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 2025年6月14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040016 |
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大岭村第九街十四巷一冷库风机运行时噪音过大,夜间扰民严重。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兰山区政府组织兰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冷库实为富硒田园(山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兰山街道大岭村居民冷库,于2019年建设,位于兰山街道大岭村512号第九街十四巷,主要用于鲜食玉米等食用农产品储存,通过线上社区团购进行销售。 2.经调查,该项目建设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相关手续。该冷库房屋内北侧有1台压缩机,运行时噪音明显。因存在扰民情况,冷库负责人表示将自行拆除压缩机设备,不再用作冷库。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噪声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兰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冷库负责人拆除压缩机设备。 2.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040022 |
临沂市郯城县高峰头镇205国道西边100米附近有一非法拆解发动机商户,夜间经营,废矿物油洒落地面,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郯城县政府组织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高峰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拆解点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205国道西100米处,经营者李某某,该拆解点未取得拆解资质,无相关手续,主要从事收购废旧柴油发动机,人工拆解后出售零部件。 2.经调查,该拆解点发动机残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拆解区域地面沾染少量油污,存在夜间拆解行为。 |
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高峰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李某某已于6月7日对拆解设施和物料清理完毕。 2.督促李某对沾染油污的相关沾染物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依法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040032 |
沂市莒南县坪上镇金龙河社区锦顺玩具厂距离居民楼不足10米,加工噪音扰民,玩具加工产生的毛绒飞絮飘至居民区,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玩具厂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薄某某经营的锦顺毛绒玩具个体加工点,是坪上镇利用温家村闲置房屋创办的厂房式扶贫车间,位于莒南县坪上镇金龙河社区内西南角,2018年10月建成投产,有开棉机1台、充棉机2台、小型缝纫机2台,主要以涤纶短纤维、毛绒布为原料,经裁片、开棉、充棉、缝纫等工序,以手工为主加工毛绒玩具,加工时间为8:00-11:30,13:30-18: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经调查,开棉、充棉工序有轻微噪声、毛絮产生,加工设备均安装在全密闭钢结构车间内,车间距离金龙河社区居民楼约8米,车间与居民楼间未发现明显毛絮。 3.6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厂界噪声、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密闭措施,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坪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加工点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定期清理厂区物料,减少环境影响。 2.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环境管理要求。 |
已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040033 |
临沂市平邑县丰阳镇小孟长村东侧山体存在盗采沙土情况,破坏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盗采沙土情况”属实,2024年6月11日,平邑县矿产和河沙资源保护专班接群众举报,对“汪某非法开采丰阳镇小孟常村东南、三寨村西南处林地风化料,破坏该处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并对1台挖掘机、1辆运输车及开采的约30吨矿产品进行证据保全,已依法将该违法线索移交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7月2日,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汪某停止开采并处罚款。2024年8月,丰阳镇政府、小孟常村村委组织人员开展土地平整、客土回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现场调查时,该采挖区域已回填平整,林业生产条件已恢复。 |
属实 |
畅通举报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平邑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丰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偷采盗采违法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040035 |
临沂市平邑县平邑镇东张庄祠堂和小三阳祠堂有不知名施工单位早晨七点到晚上六点左右施工,噪音、粉尘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平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平邑镇东张庄祠堂和小三阳祠堂处的施工项目”为平邑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位于平邑街道民居庄村东350米,占地约16.56亩。该项目2025年3月20日取得用地手续,2025年5月12日立项,未取得环评批复,5月16日开始场地修整。该项目施工时间为上午7时至下午18时,施工过程中动用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产生噪音及粉尘,施工区域安装围挡并配备喷淋设施。 2.现场调查时,因保障中高考停工。该项目施工区域围挡完好,车辆进出口未安装喷淋及冲洗设施,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因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待项目复工后,将对施工过程中噪声、粉尘开展检测。 |
部分属实 |
严格按照规范施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平邑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平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施工方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配备安装车辆进出口喷淋及冲洗设施。 2.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依法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学调整施工计划,杜绝休息时段施工作业,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待项目复工后,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040040 |
