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批 2025年7月3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230027 |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旺庄西村南侧兰陵县宏胜冰厂生产加工时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兰陵县宏盛冷藏厂,位于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旺庄西村西南,年产2万吨冰瓶、1万吨冰块项目2020年1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8月21日完成排污登记,2020年8月31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厂建有1条冰瓶生产线和1条冰块生产线,冰瓶生产工艺为吹瓶—灌水—制冰—冰瓶,冰块生产工艺为灌水—制冰—冰块。吹瓶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凉水塔和车辆运输,压缩机外侧已加装隔音设施。 2.经调查,该厂东侧为商铺、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厂房、北侧为X005县道,每年仅6月—10月正常生产,运营期间夜间不生产。现场调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机器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功能区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磨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加强技术帮扶,指导企业提升降噪隔声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230052 |
临沂市平邑县温水镇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向基本农田附近倾倒化工原料,污染土壤,工厂生产时冒黑烟,有刺鼻气味,污染大气。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温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其年产3万吨石英熔块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以石英砂、碎玻璃、石灰石等原料,经混合、高温熔化、退火检测生产石英石熔块;建有10台石英熔化炉、3套配料机、4台煤气发生炉,煤气发生炉煤制气经煤气发生炉自带旋风除尘器及氧化铁脱硫系统处理后输送至石英熔炉使用,石英熔炉配套建设SNCR+双碱脱硫除尘净化处理设施;混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混料工序。 2.关于反映“向基本农田附近倾倒化工原料,污染土壤”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原料为石英砂、碎玻璃、石灰石,危废主要有煤焦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经查阅企业危废产生台账,与转运台账记录一致;经对附近基本农田现场勘查,地面裸露土壤性状正常、无异味,农作物生长良好,未发现该公司向基本农田附近倾倒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周边基本农田土壤进行取样监测,结果尚未出具。 3.关于反映“生产时冒黑烟,有刺鼻气味,污染大气”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堆放的废纸箱,雨淋后有轻微异味。经查阅企业2024年以来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记录不规范、填写不全面。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检测,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2新建企业工业窑炉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温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未规范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的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 2.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时清理厂区废纸箱,保持厂区环境卫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230056 |
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兴民庄村西南方向、南近台村东北方向、北近台村东南方向范围内养鸭场使用鼓风机时异味扰民,养殖面积10亩左右。北近台村西南方向养鸡场异味扰民,占地面积5亩左右,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只有100米,造成大气污染。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平邑县政府组织仲村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鸭场为平邑县连明养殖场,2020年4月年养殖肉鸭300万只项目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5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和自主验收,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该养殖场占地面积46亩,位于非禁养区,距离最近住户距离为550米,建有1座1760平方米堆粪棚、1座850立方米沉淀池、1座8000立方米黑膜氧化塘粪污处理设施,养殖棚配套建设生物除臭喷淋设施,养殖粪污委托济宁天合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理。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存栏肉鸭31万只,养殖棚配套216台1.1千瓦鼓风机用于排气,鼓风机变频运行(达到设定温度后自动停止运行),运行时存在噪声,生物除臭喷淋设施运行台账齐全,现场存在轻微异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为平邑国强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2018年1月取得建设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备案,2020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养鸡场占地面积约5亩,位于非禁养区,设计存栏16000只,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距离最近住户106米。该养殖场建有3座养殖棚,100平方米堆粪棚和100立方米沉淀池,养殖棚配套建设生物除臭喷淋设施,养殖粪污经发酵后还田利用。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存栏蛋鸡8900余只,生物除臭喷淋设施运行台账齐全,现场存在轻微异味。 3.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处养殖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仲村镇政府、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仲村镇政府督促两处养殖场保持场区卫生,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230060 |
