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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情况(第三十批)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5-07-05

截至7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山东省的第三十批涉我市52件信访件,已办结33件,阶段性办结14件,未办结5件。其中,责令整改2 家,立案处罚2 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批)

(第三十批 2025年7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SD202506250007 临沂市莒南县壮岗镇前村南岭上有多家无名小作坊无手续露天生产,加工时噪音、扬尘扰民,每天晚上大车进出也有扬尘。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壮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多家无名小作坊”实际为临沂兴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鲁某某石子存储场,位于壮岗镇前村村南约750米。临沂兴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于2024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准建设1条钢渣生产线、2条镍砂生产线。2025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以钢渣、镍渣为原料,生产镍砂和钢渣粉,该项目尚未验收。鲁某某石子存储场占地约37亩,地类为采矿用地,用地手续齐全,从事石子、风化砂存储、销售。
2.经现场调查,临沂兴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原料供应商终止合作,其项目暂时搁浅,已停止建设。目前已建设2座厂房、2条镍砂生产线,钢渣生产线暂未建设,厂区地面已硬化,厂区内前期存放试机原料,已覆盖。目前企业停工状态不具备扬尘、噪声监测条件。
3.鲁某某石子存储场,距离居民区约750米,现场存放废旧颚破机、简易混凝土搅拌机各1台,均已损坏,不具备生产能力;露天堆放石子、砂土约1000吨,部分未覆盖,厂区未硬化,地面有积尘;车辆装卸和进出时产生扬尘和噪声,调阅监控发现,存在夜间车辆运输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莒南县政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壮岗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临沂兴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生产。
2.壮岗镇政府要求鲁某某自行拆除废旧设备,及时覆盖露天堆放物料,7月15日前完成;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做好防尘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未办结
2 D3SD202506250020 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诚德汽修店铺无喷漆手续夜间喷漆,异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罗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临沂市交通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罗庄区诚德汽车维修部,位于罗庄区通达南路与工业路交汇处西侧200米路南沿街,经营范围为三类机动车维修、洗车服务,营业面积约300平方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不纳入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
2.现场调查时,该维修部正常营业,无专业喷漆房,有2个喷漆枪,店面内有喷漆痕迹,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罗庄区政府责成罗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市交通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业主现场已自行清理喷漆枪,并表示不再进行喷漆作业。
2.罗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3 D3SD202506250022 临沂市沂水县富官庄镇垛庄村村南侧约300亩基本农田被非法开采砂石售卖,深度约50米,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富官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富官庄镇垛庄村村南侧原有一处面积约70亩的历史遗留民采矿坑,2012年3月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在该矿坑东南侧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7.5亩,为一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2012年9月进行了变更延续,有效期至2015年9月。2015年9月开采结束后形成深度约40米矿坑,经比对天地图影像,自停止开采至修复治理前未发现开采行为。
2.2017年10月,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按照生态修复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2017年11月沂水县国土资源局批复,该公司同月开始施工,根据设计方案治理区面积133亩,治理范围包含矿区采坑及民采遗留矿坑区域,治理措施包含削坡、清除危岩体、整治平台,修建水塘、设置护栏、渣石堆平整、覆土绿化等,保留矿坑作为灌溉水塘,2018年9月竣工并通过原沂水县国土资源局验收,验收后无新的采挖痕迹。
3.目前水塘面积106.8亩,2023年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耕地3.15亩、林地0.98亩、田坎0.18亩、采矿用地102.5亩,3.15亩耕地已恢复耕种条件,因边坡外扩削坡减少的20亩耕地已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补充。经调查核实,项目开采、复垦治理过程中,未发现非法开采砂石售卖问题。
部分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开采、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沂水县政府责成富官庄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严查非法开采、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4 D3SD202506250051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临沂金锣医院建设在水源地水库旁边,医院污水排放到水库里,血液透析科废液、消毒供应室病理科和急诊科的废水、辅料排放至下水道,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半程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卫健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金锣医院,位于兰山区半程镇汶泗路与沂蒙路交汇东北角,其新建医院项目2017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完成自主验收,2019年7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东南部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³/d,采用格栅+调节池+金锣净水系统(生物选择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ClO₂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经管网排入柳青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设施处理臭气。
2.信访件反映的水库为韩庄水库,位于临沂金锣医院东侧60米,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该医院项目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其中医院室外道路设平箅式雨水口,主干道道路、人行道及屋面雨水经道路两侧的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韩庄水库;传染性废水、化验室、实验室废水、普通医疗废水等,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专属管道排放至城镇污水管网,汇入柳青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手术结束之后,普通布敷料装入黑色垃圾袋通过污物走廊直接运至科室医疗废物暂存处;感染性辅料通过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包装、鹅颈式封口后通过污物走廊直接运送至科室医疗垃圾暂存处分区暂存,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置,现场未发现辅料排放至下水道情况。现场调查时,经查阅医院2025年1至6月份废水自行检测报告,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限值要求,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消毒记录、污水处理记录信息、净水系统运行记录等均齐全。经对韩庄水库和金锣医院附近雨水管网及排污口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及污水排入水库情况。6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韩庄水库、污水处理站排放口、下艾崮村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兰山区政府责成半程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兰山区卫健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5 D3SD202506250060 临沂市沂南县东侧工业园区一家废品加工站下雨时污水外溢,废品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刮风时导致环境脏乱差。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界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废品加工站紧邻沂南经济开发区,位于界湖街道东芙蓉村东,业主高某某,主要从事废旧包装袋回收、打包后外售,以露天经营为主,建有1台打包机。
2.现场调查时,该收购站院内露天堆放废旧包装袋,地面积存雨水浑浊,环境较为脏乱;刮风天气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对院落周边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
部分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管,规范经营。 沂南县政府责成界湖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业主高某某自行清理院内废旧包装袋,7月5日前完成。
2.界湖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指导业主规范经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6 D3SD202506250062 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乡沂水洪顺肉类综合加工冷藏有限公司(沂蒙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金座购物中心南侧)每天23:00-24:00,04:00-06:00屠宰生猪噪声扰民,宰猪产生的污水直排至厂区南门西侧污水池,异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水洪顺肉类综合加工冷藏有限公司,其年屠宰3万头生猪项目于2006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取得排污许可证,2021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50米。
2.经调查,该公司生猪屠宰集中在夜间12点至凌晨4点进行。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噪声和待宰圈内的猪叫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降噪。厂区南门西侧为公司配建的污水处理站(含沉沙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等),采用封闭结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查阅公司自行检测报告,其无组织废气、污水、噪声检测项目结果均符合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现场调查时,公司未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异味。6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6月28日凌晨,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企业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及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结果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
属实 企业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异味对周边影响;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废气、污水达标排放。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龙家圈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更新维护设备,减少噪声,生产废水中添加絮凝剂并进行及时处理,降低异味产生,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7 D3SD202506250065 临沂市蒙阴县蒙阴街道吴家山村基本农田被占用,用于修建道路、建盖房屋,建设的大棚养殖鸡苗。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蒙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蒙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吴家山村基本农田被占用,用于修建道路、建盖房屋,建设的大棚养殖鸡苗”问题。经调查,2024年12月吴家山村村民李某某与合伙人刘某,共同承包本村村民田某某约10亩土地,地类现状为基本农田,违规建设2处房屋、2个养殖棚并修建一段宽4米、长180米的道路。