临沂市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医化产业园临沂永昇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的3、4、5、6、7号车间存在环境污染问题:1.项目环保验收造假。2.盐酸车间酸洗石头排放污染气体。3.污水处理车间产生异味,污水处理产生的危废露天堆放,违规处置。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至7日,郯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高峰头镇政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临沂永昇高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3000吨高纯石英砂及年产150吨尾矿综合利用项目,2023年9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4月、2025年5月分两期完成自主验收,2024年3月15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主要生产销售高纯石英砂。上料、粗碎、细碎筛分工序配套建设除尘器,酸化反应釜进料、脱酸、酸化池以及盐酸储罐工序配套建设碱喷淋装置。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废水、浮选废水、一次清洗废水、二次清洗废水等,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200m³/d的污水处理站,经除氟、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信访件反映的3、4、5、6、7车间实为该公司租赁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1#、2#、3#、4#生产车间。其中1#车间为酸化反应釜生产车间,2#车间为浮选、焙烧及烘干车间,3#和4#为酸化池酸化车间。 3.经现场调查并查阅企业验收报告,验收内容与验收时实际建设内容一致,但验收时未对新增的16台浮选机及17座酸化池是否为重大变动进行论证。 4.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正常运行,酸洗车间内部、污水处理站搅拌池周边存在轻微异味。6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有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5.该公司已建设危废库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并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环评、验收分析该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场查阅企业固废产生、贮存台账与转移台账一致。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站南侧露天存放0.5吨污泥,未及时入库。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高峰头镇政府、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将露天堆放的污泥及时入库。 2.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落实固废管理相关要求。 3.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根据废气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4.针对该企业浮选机数量增加及新增17座酸化池的情形,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将于6月20日前组织专家论证是否为重大变动,根据论证结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040060 |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武汉路与沂蒙北路交叉口至成都路与沂蒙北路交叉口之间的河道内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污染河水,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临沂市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段河道位于沂蒙路与成都路交汇北两侧60米处,经现场查看,水体清澈,无生活垃圾,有少量落叶杂草。经走访周边商铺和群众20人,均未反映存在异味。 2.6月5日,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河道水质取样检测,氨氮、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4项指标均符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保持河道干净卫生,提升人居环境。 |
临沂市政府责成市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清理该处河道内落叶杂草,6月6日已完成。 2.完善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全面巡查,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040061 |
临沂市莒南县坪上镇临港一路与临港二路交汇处往北400米路东有一家生产砂浆混凝土的工厂,每天7:00-12:00左右生产,扬尘污染和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工厂实为一家废弃砂浆混凝土加工点,该加工点院内遗留4个物料储罐,已生锈闲置。 2.现场调查时,该院落已改为黄砂和石子经销点,院内露天堆放黄砂约200方、石子约70方,未覆盖,装卸、转运过程中存在噪声和扬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坪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砂石经销点业主已自行清理暂存砂石。 2.坪上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查处,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6040062 |
临沂市沂南县湖头镇路家庄村山东临沂新航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生产时散发刺鼻异味,乱排污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湖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新航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湖头镇路家庄村西700米,该公司年产5万吨高蛋白饲料添加剂羽毛粉项目于2021年1月11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3年5月16日取得入河排污口批复;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于2024年2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10月完成自主验收,生产工艺为羽毛-蒸煮-烘干-冷却-粉碎-打包-产品。蒸煮、烘干工序产生异味,配套安装冷凝+喷淋洗涤+电离一体机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高效氨氮处理器-水解酸化-MANO反应池-GRM膜生物反应器-纳滤-絮凝沉淀,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经对厂区及周边排查,未发现污水乱排痕迹。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沂南县环境监控中心对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43㎎/L,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二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0.075倍。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沂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湖头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分析超标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3.指导企业加强异味产生环节密闭措施,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0 |
