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批 2025年6月18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080029 |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安居小区10号楼东侧绿化带被破坏,垃圾遍地。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曲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安居小区位于河东区安居街,1998年建成,1999年交付使用,物业公司为临沂市天翔金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现场调查时,安居小区10号楼东侧约90平方米绿化带被破坏,栽种蔬菜。 3.该小区物业每天早晚两次组织卫生保洁,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垃圾遍地现象。 |
部分属实 |
进行绿化补植,保障环境卫生。 |
河东区政府责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曲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九曲街道办事处督促住户将绿化带内蔬菜收获后不得继续种植,9月1日前进行绿化补植,并举一反三,加强对破坏、占用绿化带行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垃圾及时清运,保障环境卫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080081 |
临沂市临沭县周庄镇泰山路中段山东玖号公社无环评手续,夜间生产肥料使用的染色产品疑似有害物质,粉尘、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临沭县政府组织临沭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玖号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苍山路与泰安街交汇处东100米路南,建设搅拌机1台、自动配料秤6台,主要生产掺混肥,生产工艺为:将尿素、磷酸二铵、钾肥及包膜剂投入搅拌机,搅拌后经筛分装袋外售。搅拌环节配套布袋除尘器,搅拌设备运行及车辆运输时产生噪声及粉尘。因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未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存有尿素、磷酸二铵、钾肥、包膜剂(SM-高分子红)等生产原料。染色原料为包膜剂,成分为生物基树脂和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两种物质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包膜剂广泛用于缓控释肥生产,同时包膜剂检验单显示包膜剂可降解,不含重金属。 3.调取该公司1-5月用电记录并走访周边群众,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临沭县政府责成临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沭街道办事处督促山东玖号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自行清理,已于6月14日完成清理。 2.临沭街道办事处指导帮扶企业合规选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已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090002 |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大前黄庄村西侧十余亩基本农田被盗采风化砂,破坏生态。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大前黄庄村西约200米处,面积9.34亩,其中,耕地6.95亩、林地2.39亩。2022年10月14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该6.95亩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 2.该地块内包含一条自然行洪沟,土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2022年8月26日,大前黄庄村两委研究决定对该行洪沟进行清理,施工过程中存在过度挖采行为,造成包括行洪沟在内的9.34亩耕地和林地被破坏。2023年8月1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大前黄庄村委将破坏的土地恢复原状、达到耕种条件。目前,被破坏耕地已部分(约5.1亩)修复。 3.自2022年11月开始,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委监委等单位分别对此处耕地破坏案件开展多次调查取证,并作出相应处理,督促大前黄庄村村委落实整改措施。有群众对挖采方量、去向等情况提出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已于6月10日成立联合调查组作进一步调查。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莒南县责成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十字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大前黄庄村委对该地块进一步修复,达到复垦复种条件,计划6月30日前完成。 |
未办结 |
无 |
4 |
X3SD202506080017 |
临沂市高新区罗西街道明悦郡小区11号楼2单元西侧电梯运行产生低频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区园区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电梯位于明月郡小区11号楼2单元西侧,属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21年建成使用。物业管理单位为山东阜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维保单位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现场调查时,该电梯正常运行。2025年5月6日检验合格,已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每15天维护保养1次。电梯井道与厨房相邻,电梯运行时与墙体震动产生噪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机房、轿厢昼夜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A1.3.14“噪音测试”要求。 |
属实 |
加强电梯运维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减少电梯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园区建设局、中心城区管理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降低电梯运行速度、加装减震垫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计划6月25日前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SD202506080065 |
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珠江路、沂蒙山路东路交汇处阳光口腔牙科存在医疗垃圾乱丢乱弃的现象。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沂水县沂城街道珠江路、沂蒙山路东路交汇处阳光口腔牙科”实为沂水朱某某阳光口腔门诊部,该门诊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合法资质。门诊部与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协议》。现场查看,门诊部设有医疗废物暂存箱2个,医疗废物分类存放规范,并且每2天转运至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次。经核查,2025年1月到6月医疗废物转运联单无异常;现场未发现乱丢乱弃现象。 |
不属实 |
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废物规范处置。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卫生健康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负责人规范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 2.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置。 |
已办结 |
无 |
6 |
X3SD202506080086 |
临沂市沂水县弘达、昆达公司大量盗取沂河水用于生产,数个大功率水泵暗藏在胡埠西村橡胶坝房子地下;污水直排沂河,气味刺鼻。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10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沂城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弘达、昆达公司大量盗取沂河水用于生产”问题。弘达公司实为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达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乙醇、乙醛、食品级冰乙酸、食品级二氧化碳、纤维蛋白饲料等产品。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2019年7月,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发放取水许可证,批复年取水量560万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24年7月4日。2024年6月28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发放取水许可证,批复年取水量500万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27年7月4日。昆达公司实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达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乙胺、乙醛、甲醛、吡啶、哌啶、山梨酸(钾)等产品,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2018年9月,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发放取水许可证,批复年取水量560万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23年9月29日。2023年9月29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发放取水许可证,批复年取水量510万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28年9月29日。批准安装的供水设施,为泓达公司和昆达公司共用,位于沂河湖埠西橡胶坝左岸上游100米处,安装10台清水离心泵,单台功率45kw、扬程62m、抽水流量144m³/h。