2.经现场测算,该处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面积856平方米,其中道路720平方米、房屋36平方米、2个养殖棚100平方米。现场调查时,1个养殖棚正在喂养鸡苗,另一个闲置。
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严格管控土地用途,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 蒙阴县政府责成蒙阴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蒙阴街道办事处督促李某某、田某某对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道路、房屋、养殖棚自行拆除,已于7月1日拆除完毕并恢复基本农田用途;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监管,严格管控土地用途,杜绝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已办结
8 D3SD202506250066 临沂市莒南县坪上镇坪上一村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白云石矿南延广雨石子厂生产石粉时存在扬尘,砂石堆放在白云石矿北面,未采取覆盖措施。2.坪上一村广雨石子厂东侧临沂顺港厂生产石粉,无任何手续和环评,存在扬尘污染。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广雨石子厂”位于坪上镇坪上一村白云石矿坑南侧,业主陈某某,原从事白云石粉加工,于2021年10月因市场原因停业,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厂西侧露天堆放白云石约15万吨,作为原料外售,未覆盖。白云石矿北面紧邻村村通道路和居民小区,未发现砂石堆存。
2.信访件反映的“临沂顺港厂”为临沂顺港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坪上镇坪上一村西南、广雨石子厂东侧,原从事水泥预制管生产,因不符合规划要求,无法办理环评等手续,于2021年8月停业,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场地内无生产设施,厂西侧露天堆放白云石和G518国道清障转运的渣土共约5万吨,未覆盖,场地有积尘,装卸运输过程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莒南县政府责成坪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业主做好物料覆盖,已完成;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9 D3SD202506250087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山南村村委大院南侧基本农田被占用,建设钢结构厂房和砂石厂,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为兰陵县磨山镇山南村村民张某某所有,位于山南村村委南侧,占地面积约5亩,院内北侧为空地,南侧有一处敞开式钢结构厂棚和一排房屋,为张某某于2007年建设,地类为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非基本农田,未办理用地手续。2021年8月31日,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张某某未办理用地手续建设行为立案处罚,罚款已缴纳。
2.信访件反映的砂石厂实为兰陵县建阔建筑材料销售中心,业主为山南村村民颜某,系2019年租用张某某该处场地及厂棚,用于建筑砂和石子零售,无加工行为。现场调查时,棚内存放约30立方米石子,无生产加工设备,露天存放约150立方米沙子,未覆盖,存在扬尘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零售点做好抑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 兰陵县政府责成磨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颜某将砂石进行覆盖,做好日常保洁,减少扬尘。6月28日已完成覆盖。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10 D3SD202506250101 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马厂湖村存在多处污染问题:1.村北侧约200亩耕地内农作物及树木被破坏,形成大坑,破坏生态环境。2.村西侧紧邻206国道的东侧空地原规划为恢复耕地,现在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原计划回填的种植土不知去向,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园区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马厂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北侧约200亩耕地”地块位于马厂湖村西北侧,面积约90亩,现状地类为旱地、林地、坑塘水面、工业用地等。2025年2月19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尚未完成征收,地上附着物已经补偿到位,村民对地上附着物清理时,导致地块表层形成数个小坑,深度不足1米,不存在农作物及树木被破坏情形。
2.信访件反映“村西侧紧邻206国道的东侧空地原规划为恢复耕地,现在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原计划回填的种植土不知去向,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该地块实际位于解放路与206国道交汇处西南、206国道西侧,为路边空地,面积约1亩,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果园和乔木林地。经调查,该地块未规划恢复耕地,无回填种植土。前期有不明人员在该处倾倒约20方渣土,渣土中混有零星石块,未发现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的情况。
部分
属实
对渣土进行清理。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马厂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已于6月30日前对倾倒的渣土完成清理。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11 D3SD202506250103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辉山村东侧迎宾大道路北侧耕地被占用硬化,用于建设大棚、收购废品,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张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为迎宾加油站西侧废旧建材收购点,负责人高某某,占地面积8.5亩,其中2亩为其他林地和草地,不符合土地使用用途,未硬化;6.5亩为存量建设用地,已硬化约2亩。该收购点建有简易钢瓦棚3处,面积约200平方米,地类为存量建设用地。
2.经调查,该收购点院内露天存放大量二手门窗、铁皮瓦,建有2台压瓦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现场调查时,该院内无涉水加工项目,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指导业主规范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沂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张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张庄镇政府要求业主对2亩不符合用途土地上放置的物品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2.张庄镇政府督促业主规范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12 D3SD202506250110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办事处朱陈西村向西100米养羊场的动物粪便乱堆放,距离水井过近,污染水资源。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罗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办事处朱陈西村村西300米处。经排查,该区域共有3家养羊户,业主分别为赵某某、许某和周某某。产生的粪便平时堆积在羊舍底部,定期清理出售给种植户还田施肥。
2.现场调查时,赵某某存栏160只羊,羊舍南侧围墙处露天堆放羊粪,未落实“三防”措施;许某存栏40只羊,粪便堆积在羊舍底部;周某某存栏300只羊,粪便堆积在羊舍底部,3处羊舍均在养殖棚内。该区域有2处自备井,深约40米,供养殖场生产用水。6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检测,结果显示2处水井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规范养殖行为,保持养殖卫生,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罗庄区政府责成罗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罗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养羊户立即清理养殖粪污。已于6月27日清理完毕。
2.加强日常巡查,指导养殖户规范养殖,增加粪污清理频次,禁止乱堆乱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13 X3SD202506250007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邱家庄村一家生产树脂工厂(存志实业有限公司大门正对过,修建宿舍楼工地后面)违规生产,无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违规建设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直排入小涑河内,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山区政府组织义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树脂工厂实为耿某某胶厂,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孙家庄村南,距离小涑河约2000米。该厂通过外购甲醛、尿素经反应釜加热反应工序生产脲醛胶,建有14个脲醛胶反应釜、1个生物质锅炉。冷却工序建有冷却循环池及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2.经调查,2025年3月该厂已将生物质锅炉拆除售卖。因债务纠纷,2025年6月6日兰山区人民法院已对该厂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扣押。经查阅该厂用电量,2024年12月至今生产用电记录为0,现场未发现生物质锅炉,经对小涑河沿岸排查,未发现暗管排放废水问题。
部分属实 依法加强监管,对该处生产设施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兰山区政府责成义堂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待法院对生产设施解除查封、扣押后,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14 X3SD202506250022 临沂市沂水县圈里乡北朱堡村存在违规盗采大量玄武岩矿石的现象,破坏山体结构和生态环境。 临沂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圈里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朱堡村东北500米处有老矿坑一处(面积约2600平方米、深度约10米),为历史遗留矿坑,圈里乡政府已制定治理计划,预计2026年12月底完成治理。
2.经调查,北朱堡村东北约1000米处有矿坑一处(实际位置属于陈官庄村),矿坑面积1772平方米,深度约20米,为原沂水盛华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某)开采期间产生,该公司于2010年9月取得采矿许可证(年开采规模30万吨),期限自2010年9月至2022年9月,开采矿种为玄武岩,开采过程中按设计开采,形成矿坑。按照沂水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该矿山采矿证到期后矿山关闭,重新出让采矿权。2024年1月,沂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竞得沂水县圈里乡陈官庄采矿权,由新矿权人沂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履行该矿坑修复治理义务,预算治理费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并转移至新矿权人。沂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陈官庄矿区面积0.2172平方公里,开采规模34.48万立方米/年,有效期限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9年7月14日。根据安全矿山生产设施设计,矿山在原有矿坑基础上设有1个开采平台,开采顺序自上而下由南向北推进。
3.沂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9月取得基建批复,基建期主要修建运输道路,高陡边坡排险,首采平台准备,矿区边界围栏设置,排水设施修建,取得采矿权后未实施采矿。现场调查时,矿山正在基建,首采平台已完成,企业正在申请安全生产验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现违规盗采玄武岩矿石问题。
部分属实 完成历史遗留矿坑治理,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开采并按照方案治理。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圈里乡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圈里乡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盗采资源行为。
2.圈里乡政府按照治理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坑治理。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圈里乡政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采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边开采、边治理。
阶段性办结