D3SD202506040066 |
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平安悦城小区沿街商铺天香居驴肉馆每天10:00-22:00点向小区内排放污水,且油烟和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商铺为兰陵县添香居驴肉馆,位于兰陵县卞庄街道文峰路平安悦城小区沿街商铺1-2层,西邻居民区,经营餐饮服务,营业时间为10:00-22:00。 2.经调查,该商铺的清洗废水排入商铺西门南侧平安悦城小区内的城市污水管网内。该商铺三层楼顶配套一台油烟净化器,距离最近住宅楼约6米,设备工作时噪音和产生的油烟存在扰民情况。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油烟和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该商铺对油烟净化设备挪移,并采取隔音措施,目前已挪移完毕,并对油烟净化设备箱体采取隔音降噪处理。 2.要求该商铺对油烟净化设备加强维护和清洗,建立清洗维护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
已办结 |
无 |
11 |
D3SD202506040083 |
临沂市兰陵县苍山街道北润赫(兰陵)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废气。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兰陵县政府组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兰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润赫(兰陵)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路北。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生产,年产14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建设28条生产线,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搅拌、布料工序配套建设4套喷淋塔和催化燃烧设备;配料、烘箱配套建设6套喷淋塔和光氧催化设备;定厚打磨、切割工序配套建设6套喷淋塔。 2.现场调查时,企业22条生产线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查阅企业2025年自行监测报告,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现场查看环保设备运行、维保记录台账,未发现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问题。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兰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要求企业规范填写、如实记录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巡检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行。 3.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D3SD202506040097 |
临沂市高新区罗西街道中石埠村临沂海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多个污染问题:1.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厂区西侧污水存储池每天18:00或18:30之后通过白色软管直排外环境。2.工厂生产浓硫酸存放设备距离生产线不到半米,酸雾吸收塔未添加化学物品进行净化,废气直排。3.私自处理填埋危险废物,工厂大门右侧堆放大量危废。4.生产线从左往右第四个池子有高浓度螺酐,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因重金属超标不能使用,但至今未处理仍在使用。5.生产线右侧封闭池偷排污水,监控可查。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罗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沂海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罗西街道中石埠村,其年加工铝制品500吨项目,2019年3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7月3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主要从事铝制品表面加工处理,主要生产工艺为:酸洗-水洗-碱蚀-水洗中和-阳极氧化-水洗-着色-水洗-封孔-水洗-滴水晾干。 2.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厂区西侧污水存储池每天18:00或18:30之后通过白色软管直排外环境”问题。企业生产用水来源为地下水,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对地下水取用量进行统计记录。生产废水主要为水洗工序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酸雾吸收塔废水,在车间西部建设有“中和+絮凝沉淀”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厂区北侧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该厂污水处理为间歇运行,生产废水产生后暂存于污水中和池,中和池满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现场调查时污水中和池上方有2根白色透明软管,1根为碱液加注软管,另1根为压滤机进水软管。污水收集池内存有少量污水,污水处理站暂未运行,无运行记录。排查厂区周边,未发现企业污水通过软管等方式违法排放外环境迹象。 3.信访件反映的“浓硫酸存放设备距离生产线不到半米,酸雾吸收塔没有添加化学物品进行净化,废气直排”问题。该厂浓硫酸主要用于铝制品酸洗、阳极氧化工序,已经高新区公安分局备案。该厂浓硫酸使用罐体贮存,距离生产线1.35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该厂酸洗、阳极氧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未生产,碱液喷淋塔未运行,无法对废气进行检测,喷淋塔连接有碱液添加设施,但企业未建立喷淋塔碱液添加台账。根据企业提供的2024年5月28日硫酸雾废气检测记录,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浓度为0.105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4.信访件反映的“私自处理填埋危险废物,工厂大门右侧堆放大量危废”问题。该企业主要危险废物为废包装袋、废槽渣、污泥,已建设危废库。2023年8月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0.3184吨、废包装袋0.0165吨、废槽渣0.2232吨;2024年12月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0.4278吨、废槽渣0.0358吨。目前,危废库内存放废包装袋、废槽渣、污泥共计56.8千克,企业危废产生、处置、转运记录台账一致,未发现私自处理、填埋危险废物。工厂大门右侧未发现堆放大量危废。 5.信访件反映的“生产线从左往右第四个池子有高浓度螺酐,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因重金属超标不能使用,但至今未处理仍在使用”问题。现场调查企业使用原辅材料,信访人反映的螺酐应为铬酐,未发现有铬酐也无购买记录。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第四个池子内储存液体取样检测,未检出六价铬离子,该加工池不使用铬酐。 6.信访件反映的“生产线右侧封闭池偷排污水,监控可查”问题。举报人所称“封闭池”实际为“封孔池”,主要用于封孔工序,池体无外排管道,生产加工时货物进出会沾染带出池内液体,带出的液体进入地面废水集水池,集水池内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未发现封孔池废水偷排痕迹。企业监控为即时录像设施,无存储介质,无法回放。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和处理,加强废水、危废管理,安全合规生产经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完善污水设施收集输送管道,避免使用软管,严控污水跑冒滴漏。 3.督促企业加强碱液喷淋塔运行维护,及时添加碱液并做好相关记录台账,加强车间酸雾收集和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4.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收集并合法处置。 5.督促企业完善监控设施,增加存储设备,要求存储数据三个月以上,实现厂内视频监控回放功能。 6.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对其无证取水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X3SD202506040004 |