县水利局在入厂取水主管道安装了取水计量设施,现场查看供水设施运行正常。经查阅用水记录,两企业实际取水量未超过取水许可证批复取水量。 2.信访件反映的“数个大功率水泵暗藏在胡埠西村橡胶坝房子地下”问题。经现场调查,在沂河湖埠西橡胶坝左岸工程管理房负一楼发现2台双吸泵(功率分别为75kw、110kw),是泓达公司于2022年6月份安装,不在泓达公司和昆达公司取水许可批复范围内。如湖埠西橡胶坝放水水位下降、原有10台泵不能满足取水需求时,泓达公司启用此2台双吸泵取水。 3.信访件反映的“污水直排沂河,气味刺鼻”问题。 (1)泓达公司、昆达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由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湿地汇入沂河。现场查看,两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直排沂河及外排废水气味刺鼻问题。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污水预处理、生化处理、污泥压滤等环节均设置密闭收集措施,废气收集后处理达标后排放,外排口水质无异味,调阅2025年以来在线数据显示,无超标现象。 (2)6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泓达公司、昆达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取水行为,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泓达公司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管,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3SD202506080091 |
临沂市莒南县道口镇前介头村汉鑫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燃烧废旧砂轮、磨片,燃烧过程中产生气体直排外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道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汉鑫资源环保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道口镇工业园内,以废旧砂轮为原料,经焙烧、冷却工序回收金刚砂后外售。该公司年产5万吨废旧砂轮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2023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一期工程于2024年6月建成,2024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自焙烧工序,配套建有二次燃烧室、布袋除尘器、蓄热式焚烧炉,废气处理后经30米排气筒排放。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未生产,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的自行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道口镇政府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确保配套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对生产废气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X3SD202506080095 |
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力达机械油顶厂环保手续造假,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院东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力达农机油顶厂”实为沂水县力达农机制造厂,其年产1万台油顶项目2011年1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6月6日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3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经核查,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不存在环保手续造假行为。该公司噪声主要为车床、磨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厂房密闭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企业实行长白班工作制,夜间不生产,该厂距离北侧最近商业沿街楼17米,距离南侧住户约30米。 2.6月10日,该厂正常生产,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厂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隔音降噪措施。 |
沂水县政府责成院东头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企业承诺于6月25日前在厂房南侧门窗处加装中空塑钢板进一步降低噪音。 2.加强巡查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X3SD202506080111 |
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肖山坡村2021年4月存在毁坏公益林破坏生态的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费县政府组织费城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公益林位于费县费城街道肖山坡村西山,为肖山坡村村集体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栽植有侧柏。经查,2021年2月肖山坡村村民盗伐侧柏12株,毁坏面积168平方米。2023年3月15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盗伐林木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当事人按盗伐株数五倍进行补种。2024年7月10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树木补植成活情况开展勘验评估,经评估,补植苗木成活株65株,已达到补植成活标准。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2024年7月19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现场调查时,该处林地苗木长势良好,未发现新的破坏林木破坏生态的行为。 |
属实 |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加大巡查力度,防范非法盗伐林木等行为发生。 |
费县政府责成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 2.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营造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
已办结 |
无 |
10 |
X3SD202506080124 |
临沂市兰陵县长城镇蒙正小学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占用张村徐村交界处大约5亩的池塘、林地,影破坏生态环境。2.餐饮等生活废水直排河里,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兰陵县政府组织长城镇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蒙正小学位于长城镇二庙村,为民办全日制小学,2018年5月24日批复办学,现有在校生502人。 2.蒙正小学占用的土地为原苍山县二庙乡粮食收储站,面积14862.3平方米,约22.3亩,2007年7月17日由原苍山县国土局收储后纳入县土地储备中心。2007年11月12日原苍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该宗土地出让给徐村村民赵某某使用,2007年12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018年5月承包给蒙正小学使用。 3.信访件反映的“占用张村徐村交界处大约5亩的池塘、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位于长城镇张村和徐村交界处,长城镇蒙正学校围墙东侧,面积约4.7亩,2018年8月至今由赵某某承包使用。经现场勘查并比对国土资料,该地块自2018年至今,池塘和耕地面积无变化,耕地内现种植黄瓜、地瓜等各类农作物,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4.经现场调查,蒙正小学配套建设2座化粪池,餐饮等生活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抽运处理,在抽运过程中有异味。学校东侧有1条沟渠,已干涸,经对周边区域排查,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渠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长城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学校及时抽运生活污水,防止污水外排。 2.在化粪池污水抽运过程中加强密闭管理,使用专用车辆,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1 |
X3SD202506080153 |
临沂市沂水县在矿产资源整治和矿山修复行动过程中存在矿山生态破坏修复不彻底,只对部分矿山进行修复的情况。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9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自2015年矿山修复工作开展以来,沂水县共实施55个矿山治理项目,目前均已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治理区域地貌改善,植被覆盖面积提升,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2.根据《沂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现有179个需要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坑,其中66个拟通过工程方式治理,113个拟通过自然恢复方式治理。目前正在实施16个历史遗留矿坑治理。其余163个历史遗留矿坑,根据县域实际,制定了年度治理计划,逐年开展治理。 3.目前全县正在开采的矿山企业3家,均按照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地质环境监测和土地复垦相关任务。 |
部分属实 |
按计划完成遗留矿坑治理,监督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修复规划采取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实施历史遗留矿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2.监督采矿权人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责任,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