15 X3SD202506250032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前屯村南侧联顺陶瓷一厂夜间生产时违规使用煤炭,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噪音扰民,废水直排,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连顺陶瓷一厂实为位于前屯村南侧一处仓储中心院内的腰线加工点,主要生产工艺为成品地板砖经切割—打磨—成品打包。该加工点建有切割生产线3条、打磨生产线1条、打包机2台,配套1座沉淀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2.经调查,该加工点生产过程为物理切割,无需加热,不存在使用煤炭行为;切割和打磨均为湿法作业,切割、打磨工序用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磨边泥外运至临沂市连顺建陶有限公司用于生产使用。现场调查时,该腰线加工点正在生产,切割、打磨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经对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6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腰线加工点厂界噪声开展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功能区标准。
部分属实 加强企业监管,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规范生产行为,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傅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督促企业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已办结
16 X3SD202506250052 临沂市平邑县保太镇万庄村华勤石膏板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在线监测数据相关排放量已超过环评、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总量。2.违规建设多个锅炉,夜间燃用煤炭,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保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华勤石膏板厂实为山东华勤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保太镇万庄工业园,主要从事纸面石膏板和石膏粉生产加工。该公司年产51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项目,1条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配套1台36吨燃煤导热油锅炉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9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年产51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1条石膏粉生产线配套1台36吨生物质热风炉于2022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7月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2023年2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024年5月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2.关于“在线监测数据相关排放量已超过环评、排污许可证相关排放总量”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环评批复全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2.22t/a、18.56t/a、29.96t/a,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是1.737t/a、4.97t/a、17.366t/a,经调阅该企业2024年以来历史在线数据、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2024年全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2.532t/a、5.794t/a、57.707t/a,颗粒物、氮氧化物已超过环评批复总量、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要求,二氧化硫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要求。
3.关于“违规建设多个锅炉,夜间燃用煤炭,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6月25日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检修。该公司实际有2台锅炉,1台36吨燃煤导热油锅炉,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复1台,实际建设1台),1台为36吨生物质热风炉,于2022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复2台,实际建设1台)。燃煤导热油锅炉及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配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脱硫塔处理设施,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对企业厂区夜查、排查并调阅视频监控,燃煤导热油锅炉燃用煤炭,生物质热风炉燃用生物质颗粒,未发现生物质锅炉燃煤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建设多个锅炉”的问题。
部分属实 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保障生态环境质量。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企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待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阶段性办结
17 X3SD202506250060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龙泉官庄村有一无名塑料颗粒厂产生的污水排放至村河道内,无环保手续,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开启,污染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沂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塑料颗粒厂,位于沂堂镇振兴大道与俄黄路交汇处以北约300米,业主为徐某某,建有1条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外购塑料垃圾—清洗—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无环保手续。清洗工序产生废水,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熔融工序配套建设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2.经调查,2025年3月底沂堂镇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巡查时,发现该塑料颗粒厂清洗废水直排至俄黄路沟渠,当场已制止废水外排行为并要求其停止生产。2025年4月,业主徐某某已拆除设备并清理原料。
3.6月26日,现场调查时,该颗粒厂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物料已全部清理,车间内仅存放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罗庄区政府责成沂堂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徐某某已于6月28日前完成剩余设备拆除。
2.沂堂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18 X3SD202506250083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新桥村灌溉水渠与村北河道内被不明的企业排放废水,异味刺鼻,污染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村北河道为藕蒲沟,全长5.6公里,主要用于防洪及农田灌溉。
2.经排查,藕蒲沟与灌溉水渠附近共有8家工业企业,其中2家涉水企业,分别为临沂辰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临沂市昌泰铝业有限公司。
3.现场调查时,临沂辰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好氧+厌氧+多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调阅该企业2024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经对该公司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临沂市昌泰铝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至藕蒲沟,已安装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该企业2024年以来在线数据和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经对藕蒲沟和灌溉水渠沿线排查,藕蒲沟和灌溉水渠内水质因近期天气炎热且水流缓慢,导致水体溶解氧含量下降,自净能力减弱,有轻微异味,未发现违规设置排污口及向河道排放污水的现象。
4.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家涉水企业出水口、藕蒲沟和灌溉渠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临沂市昌泰铝业有限公司出水口水质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 3416.2—2018)表2标准限值;临沂辰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出水口水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限值;藕蒲沟和灌溉水渠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域水环境。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19 X3SD202506250088 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杨岭村大量松柏被砍伐。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陵县政府组织车辋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原为兰陵县车辋镇温庄村和杨岭村集体山场,山场内原有侧柏和荆棵等林木。2022年7月,临沂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与温庄村和杨岭村签订协议承包该区域,2022年12月办理了该区域采矿许可证,2024年1月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批复,允许使用该处林地用于采矿。
2.在采矿开始前,该处林地上的侧柏和荆棵等林木属温庄村和杨岭村集体资产。为妥善处置该处林地上的林木,2024年7月,车辋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温庄村和杨岭村对该区域林木开展资产评估,根据评估价值挂网招标拍卖。姜某某中标后按照中标价格将拍卖资金上缴到村集体账户,并于2024年7月底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开始采伐树木,于2024年8月底完成采伐。
3.6月26日实地勘查并比对卫星图像,自2024年8月底至今,该区域未发现新的砍伐松柏的情况。
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伐林木行为。 兰陵县政府责成车辋镇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车辋镇政府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同时,加强项目公开公示,维护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已办结
20 X3SD202506250089 临沂市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东的工业园内有约10家纸厂、胶厂,用甲醛制胶,异味扰民,无环评、排污等手续。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矿坑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兰陵低碳经济集成产业园,位于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东。该产业园内共有14家浸渍纸生产企业,无胶厂,生产工艺均为调胶(甲醛、三聚氰胺)—开卷—浸胶—冷却—涂胶—冷却—裁剪—包装,生产废气配套建设喷淋+生物塔处理设施。其中,有12家已取得环评批复、完成自主验收和排污许可登记。另外2家为山东椰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诺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024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正在组织自主验收。
2.现场调查时,14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园内无明显异味,距离最近住户1500米。6月2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产业园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矿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对园区内浸渍纸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已办结
21 X3SD202506250097 临沂市莒南县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近3年使用OBD作弊器车辆替代等手段,出具大量虚假报告。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临沂市莒南县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近3年使用OBD作弊器车辆替代等手段,出具大量虚假报告”的问题。
(1)信访件反映的莒南县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嵋山路与西一路交汇处西200米路南,2021年9月9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9月8日。该公司共建有2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分别为1#汽柴一体线,2#汽油线,配套建设2台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2台汽车通用转速仪、3台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营业。查验排气分析仪内未发现作弊装置,检测操作电脑内未发现作弊软件。采样探头和管路的长度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现存在破损漏气情形。检查与校准2条检测线的仪器设备,采样系统密闭性、底盘测功机加载功率、排气分析仪低标准气体浓度、不透光烟度均在允许范围内。