临沂市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山东万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私自偷上一台20T生物质锅炉,无审批手续,夜间散发刺鼻异味,无废气环保处理设备。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万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鼎防护”)位于莒南县经济开发区淮海路,年产30亿支丁腈乳胶手套项目于2021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4年8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以丁腈乳胶等为原料,经配料、酸洗、浸胶、烘干、硫化、氯洗、卷边、脱模等工序生产丁腈乳胶手套。 2.2024年8月,该公司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一台20t/h生物质锅炉,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锅炉即投入运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分别于2024年9月、2025年4月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锅炉手续。 3.该公司酸洗工序配套建设碱喷淋设施,烘干和硫化工序配套建设水喷淋+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设施,氯洗工序配套建设碱喷淋设施,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生物滤池处理设施,废气主要来自酸洗、烘干、硫化、氯洗工序和污水处理站。 4.经调查,该公司6月4日进行设备检修,未生产,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生产,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字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巡查,督促该公司完善锅炉手续。 2.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降低环境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做下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X3SD202506040017 |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集西砖厂将河东东兴电镀中心的大量电镀污泥未做处理直接填埋在厂区内,掩埋位置上边现在都有钢结构大棚。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4日-5日,兰山区政府两次组织枣园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集西砖厂”名为集西建材厂,位于兰山区枣园镇集西社区村民委员会北600米位置,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厂区北侧为办公区,南侧为停车场,西侧建有2条砖窑生产线。该建材厂于1992年经兰山区国土局批准进行建设,主要从事黏土砖生产,后响应国家推行“退城入园”政策,于2016年年底停产不再经营。 2.信访件反映的河东区东兴电镀中心主要从事电镀件生产,于1999年建设,2021年12月因规划调整停止生产。经调取其危废转移台账,未发现污泥转运至集西砖厂位置情况。 3.经调查,该建材厂已弃用多年,现钢结构大棚于2005年建设,现地面已硬化。2025年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信访件反映位置进行钻孔取样检测,共对4处深度6米点位进行取样,未发现电镀污泥,土壤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限值。 4.经梳理,2024年有群众反映过该建材厂直接填埋河东区东兴电镀中心电镀污泥问题,2024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烟囱及回填处进行深挖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9处点位进行检测(不包括已建成的钢结构大棚),现场未发现填埋电镀污泥现象。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限值标准,土壤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限值。 |
不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规经营。 |
兰山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040024 |
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余家沟被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无证采矿,以荒山复绿名义盗采土石,砍伐绿化苗木,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白彦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白彦镇余家沟”实为白彦镇余家沟村矿,2014年1月23日采矿证到期后未办理延续手续。2018年6月5日,根据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平邑县“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对平邑县余家沟矿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2020年3月1日,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并通过了《山东省平邑县白彦镇余家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工程施工修建道路、危岩清理、场地平整遗留大量废石需进行清运,依据2020年1月4日平邑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纪要,该工程产生的富余废石料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拍卖所得2708.46万元上缴县财政,同时确定由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为该治理工程施工方,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累计外运花岗石废料未超过拍卖量,不存在“无证采矿,以荒山复绿名义盗采土石”的情况。 2.余家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期于2020年3月15日开工,2020年10月15日竣工,2020年11月15日通过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二期于2020年12月10日开工,2023年6月27日竣工,2024年4月25日通过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累计治理面积约937亩(一期约290亩、二期约647亩)。该工程通过治理改善了生态环境,达到了工程预期目的,不存在“砍伐绿化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整治区域植被生长情况良好。 |