临沂市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联邦路中通进出口有限公司,2018年停产后设备未拆除,设备里有残留部分化工原料。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临沂市中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凤凰岭工业园,主要从事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生产。该公司年精制5万吨粗苯项目于2008年3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2009年通过环保验收,2019年取得排污许可证。经调查,2020年8月13日河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临沂启阳化工有限公司等15家化工企业实施关停的决定》,该公司被列入关停名单并按要求落实停水停电措施。2023年9月临沂市应急管理局注销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2.经现场核查,该公司设备设施仍未拆除。厂区有溶剂油生产装置和42个储罐,其中西北罐区有7个储罐、停用储罐区有18个储罐、中间储罐区有7个储罐、东南侧停用罐区有10个储罐。现场调查时,区应急管理局使用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器对42个储罐进行监测,均未检出有毒、可燃气体。42个储罐中有16个为空罐,26个储罐已注水,水面漂浮油状物。区应急管理局将委托第三检测公司于6月30日对储罐存水和油状物进行检测分析。 3.区应急管理局于6月26日对生产装置残留化工原料进行核查,对生产装置6个高塔最低点法兰及管道最低端的导淋盲板进行拆解,均未发现有化工材料流出;用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器检测,未发现有毒气体。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处置储罐存水,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
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应急管理局和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凤凰岭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非法生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230061 |
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后湖村南侧无名大院非法拆解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每天白天拆解时存在零部件和油污污染地面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临沭县政府组织石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临沭县石门镇后湖村南侧无名大院,实为后湖村居民张某某住宅。经调查,2025年3月,张某某在自家院落从事废旧电动自行车车架、电动三轮车车架(不含电瓶)拆解活动,不拆解摩托车,无相关手续。受废铁、塑料价格下行影响,张某某自今年5月份已停止拆解作业。 2.现场调查时,张某某未进行拆解作业并表示不再进行拆解,院落地面已硬化,地面无油污,现场堆放少量废旧电动自行车车架、电动三轮车车架(不含电瓶),未发现拆解废旧摩托车、油污污染地面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问题反弹。 |
临沭县政府责成石门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
已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230062 |
对信访边督边该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D3SD202506050053“临沂市沂河新区梅埠街道兴梅路和翔宇路交汇处向西900米路北无名大院内露天存放大量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机油和汽油渗漏,污染环境。”调查核实情况“现场调查时,该院内未发现摩托车、非机动车,地面无沾染机油、汽油的痕迹。”不满意,投诉人认为:现场部分非机动车、摩托车未处理。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大院所有人为赵某,2024年10月宿某某租赁该场地从事废旧电动车回收,不进行拆解作业。宿某某于2025年2月停止营业,该场地处于闲置状态,6月6日现场检查时,院内未发现摩托车、非机动车。因该院落无人租赁,其所有人赵某于6月20日开始在该院落从事废旧电动三轮车整车收购与整车转卖业务,不进行拆解作业。 2.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摩托车存放的情况,赵某新6月份收购废旧电动三轮车12辆,存放于院内准备转卖。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机动车违规拆解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梅家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梅家埠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依法依规处理违规拆解机动车行为。 |
已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230087 |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爱华村东北侧桃核加工作坊存在多个问题:1.无环保手续,废水直排到浚河,污染河流水质。2.院内露天堆放果肉果核,发酵后异味扰民,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地方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爱华村东北侧桃核加工作坊,实为平邑县德利恒水果购销处,主要从事水果下脚料果核剥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作坊每年6—9月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堆置变软—离心分离残存果肉—晾晒销售。剥离后的果肉经晾晒后用于动物饲料,桃核作为主要产品进行销售;水果下脚料渗出液及生活污水进入400m³/d的收集池,经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现场调查时,该作坊地面已硬化,地面晾晒少量水果下脚料,露天存放部分未覆盖,定期喷洒除臭剂,存在轻微异味。经查阅污水处理合同及电子流量计进水台账,废水排放管道正常输送、无破损,未发现废水直排浚河问题。6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该作坊下游浚河断面及厂界臭气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质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地方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该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产生异味的水果下脚料堆放点进行完全覆盖,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规范处置生产废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230091 |