(3)该公司自2022年7月1日以来,共出具在用车检验(测)报告39050份。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随机抽取该公司100辆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及视频监控录像,现场随机抽取3台在检车辆,均未发现OBD造假、车辆替代等违规行为。由于调取监控视频和检验(测)报告数量较大,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关于“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近3年使用OBD作弊器车辆替代等手段,出具大量虚假报告”的问题。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坪上镇七里沟村黄海三路与环城路交汇处西1700米路南。该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30年7月1日。公司建有3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分别为1#柴油线、2#汽柴一体线、3#汽油线。配套2台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4台振动转速适配器、4台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2)关于“近3年使用OBD作弊器车辆替代等手段”的问题。2024年8月,临沂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检系统正式与环保部门联网后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业务,截至目前共出具在用车检验(测)报告7325份。2025年6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随机抽取该公司120辆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及影像资料,未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OBD作弊器、车辆替代等违规行为;现场随机抽取3台在检车辆,未发现OBD作弊器及车辆替代行为。由于调取监控视频和检验(测)报告数量较大,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部分属实 督促机动车检测公司规范经营,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莒南县政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督促2家机动车检测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质控管理,规范检测行为,防范弄虚作假问题发生;根据调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严查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未办结
22 X3SD202506250107 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老后林村联发门业无环保手续,使用高浓度化学原料喷漆,环保设备不运行,私自扩大喷漆生产线。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白彦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无环保手续”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联发门业实为山东联发门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彦镇老林后村南,距离最近居民约130米,主要从事金属门生产。该公司年加工销售4万平方米钢制进户门、非标门和1万平方米转页门项目于2011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4年3月通过验收,2020年6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生产工艺为下料—弯折压花—焊接—胶合—打磨—喷塑(喷漆)—固化—烘干—装配—成品,其中焊接、打磨产生的粉尘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喷塑废气经滤芯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胶合废气及喷漆工序配套建设光氧+水喷淋处理设施,固化、烘干工序配套建设水喷淋+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
2.关于反映“使用高浓度化学原料喷漆,环保设备不运行”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喷漆工艺环评批复使用油性漆,2019年完成“源头替代”改用水性漆。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2022年以来企业原辅材料购销使用台账、原辅材料成分检测报告,该公司使用的水性漆、塑粉均为低VOCs含量涂料,年使用水性漆约2吨。现场调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巡检台账并查看车间视频,企业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开启运行,但胶合废气光氧设施未建立运行台账。
3.关于反映“私自扩大喷漆生产线”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实际建设1条生产线,年生产量约2万平方米,小于环评批复产能;环评批复建设1个喷漆房,现场建设1个,不存在私自扩大喷漆生产线的问题。
部分属实 规范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并完善运行记录,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山东联发门业有限公司对胶合废气光氧处理设备规范建立运行台账。
2.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23 X3SD202506250132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村工业园路东段400米山东飞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飞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收集倒卖危险废物,回收报废车辆后露天拆解,多次为其他企业虚假收购危险废物,虚开转移联单。2.危废贮存场地及报废拆解车辆场地未做防渗漏措施,露天拆解的废弃物随意堆放污染土壤环境。3.未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要求制作台账,危险废物不做入库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与台账不符。4.污水处理设备从不运行,雨天雨水混合污水随意流淌。5.报废车辆业务承包给三家无资质个体户,厂区内除尘设备常年不启动,废气直排,污染空气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册山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飞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飞腾新能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位于罗庄区册山街道一级路东段同一院落。
2.山东飞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收集项目,2018年12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019年9月19日取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建有危险废物贮存车间1座,项目废气主要为危废贮存过程中的有机废气,主要为储油罐的呼吸废气,油罐车装卸废气,HW12、HW13危废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建设碱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
(1)关于“收集倒卖危险废物,多次为其他企业虚假收购危险废物,虚开转移联单”问题。通过查阅危废台账和现场库存及“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核实比对,企业危险废物入库种类、台账数据、转移联单数据无误,未发现企业存在该问题。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收集的危废均规范贮存,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内危废贮存场所均做防渗处理。
3.山东飞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有年拆解报废汽车10万辆项目,2022年3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10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5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3年12月1日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建有2座拆解车间,主要生产工序为检查登记—报废车暂存—预处理—拆解作业—车辆解体—打包压实—储存管理。项目金属切割、整车拆解、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燃油抽取过程挥发废气、制冷剂回收时挥发的氟化物和危废间挥发油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碱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调节池+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及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油液、废油类滤清器、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装置、废制冷剂、废电路板、废电容器及废开关、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隔油池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酸雾喷淋塔废液;配套建设1座危废库,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1)关于“回收报废车辆后露天拆解”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进行拆解作业,所有拆解工序及设备均在拆解车间内,厂区中部露天存放报废车辆,未发现露天拆解设备。
(2)关于“危废贮存场地及报废拆解车辆场地未做防渗漏措施,露天拆解的废弃物随意堆放污染土壤环境”问题。现场调查时,车间、危废贮存场所及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所有拆解工序及设备均在拆解车间内,厂区中部露天存放报废车辆,报废车辆存放区西侧存放少量拆解废弃物,车间地面有少量油污,厂区地面及厂区外均无油污,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
(3)关于“未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要求制作台账,危险废物不做入库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与台账不符”问题。经调阅公司近一年内危险废物台账、转移联单,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且转移联单齐全并与“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数据一致,未发现存在该问题。
(4)关于“污水处理设备从不运行,雨天雨水混合污水随意流淌”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调阅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未发现存在该问题。
(5)关于“报废车辆业务承包给三家无资质个体户,厂区内除尘设备常年不启动,废气直排,污染空气环境”的问题。该公司报废车辆业务、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相关手续均由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未授权于任何个人或企业办理,不存在业务外包情况。该公司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开启,经调阅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未发现企业存在“厂区内除尘设备常年不启动,废气直排,污染空气环境”的问题。
部分属实 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强化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经营。 罗庄区政府责成册山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督促企业及时清理车间地面油污和露天存放的拆解废弃物并规范处置。
2.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监管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已办结
24 X3SD202506250141 临沂市郯城县归昌乡310国道两侧范庄村、前学村、老归昌村等多个村庄厂房内存放、倒卖、报废二手车发动机,维修过程油污外流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郯城县政府组织归昌乡政府、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归昌乡310国道两侧共3个村庄。经排查,共发现3处废旧发动机翻修点,业主分别是范庄村袁某、前学村陈某某、老归昌村苗某某,均租用闲置厂房,收购废旧柴油发动机,修复损坏的部件后外售。3处废旧发动机翻修点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技术人员,均不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无法取得相应资质。
2.现场调查时,范庄村袁某、老归昌村苗某某废旧发动机翻修点正常营业,翻新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作业区域地面散落少量机油,未清理。前学村陈某某废旧发动机翻修点因自身经营原因,已于6月20日自行清理完毕,现场无物料。
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郯城县政府责成归昌乡政府、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商务局要求范庄村袁某、老归昌村苗某某废旧发动机翻修点于7月10日前自行清理现场设施和物料。
2.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要求范庄村袁某、老归昌村苗某某废旧发动机翻修点对沾染油污的地面进行清理,沾染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归昌乡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反弹。
阶段性办结