不属实 |
常态化开展矿山巡查,定期管护矿山绿植,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
平邑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矿山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矿山非法开采等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040040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内一梁子河支流上游沿岸存在多家养殖场和工业企业,排放养殖粪污和工业废水导致河流污染,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河东区政府组织八湖镇政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梁子河支流,实为梁子沟八湖镇段西侧村庄排水沟渠。梁子沟水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八湖镇段西侧村庄排水沟渠未设置水功能区和水质目标。该沟渠起点为河东区八湖镇丰家赤草坡村,途经宋十二湖村东、史家宅子村北、刘店子村、吴十二湖村5个村,在吴十二湖村东南汇入梁子沟,全长约4.8公里。 2.对沿线5个村进行调查,该沟渠周边畜禽养殖户共8家,其中,史家宅子村肉牛养殖专业户1户、肉鸭养殖专业户5户(其中2户因棚舍陈旧停养,3户因市场行情原因停养);刘店子村肉鸭养殖专业户1户(因市场行情原因停养)、养羊专业户1户。养牛专业户配建300㎡堆粪场和60m³沉淀池,牛粪通过堆积发酵生产农家肥出售,污水经厌氧发酵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其他养殖户养殖粪污通过堆积发酵生产农家肥后用于自家或附近农田施肥,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涉水企业共4家,分别为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双元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盼福果蔬有限公司、河东区百惠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均为果蔬加工类企业,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为间歇性排水。现阶段主要加工黄桃、草莓、杏等,生产工艺为:去核(去蒂)-清洗-蒸煮(仅黄桃加工涉及)-冷冻-包装-成品,均建有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均合规设置入河排污口,排入水体均为梁子沟。其中,临沂瑞泽食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并正常排水,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临沂双元食品有限公司和河东区百惠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正在生产,未排水;山东盼福果蔬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原因未生产,未排水。 3.该沟渠为村庄、田地排水沟渠,存在部分村民生活污水、农田退水排入沟渠以及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堆存沟渠沿线等问题。该沟渠多数区域已断流,个别沟段水质较差,存在异味和漂浮垃圾等。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河东区政府责成八湖镇政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八湖镇对该沟渠沿线生活垃圾、漂浮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6月20日前完成。 2.2025年12月底前,八湖镇在该沟渠下游规划建设一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沟渠来水对梁子沟水质的影响,目前已初步完成规划设计。 3.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监督管理,严防畜禽粪污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4.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加强对周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同时对调查时正常生产未排水的企业,待其排水时再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040058 |
临沂市沂河新区临沂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香槟雅苑小区时砍伐破坏园林树木(小区东区15号楼西侧)建设的临时办公用房,在项目结束后未予以恢复,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区规划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临时办公用房2014年建设,原为中科印象施工项目部,土地性质为国有储备地。 2.经调查,2020年临沂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香槟雅苑小区建设后,中科印象施工项目部将该临时办公用房受让临沂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项目部。现场调查时,香槟雅苑小区已完工,但该公司承建的名仕雅苑小区正在建设,施工项目部仍需使用。现场未发现砍伐破坏园林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完成后,对临时办公用房予以拆除并恢复绿化。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区规划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临沂东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待项目完成后拆除临时办公用房并恢复绿化,计划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未办结 |
无 |
18 |
X3SD202506040073 |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卢官庄村大量基本农田土被用于修建长深高速,高速修建完成后未对取土深坑进行平整,破坏基本农田。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临沭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云镇卢官庄村大量基本农田土被用于修建长深高速”问题。因修建青临高速需要,2009年9月16日长深高速第二十二项目部取得临沭县国土资源局用地批复,使用107.64亩青云镇卢官庄村土地(地类为基本农田),作为高速修建取土场,取土期限2年。 2.关于“高速修建完成后未对取土深坑进行平整,破坏基本农田”问题。取土期限届满后,长深高速第二十二项目部根据《长深线青州至临沭(苏鲁界)高速公路沂南莒县界至苏鲁界施工设计》的取土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复垦,将土地恢复原貌。2012年9月19日,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对第二十二标段sq23取土场(其中包括青云镇卢官庄村107.64亩土地)进行复垦验收,项目符合协议设计要求,地面基本平整,满足农作物耕种条件,通过复垦验收。 3.经调查,该处地块平整,已种植农作物,目前该地块地类为基本农田。 |
不属实 |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临沭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破坏基本农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9 |
X3SD202506040079 |