临沂市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西滩头村存在多处污染:1.村西南侧存在占用耕地开设无名木材蒸煮厂情况,开放性加工,切割木材产生粉尘污染,粉尘收集器没有任何防治效果,蒸煮产生的废水排放至周边耕地,污染环境。2.村西南侧居民区周边开设无名生物颗粒厂,无环评手续。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郯城县政府组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木材蒸煮厂,实为葛某甲板材厂,位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西滩头村村西,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木,经锯切、热蒸、自然晾晒成木板后外卖,建有3台带锯、1个热蒸房、1台小型燃气锅炉。 (1)经调查,葛某甲板材厂占地为租赁承包地,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2022年10月葛某某擅自占用该地块191m2建设热蒸房、锅炉棚,未办理用地手续,2024年4月接信访举报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违规建设行为立案调查,并反馈信访人,信访人认为查处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进行调查落实,目前执法程序正在依法推进。 (2)该厂锯切工序建有1处半封闭加工棚,3台带锯置于加工棚内。锯切产生木屑大部分自然沉降在带锯底部,少量木屑经袋式除尘器收集,锯切时地面存在锯切粉末。 (3)该厂加工的原木有2种,一是白蜡,锯切之后直接为成品木板,不需要热蒸;二是榉木,锯切之后需要热蒸,自然晾晒后为成品木板,每次汽蒸持续约10小时。热蒸工序产生冷凝水,暂存储水池内,定期转运至鲁南聚氨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厂东侧距村庄100米,其他方向为林地、空地,经对该厂周边排查,未发现将热蒸工序产生的废水排入周边耕地的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生物颗粒厂,实为葛某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位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西滩头村村西,收购锯末为原料,经颗粒机挤压成小棒状固体颗粒燃料。现场调查时,该厂未生产。卸料、投料、制粒等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外环境,车间地面有积尘。该厂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相关手续。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葛某甲板材厂占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2.目前,葛某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拆除了生产设备中的上料斗、传送带、制粒机,县供电公司切断了主电路入用户端连接器并进行了铅封。生产设备暂存原地,现场已不具备生产加工能力。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已要求葛某乙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另行选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X3SD202506230007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十批受理编号X3SD202506050134“临沂市莒南县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钢铁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在临沂临港基地违规新建180万吨焦化项目,计划2025年12月投产,该项目未实行“五个减量替代”、未按要求在省发改委提级审批备案、未公示产能置换方案、未办理环评、能评等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滨州市邹平市滨州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缩减碳化室孔数(等同于堵孔,相关文件明确技术封堵炉孔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应采取关闭企业或单座焦炉方式退出产能)方式来达到合规产能与装置产能相匹配,不符合规定。”的调查核实情况不满意,认为:该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未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公告,产能替代比例为 1:1,违反了相关文件规定。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区经济发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市莒南县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钢铁有限公司,实为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大山路与黄海八路西北方向1800米。该公司利用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180万吨焦炭产能项目,按照规定的1:1产能替代比例,建设同等产能规模的顶装焦炉,以及备煤系统、干熄焦及发电、焦处理系统、煤气净化系统等有关配套和辅助设施。 2.关于“未公示产能置换方案”问题。经现场核查以及查阅相关文件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钢铁焦化地炼行业产能整合转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57号),明确指出“焦化产能指标按照认定合规产能100%转移,不再减量”。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中,仅对钢铁产能置换情况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公示公告进行了明确,未对焦化行业做出相关规定。同时,该项目的产能置换情况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在《关于加快推进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钢焦一体化项目(一期)的函》(鲁发改工业函〔2024〕133号)中作出了说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全省焦化企业合规产能认定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21〕174号),对济宁兖州区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认定合规产能为180万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山能永锋精细化工(山东)有限公司新建的焦化项目,利用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180万吨焦化产能,产能替换为比例1:1,符合上级文件规定。 |
不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产能压减政策,督促企业合规建设、合法生产经营。 |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区经济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落实好“三同时”要求。 2.区经济发展局督促企业加强业务、法制教育培训,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
已办结 |
无 |
10 |
X3SD202506230018 |