25 X3SD202506250142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闵沂墩村街北头路东院内蓝色大棚从事加工金属材料及有色金属,无环保等相关手续,噪音扰民,污水直排。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半程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李某金属加工作坊,位于兰山区半程镇闵沂墩村村北500米处,2024年12月建成投产,通过外购接线柱经破碎、筛分、烘干、打包等工序分离塑料及黄铜,建有1台破碎机、1台振动筛分机、1台烘干机。
2.经调查,2025年4月26日,半程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该作坊未办理环评等手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环境。因该项目不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半程镇政府已要求该工作坊限期拆除设备、清理原料。
3.现场调查时,该作坊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理,经对周边区域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前期加工生产时该作坊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兰山区政府责成半程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频次,杜绝出现反弹情况。
已办结
26 X3SD202506250163 临沂市莒南县文疃镇滕家河社区存在以修文坪路名义盗采砂石的现象。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文疃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文坪路”为文疃镇滕家河村至坪上镇小龙沟村的村村通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全长7.497公里,2022年4月取得立项批复,2023年10月由四川中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24年4月开始施工,无环评手续。
2.关于“盗采砂石”问题。依据农村公路设计规范,工程依托原有村道,大部分进行扩宽改造,仅文疃镇滕家河村村南路段约280米因降坡、取直需要采挖砂石。施工过程中,文疃镇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并在施工道路南北两侧分别安装摄像头,加强对砂石资源的监管。调阅施工记录,截至目前,共开挖约6.21万立方米,约5.3万立方米用于路基及边坡建设,有5564.05立方米已于2024年8月进行公开拍卖。现场堆存约3000立方米用作水稳备料。经现场调阅施工记录、视频监控,比对卫星影像图,未发现超范围施工、盗采砂石、私自外运销售等行为。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文疃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疃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盗采砂石行为的发生。
2.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工程监管,防止以项目施工名义实施非法开采砂石资源。
3.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现已完成。
已办结
27 X3SD202506250165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韩家沟村西北有家养貂场,距离居民区较近,粪便堆放异味扰民,夜间噪声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山区政府组织汪沟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信访件与第十六批X3SD202506110244号反映内容基本一致。信访件反映的养貂场,位于汪沟镇韩家沟村西北1000米,为韩家沟村村民张某某狐狸养殖场。该养殖场区域规划为村养殖基地,2002年建成时附近无住户,现该养殖场周边建设部分居民住房,其中东侧住户与该养殖场紧邻。
2.6月12日现场调查时,养殖区域存在异味,未建设储粪场及沉淀池;养殖笼架底部存在少量养殖粪便,未及时清理,养殖场内西北侧堆放少量粪便,未落实覆盖措施,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3.6月26日,经现场调查,因狐狸的听觉非常发达,对噪声非常敏感,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会采取“以噪抗噪”的方法进行养殖,来减轻因噪声而引起的幼狐狸惊吓反应,所以养殖场在狐狸产仔时播放音乐,现养殖场狐狸繁殖期已过,已停止播放音乐。6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噪声进行检测,夜间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属实 加强监管,规范养殖,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兰山区政府责成汪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指导养殖户规范建设储粪场和沉淀池。目前,已完成整改。
2.督促张某某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音乐声音,减少异味及噪声影响。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28 X3SD202506250170 临沂市兰陵县苍山街道北城医院红绿灯西200米路边有家蒜米厂,向路南侧排放黑水,异味扰民,导致周边河道被污染。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陵县政府组织苍山街道办事处、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蒜米厂实为临沂农丰苑果蔬有限公司,其年产10000吨蒜米建设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已完成自主验收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生产工艺为大蒜—切头—分瓣脱皮—捡米—清洗—蘸干—速冻—打包—成品,脱皮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路南侧沟渠,汇入吴坦河,已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与县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排水口及路南侧沟渠水质清澈,未发现向路南侧排放黑水现象。调阅202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及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厂区内有蒜味,异味对周边居民有轻微影响。6月27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及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外排废水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25)表2中“其他排污单位”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6月29日,对吴坦河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苍山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企业做好厂区日常保洁,加强密闭,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苍山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29 X3SD202506250171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大张寨村内存在生产加工钢丝球的现象,噪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太平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张寨村共有李某、陈某2家加工钢丝清洁球的作坊,其中李某作坊建有5台拔丝机、1台包装机,陈某作坊建有3台拔丝机、2台包装机。生产工艺均为外购钢丝—拉丝—成球—包装。
2.现场调查时,该2家作坊未生产,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拉丝工序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河东区政府责成太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该2家作坊已于7月1日自行完成设备拆除、物料清理。
2.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30 X3SD202506250185 临沂市兰陵县层山镇兰陵安之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长期使用OBD作弊器、车辆替检等手段出具虚假报告,发动机编码都是同一个编码。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陵县政府组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兰陵安之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庄坞镇苍郯路山东村东1000米,成立于2019年3月8日,建有3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汽油车检测线1条、柴油车检测线1条、混合检测线1条)。2019年8月22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调查时,该机构检测线已落实物理隔离要求,隔离区域门窗均已上锁。采样探头、取样管路长度符合标准要求,无破损漏气情形。查验检测操作电脑、外观查验和OBD检测平板电脑均未发现安装可疑作弊软件;排气分析仪内,未发现装有作弊器具;检测车间内未发现用于“替车”检测的可疑三通管件、OBD一键达标作弊器、具有清除汽车OBD故障码功能的解码器等作弊工具。检测仪器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检及周期性检查并记录。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随机调阅该公司车辆检测及视频监控等录像,未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使用OBD作弊和车辆替检现象。现场调阅该公司2025年检测报告,共计2712份,目前已检查180余份,未发现发动机同一个编码等问题报告。但存在环保一号线个别车辆在检测过程中,废气分析仪界面视频存在反光模糊情形。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剩余车辆的过程数据、视频监控和检测报告进一步深入调查。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定向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严禁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2.加大抽取车辆检测及视频监控等录像比例,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未办结
31 X3SD202506250229 临沂市兰山区傅庄街道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临沂-团林输气管道工程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验收即私自投入使用。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傅庄街道,实为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
2.经调查,201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临沂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临沂市提供天然气资源。2011年临沂—团林输气管道工程经临沂市发改委批准立项。2013年7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并于同年开始建设,分临沂—李庄段、李庄—团林段两部分建设,其中临沂—李庄段2021年1月竣工并试运行,2021年4月9日完成环保验收。李庄—团林段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12月完工并开展环保验收。
不属实 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合规建设运行。 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项目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施工、合规经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32 X3SD202506250241 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东转林小庄和转林东村有几家畜禽养殖场,长期存在通过暗管、水沟非法排放养殖污水,夜间、雨天将污水直排附近沟渠,导致水体发黑发臭。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临沭县政府组织石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石门镇东转林小庄和转林东村共有养殖户13户,其中现养户9户、停养户4户(刘某甲养猪30头,陈某甲养猪20头、养牛2头,刘某乙养猪20头,陈某乙养牛50头,陈某丙养牛40头,陈某丁养牛30头,陈某戊养羊15头,刘某丙养羊5头,陈某己养羊5头,陈某停养,刘某丁停养,刘某戊停养,陈某庚停养),全部为规模以下养殖户。据养殖户所述,2025年之前用于自家土地还田。2025年初,临沭县转林赢润种植专业合作社投资建设一座36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13户养殖户投资建设密闭式养殖污水管道,将各户产生的养殖粪水收集汇入沉淀池,粪水发酵后用于赢润种植合作社种植的70亩蔬菜和周边200亩农作物还田,各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便均堆肥还田。
2.现场调查时,正在降雨,部分粪污管道连接处密闭不严,养殖废水渗漏至田间沟渠,沟渠内水体发黑。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养殖户规范养殖,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沭县转林赢润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损毁的管道已完成修复,并将沟渠内发黑的水体抽运至沉淀池。
2.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支持与服务引导,指导养殖户综合利用粪污。