临沂市蒙阴县旧寨乡吕家庄子村夜间十点以后有半挂车偷偷进山盗采砂石,破坏生态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蒙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砂石名木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旧寨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6月4日晚,蒙阴县砂石名木资源联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已查处了该盗采行为,盗采地点位于该村北山脚下一处坑塘范围内,坑塘面积约3.5亩,采挖面积约1亩。 2.蒙阴县砂石名木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对现场1辆临工50装载机、1辆半挂自卸车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现场查处砂石约100吨,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案件正在调查处理。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统筹推进治理修复,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蒙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砂石名木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旧寨乡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因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县砂石名木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将调查情况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处理。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旧寨乡政府责令涉案人员6月19日前对场地进行平整绿化,修复生态环境。 3.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3SD202506040081 |
临沂市郯城县新村乡西滩头村木材加工厂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蒸煮房经常夜间生产噪音扰民。2.蒸煮木材产生的污水污染周边土壤。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郯城县政府组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实为葛某某板材厂,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木,经锯切、热蒸、自然晾晒成木板后外卖。该厂东侧距村庄100米,其他方向为林地、空地。该厂建设3台带锯、1台小型燃气锅炉,锯切工序配套建设除尘器,燃气锅炉配套建设水膜除尘器,热蒸工序产生冷凝水暂存储水池,定期转运至鲁南聚氨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旱厕收集池,定期抽运堆肥。锯切和蒸房进出板时产生噪音,每次热蒸持续约10小时,存在夜间热蒸行为。 2.现场调查时,该厂自5月中旬停产至今。原木存放场地未硬化,地面有锯切木料产生的碎木屑未清理。经查阅资料,该厂废水实际产生情况和转运情况一致,转运记录台账完善,对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排水痕迹。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原木存放场土壤取样检测,尚未出具检测结果。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郯城县政府责成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厂加强卫生保洁,及时收集、规范贮存碎木屑,减少扬尘产生。 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待该厂恢复生产时,将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根据土壤和噪声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 |
X3SD202506040095 |
临沂市费县费城镇王家庄村北浚河河滩存在破坏河滩林地和河床,开办羊汤馆污染周边水环境问题。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费县政府组织费城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羊汤馆实为费县外环小吃店,主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者王某某。该店沿浚河河道南侧违规建设1处移动板房厨房、1处长方形地基、1处台阶、1座简易旱厕及化粪池、1座2立方米厨房废水收集池,在桥底位置使用钢管、纱网围成就餐区域,总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该店占用土地现状为内陆滩涂,不涉及林地、河床,权属为国有,不存在破坏河滩林地和河床行为。 2.经调查,该店厨房废水通过PVE管道排至具备防渗措施收集池,旱厕粪污排入化粪池。厨房废水及化粪池粪污由流动抽粪罐车定期抽运至王家庄村社区生活污水沉淀池内,存储发酵后还田利用。经对该店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痕迹。 3.6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浚河大桥上游及下游河水水质进行检测。 |
部分属实 |
依法拆除违规建筑,恢复土地原貌,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费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店违法建设行为已立案调查,责令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6月8日已拆除。 2.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 |
X3SD202506040103 |
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前桃花林村东北侧(518国道以南)养猪场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皓辉家庭农场,位于莒南县坊前镇前桃花林村东北侧600米,建有猪舍5栋,占地2500余平方米,设计年出栏2000头,现存栏仔猪1500头,2017年3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养殖场建有2座沉淀池,总容积1346立方米,储粪场1处,面积360平方米,采用机械清粪工艺,大部分粪污直接送往坊前镇兴旺庄粪污收集点,经添加FLD-1菌种经7-15天发酵处理利用,少量粪污转运至周边种植户还田。 2.经调查,养殖场内雨污分流不彻底,沉淀池、粪道防雨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水溢流的可能。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养殖粪污规范处置,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坊前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6月13日前完善沉淀池、粪道雨污分流设施。 2.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强化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 |
X3SD202506040108 |