临沂市平邑县临涧镇分岭村金原矿业扬尘、噪声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临涧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金原矿业为临沂城发金原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涧镇分岭村南,距离最近居民约500米,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建筑用闪长岩开采,2024年9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9月,2024年11月取得《平邑县分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建筑用闪长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2025年1月完成排污登记,尚未验收。 2.经调查,该公司尚未投产,2025年2月7日开始矿区开采面整理和毛土剥离施工,6月18日完工,厂内仅有2台挖掘机正在进行厂区道路施工,现场存在机械作业噪声(环评要求“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及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机械设备”噪声防治措施,现场符合要求);道路施工区、已整理出的开采面区域及厂区路面均配备洒水车,符合环评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要求,现场未见明显扬尘。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临涧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减轻噪声影响。 2、待近期降雨天结束厂区继续进行道路施工作业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对噪声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跟进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X3SD202506230030 |
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大墩村西南侧有一家白封袋厂无环评手续,异味、噪声扰民,在第二排房子存放了大量的化工原料,影响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白沙埠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自封袋厂,实为刘某某吹膜厂,位于大墩村西南侧,以外购聚乙烯颗粒为原料,经吹膜、制袋生产自封袋。现场调查时,该厂未生产,吹膜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外环境;第二排房子作为仓库使用,用于存放外购的聚乙烯颗粒,未发现其他化工原料。该厂因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白沙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刘某某吹膜厂依法取缔,要求其6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目前已完成。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2 |
X3SD202506230073 |
临沂市蒙阴县联城镇龙凤峪村沥青搅拌站(北安自然村东岭,从联城至陶墟公路南),沥青渣子排入河流污染云蒙湖,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蒙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联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龙凤峪村沥青搅拌站”,实为蒙阴昶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蒙阴县联城镇龙凤峪村。该公司年产沥青混凝土5万吨项目于2015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改扩建项目于2019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施工及养护、道路工程材料加工及销售、砂石料与沥青拌合加工及销售等,建有综合生产大棚1座,沥青混凝土再生料拌合生产线1条,旧路面破碎产生的沥青渣暂存于密闭车间内,作为再生料回用于生产。该公司噪声主要是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密闭、减振、隔音、种植绿化减噪隔离带等措施进行降噪,距离周边最近住户约230米,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仍有一定影响。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存放约2000m³沥青渣。经对公司外围沟渠排查,该公司外侧有一条长约1200米自然沟渠通向银麦河,后汇入云蒙湖,沟渠已干涸,银麦河已断流,未发现沟渠内存在沥青渣的现象。经走访询问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将沥青渣排入河流污染云蒙湖情况。 3.该公司已于6月28日复产,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生产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蒙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联城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联城镇政府加强属地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3 |
X3SD202506230083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大程子河村存在违规拆解电子产品作坊,拆解垃圾随意堆放,其中拆解空调氟利昂随意外排,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河东区政府组织汤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汤河镇大程子河村存在违规拆解电子产品作坊,拆解垃圾随意堆放,其中拆解空调氟利昂随意外排,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排查,河东区汤河镇大程子河村共有3家从事废旧家电回收或拆解的作坊,2家仅回收废旧家电,无拆解行为,1家回收废旧家电并拆解。回收废旧家电并拆解的作坊位于大程子河村西北,主要从事回收、拆解废旧空调、洗衣机、冰箱,建有1条废旧家电粉碎线、1条分选线,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无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作坊未生产。厂区内堆放部分回收废旧家电和拆解后的塑料、金属废品、电路板、制冷压缩机;拆解作业地面存在少量废机油散落;拆解旧空调、冰箱时无氟利昂收集措施,直接排放外环境。 |
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
河东区政府责成汤河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汤河镇政府督促该拆解作坊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完成物料清理。目前已自行清理设备,对滴漏废机油和电路板进行清理,并委托了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规范处置。 2.汤河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4 |
X3SD202506230090 |
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磨峪村山东金开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相关审批手续不全。2.废油和危废未规范处置、转移。3.废油污染土壤。4.废气、废水处理排放不达标。5.存在污染地下水情况。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崔家峪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金开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为沂水县开峰机械有限公司,2019年4月变更为山东金开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套工程钻探机械及配件设备项目,2019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4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主要通过购置钢板、锰板、圆钢管,经切割下料折弯、机加工、焊接、精加工、组装工艺后得成品入库。 2.经调查,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等,已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申报,台账记录不规范。