3.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养殖户规范经营,防止粪污外排污染水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33 X3SD202506250246 临沂市费县上冶镇刘官村多家桃核加工厂污水直排,异味扰民,使用应淘汰车辆运输,尾气排放不达标,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费县政府组织上冶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多家桃核加工厂实为2处桃核收购晾晒点,位于上冶镇刘官庄村村西约300米,业主分别为刘某、杨某某,主要收购桃核晾晒后外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此类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关于“桃核加工厂污水直排,异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2处晾晒点均无清洗工序,桃核残留果肉产生少量渗出液进入沉淀池,由罐车转运至平邑县地方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调查时,晾晒场地有轻微水果腐烂异味,经对晾晒点周边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痕迹。
3.关于“使用应淘汰车辆运输,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问题。经调查,两户晾晒点使用6辆柴油车进行道路运输,均为无牌无照车辆,已现场联系第三方单位对车辆转运拆解。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增加晾晒场转运频次,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费县政府责成上冶镇政府、县交警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1.县交警大队监督车辆拆解,确保车辆拆解到位。
2.上冶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晾晒点加大清理频次,减少桃核存放时间,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34 X3SD202506250249 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西泉子埠张家围子村内肉鸭养殖场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养殖场产生的养殖粪污露天堆放,异味扰民,污水渗入地下或直排附近沟渠、河流,导致水体发黑发臭,粪污直排污染周边土壤环境。2.该场设备运行、禽畜叫声等噪音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临沭县政府组织石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临沭县佑佳养殖场,位于张家围子村东南约400米。建设两个肉鸭养殖棚,配套建设2个三级沉淀池,容积共计2960立方米,设计年出栏58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目前存栏约7万只。
2.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雨污分流设施完善,产生的粪污均排入沉淀池,发酵后作为农家肥转卖至周边农户。经对养殖场周边和附近沟渠进行排查,仅东侧有沟渠,未发现粪污露天堆放、外排和渗入地下现象。养殖场东侧沟渠水质清澈,无异味,沟渠底部有黑色的落叶、树枝等腐殖物。养鸭区域存在异味,鸭棚东侧墙壁散热风扇,运行时有噪声,棚外无畜禽叫声传出。
3.6月26日现场调查时,正在降雨不具备检测条件。走访养殖场附近村民,均表示未闻到异味、未听到设备噪音和畜禽叫声。
4.7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该养殖场区域地下水、场界噪声和臭气浓度开展了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养殖场规范养殖,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石门镇政府督促张家围子村对沟渠底部黑色腐殖物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临沭县佑佳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3.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根据养殖场东侧沟渠水质、厂界噪声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4.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支持与服务引导,指导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确保粪污综合利用。
5.石门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养殖户及时对粪便、化粪池清理清运,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35 X3SD202506250260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八间屋村东侧一无名塑料工厂生产时存在噪音、异味扰民的情况,污染大气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太平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塑料工厂”为杨某某塑料颗粒作坊,位于太平街道八间屋村东侧,主要生产塑料颗粒,生产工艺为原料—热熔—拉丝—造粒。该作坊建有1台造粒机,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作坊未生产,存放少量无纺布下脚料,现场无异味。
属实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河东区政府责成太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该作坊已于6月26日自行完成设备拆除、物料清理。
2.太平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36 X3SD202506250263 临沂市费县朱田镇绿竹芽村北山山体被破坏,形成东西260米,南北80米,高度26米大坑,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费县政府组织朱田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朱田镇绿竹芽村北山山体,实为费县朱田镇绿竹芽村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所在地,位于朱田镇绿竹芽村东900米,属于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费县南部废弃矿山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子项目。
2.经调查,费县朱田镇绿竹芽村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为历史遗留问题改造,2022年5月9日取得立项批复,治理区总面积2.53公顷,2022年10月开始施工,2024年10月完工,2024年11月通过竣工验收。现场调查时,恢复耕地已种植农作物,苗木长势良好,农业排水及生产设施完善。经实地勘查并比对卫星影像,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和山体破坏情况。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依法保护矿产资源。 费县政府责成朱田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朱田镇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生态修复的宣传教育引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防范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发生。
已办结
37 X3SD202506250273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大柳汪村临沂富源生态种植园两侧存在破坏耕地大面积违规建设厂房厂棚的现象。(具体位置为临沂程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西行700米处小路口左转行驶70米电线杆处左转行驶50米后右转行驶100米处临沂富源生态种植园两侧)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山区政府组织汪沟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临沂富源生态种植园,位于兰山区汪沟镇大柳汪村村西。经调查,临沂富源生态种植园西侧约20米处建设1座钢结构大棚,其余耕地均已种植农作物。该大棚占地面积约5.1亩,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因该钢结构大棚未办理许可手续,汪沟镇政府6月12日巡查时,已要求其自行拆除。
2.现场调查时,该钢结构大棚顶部已拆除,仅留有四周立柱。
部分属实 加强管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违规占地、建设行为。 兰山区政府责成汪沟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业主已于7月2日前自行拆除完毕。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38 X3SD202506250278 临沂市某未知名电镀生产印刷版棍和塑料机械棍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污染环境。曾经营过的地址有:沂南县界湖街道人民路东段路北永胜官庄村院内、沂南县大庄镇樱花路东段路南胡家庄村院内、沂水县天柱山路西段路南精和印刷制版有限公司院内。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界湖街道办事处,沂水县政府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南县界湖街道人民路东段路北永胜官庄村”,经调查,永胜官庄村510户,有14个院子,主要从事机械加工、鞋材加工、汽修、停车场等经营,业主均表示之前院内没有电镀项目。经查阅近5年来信访记录,未发现该村有相关信访,无法确定该村院内曾有电镀经营企业。
2.信访件反映的“沂南县大庄镇樱花路东段路南胡家庄村”,实为界湖街道胡家庄村,位于樱花路东段路南。经现场调查,该村182户,有10个院,主要从事饭店、宾馆、汽修或闲置,业主均表示之前院内没有电镀项目。经查阅近5年来信访记录,也未发现该村有相关信访。无法确定该村院内曾有电镀经营企业。
3.信访件反映的精和印刷制版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天柱山路西段路南,其20万支/年印刷制版、1000吨/年木纹纸印刷项目2010年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4月完成验收,2020年6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项目主要以铁板、钢管、钛白纸、油墨等为原料,通过简单机械加工和印刷等工序,生产印刷制版和木纹纸。2025年3月租赁给临沂同辉制版有限公司经营,从事机械加工制辊,由于未增加生产设备,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未重新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现场调查时,精和印刷制版有限公司制版、电雕、印刷等设备已拆除,无电镀工序;临沂同辉制版有限公司产排污环节主要是焊接产生废气、切割和打磨产生铁屑。经走访询问周边企业10名员工,从未有电镀企业在精和制版院内生产过。
部分属实 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沂南县政府、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界湖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临沂同辉制版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已于7月2日办理。
2.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建设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积极做好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已办结
39 X3SD202506250279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生产沼气名义取得2台130吨沼气锅炉环评批复,实际多年来一直使用燃煤作为燃料非法生产。有关文件要求,区域内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和落后小热电全部关停,该公司距离当地大型供热电厂仅一路之隔,多年来一直未落实上述规定违规生产,排放废气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发改局、许家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达公司),建有2台130吨沼气锅炉(以下简称130吨锅炉),该项目2015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
(1)2017年2月,该公司擅自使用煤炭作为燃料,2017年7月原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违规掺用煤炭作为燃料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拆除输煤设施并处以罚款,罚款已足额缴纳;2018年7月进行整改核查,确认130吨锅炉输煤下料斗、传送带已拆除,输煤廊已封闭。
(2)根据沂水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3—2030年),沂河以西居民冬季供暖由昆达公司负责,为保证供暖,昆达公司对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将130吨锅炉燃料改为沼气+污泥+不高于20%煤,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9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025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130吨锅炉2024年度、2025年1—5月台账进行检查,2台130吨锅炉煤炭使用比例分别占燃料总用量的15.9%、19.7%,均不超过20%。
2.关于“有关文件要求,区域内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和落后小热电全部关停,该公司距离当地大型供热电厂仅一路之隔,多年来一直未落实上述规定违规生产”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第十一条“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经核实,信访反映的“当地大型供热电厂”为沂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容量11万千瓦,包含5万千瓦、3万千瓦、3万千瓦三个机组,均小于30万千瓦;昆达公司半径15公里范围内无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不存在未落实上述规定违规生产问题。
