式

□明渠   管道

□泵站   □涵闸

□箱涵   □其他:

是否共用

□是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圆形截面:d= 0.7mS= 0.38m2

方形截面:L×B= mS= m2

其他形状截面:S=   m2

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全年

特殊时段(__月至__月)

污水排放量(万t/a

污染物排放量(t/a

污水日排放量(t/d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入河排污口合计(单一责任主体只需填写此项)

COD

30

133.74

40.12



NH3-N

1.5

2.01


TN

10

13.37


TP

0.3

0.4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HJ1386标准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经纬度、责任主体详细地址、受纳水体名称排放要求 等信息应þ标识牌¨/二维码/¨显示屏¨_______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入河排污口对应的责任主体临沭县新型工业化实验区管理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排污单位有关要求,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设置应急事故池等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

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按照有关要求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挖掘中水回用潜力,提高水循环利用水平,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等。

放射性物质管控措施(仅排放放射性物质的入河排污口需要记载:无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在满足污染排放要求基础上,应符合相关部门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问题保护措施要求

(二)建议污水处理厂做好防渗措施,开展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四)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的,责任主体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决定书。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