查阅企业危险废物入库台账,经对比验收报告及销售台账,投产以来共产生废润滑油13.35kg、废液压油20.7kg、废切削液41.05kg,暂存于危废库内,未进行转运处置。 3.该公司厂区道路及生产车间均已硬化,危险废物暂存库已落实“三防措施”。现场调查时,经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废油污染土壤现象。 4.该公司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设施。该公司仅加工中心调配切削液时用水,且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定期清理堆肥,经对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外排废水痕迹。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焊接作业,2台移动焊烟净化处理器正常使用,调阅2024年度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达标排放。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未出。 5.6月24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厂区附近地下水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办理危险废物管理申报,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沂水县政府责成崔家峪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令企业规范危废台账管理,对暂存危险废物7月10日前委托处置;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崔家峪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职责,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230102 |
临沂市沂水县道托镇沂水远盛建材有限公司违规开采位于公司后方的几百亩尾矿坝,大车进出扬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道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尾矿坝实为沂水鑫生建材有限公司正祥一尾矿库,位于道托镇刘家上庄村西南,建于2008年,占地约150亩,库容30万立方米,2014年3月停止接收尾砂。2023年5月,县应急管理局批复《沂水鑫生建材有限公司正祥一尾矿库回采安全设施设计》。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沂水鑫生建材有限公司按照批复实施尾矿库回采工程,共回采尾砂约26万立方米,均外售商混站作原材料使用。现场调查时,尾矿库回采作业已结束,不存在违规开采行为。 2.经调查,尾矿库回采工程施工过程中,运输道路已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轻微扬尘,存在扬尘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恢复治理到位,施工防治扬尘污染。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道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尾矿库闭库期间安全监管,依法监督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督促公司落实尾矿库闭库、销号主体责任。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负责尾矿库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闭库后的复垦验收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尾矿库闭库销号期间涉及河道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监管工作。 5.道托镇政府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230104 |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北一环路71号车奇士汽修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该厂相关手续不齐全。2.该厂废油、危废处置、转移不规范。3.该厂喷漆作业污染周边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车奇士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3月营业,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和维护、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等业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该公司无需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根据交通运输部门管理要求,该公司未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 2.经调查,该公司经营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机油、废油桶、废滤芯、废油漆渣等危险废物,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经查阅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自营业至今该公司无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记录;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机修车间内存放有4桶废机油,未及时入库。 3.该公司车间建有2间密闭喷漆房,配套活性炭吸附+光氧化催化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喷漆车间未作业,建有废气治理设施运维台账,因营业时间较短,目前未更换活性炭和光氧灯管等耗材,厂区周边无异味。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按时完善备案手续,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沂水县车奇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7月23日前完成备案手续办理。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令沂水县车奇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已于6月25日整改完毕;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立案调查。 3.沂城街道办事处督促沂水县车奇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230185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张家埠子村西侧不明厂房每天22:00至次日6:00生产加工五金件喷漆,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24日,河东区政府组织郑旺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河东区郑旺镇张家埠子村西侧不明五金加工厂,实为临沂锏峰五金有限公司。该公司以钢板为原料,经切割、钻孔生产筛板,建有10台数控多头钻、1台激光切割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无喷漆设备,未发现喷漆痕迹,现场无异味。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0米,经走访附近居民,均表示无夜间生产、喷漆和异味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
河东区政府责成郑旺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