3.关于“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昆达公司2台130吨锅炉均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查阅2024年以来在线数据及自行检测报告,均无超标现象。6月27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2台130吨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政策要求,做好机组管理工作。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发改局、许家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县发改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机组管理工作。
3.许家湖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40 X3SD202506250283 临沂市沂水县顺通机动车检测公司长期使用OBD作弊器弄虚作假,监管平台上发动机编码相同,出具大量虚假报告。 临沂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沂水县顺通机动车检测公司”实为沂水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沂城街道柏家坪村东。该公司2021年4月2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4月1日。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机动车检验检测,现有安检线2条,环保检测线4条(分别是1#汽油线,2#汽柴线,3#、4#柴油线),检测仪器设备均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标准物质在有效使用期内并具备标准物质证书。
2.该公司环保检测线设备运行正常,按照要求安装了视频监控,监控视频实时上传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平台,历史检测过程视频保存一年,2025年共出具4232份在用车检验报告。经现场核查,未发现2台外检PDA、4台OBD检测设备、工控机电脑安装可疑作弊软件;经拆开5台测试分析仪查看,未发现可疑作弊插件。反映问题中“监管平台上发动机编码”应为安装在车辆发动机系统中与排放有关的软件版本号(CALID)及标定验证码(CVN),经查阅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平台,发现存在不同品牌和车型的车辆CALID重复。
部分属实 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督促沂水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召回CALID重复车辆进行查验,对该公司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导致CALID重复进行调查取证。
2.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防范弄虚作假问题发生。
2.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严查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未办结
41 X3SD202506250290 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甘屯村强盛工具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未批先建多条非法电镀生产线。2.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环评批复量,大量危废偷排至污水管网。3.排污许可证生产线数量与实际不符。4.2025年5月变更排污许可证,将电镀槽尺寸从1立方米增加至几十立方米,试图将之前已经建成的违法生产线合法化。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河东区政府组织九曲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信访件与第18批X3SD202506130145号信访件反映问题一致。信访反映的“强盛工具有限公司”实为临沂市强盛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区凤鸣街与顺达路交汇处,年产1000万把工具、300万件建筑脚手架项目,2012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0月取得一期验收批复,2018年10月完成二期验收,2020年7月初次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工艺主要为金属件上挂—除油—水洗—除锈—防锈—超声波清洗—水洗—电解除油—水洗—镀镍(镀铬、镀锌)—水洗—晾干—下挂,主要从事五金件表面电镀加工,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中包含7条电镀生产线。
2.关于反映“未批先建多条非法电镀生产线”“排污许可证生产线数量与实际不符”的问题。2024年12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接到群众反映关于该企业未批先建的12345热线工单。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共建有10条电镀生产线,其中3条新建(未投产)、3条改建(已投产)、4条未发生重大变更(已投产),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该企业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处罚款,企业已于2025年5月30日足额缴纳。2025年6月14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新的违法行为。
3.关于反映“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环评批复量,大量危废非法偷排至污水管网”问题。该企业环评批复中涉及危险废物分别为电镀废渣2t/a、化工原料包装物5t/a、污泥42.3t/a、废切削液2t/a。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中“建设项目在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报有审批权环保部门的环评、固废管理科(处)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监察、固废管理机构备案 ”要求,该企业2021年2月编制了《临沂市强盛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将危险废物变更为:废酸455.06t/a、电镀槽渣4t/a、含锌污泥225t/a、含铬污泥5.2t/a、含镍污泥5.6t/a、废切削液0.96t/a、化工原料包装物1.4t/a。经核查企业近三年危险废物的管理台账、转移联单、产生年报,均未超过固体废物专题影响报告的数量。该企业已建设规范化污水排放口,含重金属污水通过车间排放口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处理。车间排放口安装总铬、六价铬、总镍在线监测设备,综合污水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经调阅今年以来的历史监测数据、比对检测报告、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
4.关于反映“2025年5月变更排污许可证,将电镀槽尺寸从1立方米增加至几十立方米,试图将之前已经建成的违法生产线合法化”的问题。经调查,该企业环评报告中未对电镀槽尺寸作具体描述,在2022年变更排污许可证时,该企业委托的第三方将电镀槽尺寸由原排污许可证5立方米变更为1立方米。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在对该企业立案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电镀槽实际尺寸与排污许可证电镀槽尺寸不一致,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5月15日,该企业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将7条已投产生产线电镀槽尺寸从1立方米申请变更为实际尺寸。2025年6月7日,经现场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将其中4条符合要求的生产线予以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他违规生产线均处于停建或停产状态。
5.6月26日再次现场调查时,该公司违规生产线仍处于停建、停产状态,4条已办理排污许可的生产线中,有3条生产线正在生产。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河东区政府责成九曲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建设、生产和经营,确保规范生产、依证排污。
2.九曲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
42 X3SD202506250295 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北武台村往大王庄路上的四家岩板茶几厂无环评等相关手续,打磨工作时粉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武台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4家岩板茶几厂,分别为平邑县武台镇张某大理石茶几加工厂、平邑县恩泊陶瓷加工厂、平邑县道勇陶瓷加工厂、平邑县德磊瓷砖经销店。上述4家企业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主要利用外购岩板经切割、打磨生产茶几台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4家企业均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
2.现场调查时,平邑县武台镇张某大理石茶几加工厂长期停产,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其水磨切割、打磨工序未安装粉尘收集设施,厂房存在破损现象;其余3家茶几厂正常生产,水磨切割、打磨等设备均位于密闭车间内且安装喷淋降尘设施,车间地面存在积尘。经对紧邻的4家工厂周边距离最近的10户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均表示未发现粉尘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7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3家正常生产的茶几厂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平邑县政府责成武台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根据监测结果跟进处理。
阶段性办结
43 X3SD202506250305 临沂市平邑县常山生态保护区舜帝庙村约16亩基本农田被堆积石块、砂石废料,抽取地下水制造“水洗砂”,噪音扰民,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平邑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舜帝庙村“水洗砂”为平邑县鲁玉雕刻厂,位于平邑县平邑街道舜帝庙村,距离最近居民约300m,其年产1000万块空心砖、500万平方米预制板项目于2019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1月完成环保验收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4年1月取得取水批复,批复水量为5.449万m³/年。主要生产工艺为建筑垃圾—上料鄂破—锤破—筛选—清洗—脱水机—上料搅拌(加水泥、水)—压制—晾晒入库;鄂破—锤破—筛选工序配套有集气装置及布袋除尘器,建有1座约75m³沉淀池,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经调查,该厂占地面积9.869亩,三调地类为工业用地,用地手续齐全,厂区北侧为该厂负责人承包的4亩耕地用于农作物耕种,东侧及南侧均为道路,西侧为历山石材城。现场调查时,该厂未生产,因市场原因2025年共断续生产35天。厂区院内堆放约100吨建筑砂石原料,已覆盖;北侧4亩耕地未进行耕种,排查周边无水体及排水痕迹,未发现基本农田被堆积石块、砂石废料以及周边土壤和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调阅该厂水井水表数据,自2025年以来共取水约110m³,符合批复要求。调取该厂2023年以来企业噪声自行检测报告,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上料鄂破、锤破环节生产时噪声对住户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平邑县政府责成平邑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规范生产,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待该厂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噪声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
阶段性办结
44 X3SD202506250309 临沂市兰陵县荣庆机动车检测站使用催化剂、三通设备检测车辆尾气,替换车辆进行检测,出具有问题的报告。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兰陵荣庆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经济开发区206国道北侧,成立于2009年11月16日,建有7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汽油车检测线3条、柴油车检测线3条、混合检测线1条)。2022年5月8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2.现场调查时,该机构检测线已落实物理隔离要求,检测期间全程监控,隔离区域门窗均已上锁。采样探头、取样管路长度符合标准要求,无破损漏气情形,检测仪器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检及周期性检查并记录。检测车间内未发现可疑三通设备及催化剂等作弊工具,未发现用于“替车”的检测车辆。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随机调阅该公司车辆检测及视频监控等录像,未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车辆替检现象。现场调阅该公司2025年检测报告,共计12242份,目前已检查220余份,未发现问题报告。调查发现该公司环保二号线废气分析仪设备已检定并具有设备检定证书,但是绿标过期未及时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剩余车辆的过程数据、视频监控和检测报告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部分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定向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严禁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2.加大抽取车辆检测及视频监控等录像比例,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未办结
45 X3SD202506250320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尚屯村沂河路与苗花路交汇处向南约400米路东一处无名商商混站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无生产资质、未办理环评手续违规生产。2.不定时外排污水和废气,无扬尘防治措施,扬尘扰民,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盛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商混站实为临沂顺鸿商砼有限公司,位于盛庄街道尚屯村沂河路与苗花路交汇处向南约400米路东。该公司以砂、石子、水泥为原料,经上料—混合—搅拌—出料,生产混凝土。建有4个原料罐、1台搅拌机,上料工序产生粉尘,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2025年5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接到12345热线工单反映上述问题,调查发现该企业无生产资质,无环评手续,现场无污水外排情况,少量原料露天堆存,覆盖不全。企业已于5月12日自行断电,拆除1个水泥原料罐,并将原料转移至密闭车间内。
3.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仍处于断电状态,原料堆存在密闭车间内。经查阅厂区视频监控,该公司5月12日停产后至今未生产。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罗庄区政府责成盛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公司依法取缔,要求其7月31日前拆除设备、清理物料。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46 X3SD202506250334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东三冲村与张家庄村交界处一无名养鸡场违规占地,粪便乱堆乱放,散发异味,污染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傅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养鸡场实为罗庄区富杰养殖场,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傅庄街道东三重村东,占地约2000平方米,设计存栏蛋鸡10000只,地块类别为设施农用地,2023年8月30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养殖场建有2个鸡舍、1座80平方米仓库、1座10立方米消毒池,配套1座135立方米化粪池。养殖粪污定期清理外售,鸡舍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承包地还田施肥。
2.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存栏蛋鸡约5000只,养殖区域有轻微异味。经对养殖场周边排查,未发现粪污乱堆乱放现象。
部分属实 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养殖行为,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罗庄区政府责成傅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养殖户增加除臭药剂喷洒频次,及时对粪便、化粪池清理清运,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目前,该养殖场已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3.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已办结
47 X3SD202506250342 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上泉村存在借土地整治项目、村庄搬迁等名义,违规开采矿石出售的现象,破坏土地。 临沂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崔家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土地整治项目、村庄搬迁为上泉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项目,由崔家峪镇上泉村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实施。该项目立项面积1.7742公顷(现状地类为村庄用地),项目区共拆迁47户236间房屋,并实施削高填低地块、砌筑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验收后新增耕地1.4269公顷、田坎0.2738公顷、果园0.0146公顷。目前,复垦区1.7153公顷已种植农作物,不存在破坏土地行为。
2.经调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复垦区产生石灰岩约6700立方米,其中约3200立方米用于修筑田坎、垒砌水渠等,未出售;剩余石灰岩约3500立方米暂存安置区空闲地,拟用于后续广场建设、排水沟渠修建、花坛垒砌等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部分属实 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沂水县政府责成崔家峪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崔家峪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安排专人看护,确保不发生矿石外运销售行为。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依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3.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公示公告,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已办结
48 X3SD202506250364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鲁星花园小区沂水战友烧烤店异味、噪声扰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沂水战友烧烤店位于沂水县前埠东小区沿街,距离最近居民楼25米,经营面积60平方米。该店厨房位于室内,采用无烟烧烤炉具,烧烤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其他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查看该店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该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
2.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引风机北侧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Ⅰ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出。
3.6月27日走访附近商户和群众12户,1户表示有一定噪声,5户表示有异味,6户表示无影响。
属实 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规范管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商户规范经营,调整排烟出口方向,加大油烟净化设施清理频次,引导顾客文明就餐,减少噪声影响。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49 X3SD202506250365 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友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北邻院内存在无审批手续建设洗砂项目情况,污水直排环境。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审批手续建设洗砂项目”地块位于洙边镇西书院村村南350米、友达新材料北邻院内,面积约35亩,地类为工矿用地。2024年4月,洙边镇西书院村徐某租用该场地非法洗砂,洗砂废水排入场地北侧徐某承包的汪塘,已于2024年10月被洙边镇政府依法取缔,并拆除全部生产设备。
2.现场调查时,场地内无洗砂设备、无污水,汪塘已养鱼;西北侧堆放河砂原料约1.5万吨,未覆盖。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洙边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徐某做好物料覆盖,现已完成。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盗采砂石、非法洗砂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50 X3SD202506250366 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临沂东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扬尘污染环境,废水直排。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东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洙边镇张家莲子坡村,其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3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6月取得验收批复。
2.关于“无污染防治设施”问题。该项目以建筑垃圾、石材厂废料等为原料,通过上料、破碎、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再生骨料,建有年产10万吨再生骨料生产线、120立方米/小时混凝土生产线各1条,均安装在密闭厂房内。其中,混凝土生产线因未取得住建部门混凝土生产资质建成未投产。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均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车间配套水喷淋设施,配有1辆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3.关于“扬尘污染环境,废水直排”问题。该公司根据订单间歇性生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无原料、产品,厂区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出易产生扬尘。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再生骨料生产线洗砂、脱水等工序,建有300立方米废水收集罐1个,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厂区雨污已分流,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定期抽运。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洙边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排污许可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企业颗粒物进行检测,根据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洙边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51 X3SD202506250367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镇西埠村宝隆商砼站路北洗砂场无审批手续,扬尘污染环境,存在污泥未经处理直排情况。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为莒南县宜鑫环保科技公司,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埠村西约200米处,其年产15万吨炉料项目于2023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25年4月开工建设,6月建成1条生产线,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后进行试生产。该公司主要以高钙石、金刚砂、蛇纹石等为原料,经破碎、研磨、清洗、筛分生产非金属高炉辅料,上料、破碎工序有粉尘,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炉料清洗工序产生含泥废水,经絮凝沉淀、压滤产生泥沙,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沙晾干后外售。
2.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进行设备修理,未生产。部分原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全;部分地面未硬化,存在扬尘;排查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污泥外排迹象。
部分属实 加大区域巡逻管控力度,加强常态化管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落实原料覆盖措施,目前已完成;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厂界颗粒物进行检测,并根据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落实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52 X3SD202506250378 临沂市郯城县恒通路南延热力管网管廊工程无环评手续,侵占皇亭路南侧河道、皇亭路路南绿化带,非法砍伐马头镇广源村20余棵银杏树。 临沂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6月26日,郯城县政府组织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恒通路南延热力管网管廊工程”实为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廊建设工程,项目于2022年11月8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建设完成。
2.关于“侵占皇亭路南侧河道、皇亭路路南绿化带”的问题。反映的皇亭路南侧河道,实为皇亭路南侧排水沟。该项目施工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将路南绿化带苗木进行移栽,且在管网管架施工结束后对排水沟进行了疏通,并对绿化带进行了移栽补植。该处管廊是在7.9米*7.9米的混凝土基础上架空建设的,该混凝土基础位于恒通路与皇亭路交汇处向西40米处,不存在侵占皇亭路南侧沟渠、皇亭路路南绿化带问题。
3.关于“非法砍伐马头镇广源村20余棵银杏树”的问题。该工程建设区域不涉及马头镇广源村土地,不存在非法砍伐马头镇广源村银杏树的问题;对广源村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非法砍伐银杏树的情形。
不属实 加强监管,督促施工方规范施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郯城县政府责成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蒸汽供热管网、公共管廊的维护,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