临沂市莒南县涝坡镇天马岛景区陡山水库北侧300多亩基本农田被建设商业娱乐设施。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涝坡镇天马岛景区陡山水库北侧”,实际属于大店镇天湖村,陡山水库北侧实有耕地共约1050亩,零星分布有基本农田约110亩,其他为村庄和山岭。6月5日,现场调查时,陡山水库北侧的耕地(基本农田)中,均未发现商业娱乐设施。 2.水库西北方向约300亩耕地内种植有向日葵、小麦和花生等农作物;其他区域种有小麦、玉米等农作物,未发现商业娱乐设施。2023年8月,县文旅集团在该处拟建“花海”旅游项目,建成部分“景观小品”固定设施;2024年5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其自行整改拆除完毕。陡山水库北侧区域属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其中约300亩属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其他区域属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偶有游客在陡山水库北侧滩涂上搭建旅行帐篷野餐、游玩,均被及时制止并劝离。 3.水库东北方向、天湖村东邻的地块面积约110亩,地类为果园、其他林地、村庄、水工建筑用地、设施农用地。2023年11月,县文旅集团对此地块上的原有老旧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建设旅游项目,造成非法占地2.63亩,其中建设用地1.56亩、林地1.07亩,未占用耕地。2024年4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于4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经营设施进行清理,关停至今。6月5日,现场查看时,无恢复经营迹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依法保护耕地,严防违法问题发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对周围居民群众做好保护耕地和饮用水源地的宣传,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保护周围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无 |
24 |
X3SD202506040111 |
临沂市莒南县坪上镇大坡村文龙河社区大坡区域存在偷挖河砂情况,形成4米深坑后用海红壳回填。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7日,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莒南县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文龙河社区大坡区域”为坪上镇大坡村旧址,东邻坪上镇关山西路,南邻314省道大坡中桥,该处地貌呈东高西平走势,面积约185亩。该村2014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已拆迁,规划为居住用地,暂未建设。6月7日,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已种植玉米。 2.2025年4月21日,根据信访线索,坪上镇政府组织国土所、文龙河社区等单位,按照信访人指认对该地块进行挖掘探查。现场选取5个点位,探查深度约4米,发现地下埋有海虹壳,面积约80平方米。经了解,海虹壳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其余为甲壳素、氨基酸等天然有机物,无毒性成分,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要素无影响。 3.走访问询大坡村委成员和周围村民,盗采风化砂和填埋海虹壳行为发生在2020年左右。对比2014年以来大坡村拆迁后的天地图卫星影像,该区域地貌未发生明显变化。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严防盗采、废物掩埋等破坏土地行为,维护土壤环境安全。 |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非法盗采、掩埋废物违法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环境保护、矿产资源法规宣讲,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
已办结 |
无 |
25 |
X3SD202506040115 |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冯楼村高速路出口对面山顶处40亩公益林被破坏后违法开采矿石。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青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公益林,位于青驼镇沟西村,2024年已调出国家公益林,现为一般林地。2025年4月,庄某某对约39亩林地私自平整,平整过程破坏了地表杂草及部分灌木,其他林木保持原状;平整后栽植了部分松树,未开采矿石。 2.经现场查看并比对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影像,该处林地及周边未发现违法开采矿石现象。6月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处林地破坏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加强林地巡查监管,依法保护矿产资源。 |
沂南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青驼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林地的监管保护,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严防破坏林地或盗采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根据林地破坏情况评估结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6 |
X3SD202506040130 |
临沂市蒙阴县蒙阴镇石门村福源恒温库内生产加工一次性筐子,外排废水,气味刺鼻,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蒙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蒙阴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福源恒温库”为蒙阴县福源果蔬恒温库,2015年8月12日注册营业执照,距离石门社区450米,经营范围包括果蔬保鲜、购销服务,主要从事存储蜜桃和土豆,无生产加工行为,不产生加工废水。 2.2019年,该恒温库将东北侧的厂棚及办公室租赁给蒙阴县赟鑫塑业加工厂生产塑料筐,该塑业加工厂2019年2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4月19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2月7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厂建设2台注塑机及附属环保设施,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旱厕收集池,定期抽运堆肥;注塑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3.现场调查时,蒙阴县赟鑫塑业加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无异味,经对厂区周边排查并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外排废水、异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蒙阴县赟鑫塑业加工厂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取样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蒙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7 |
X3SD202506040142 |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郯城顺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尾气虚假检测问题。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郯城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郯城顺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贾庄村209号,2024年8月19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限至2030年8月18日。该公司建有3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分别为1#汽油线、2#汽柴一体线、3#柴油线,配套建设2台汽车排气流量分析仪、3台汽车通用转速仪、4台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2.该公司自2024年12月3日开始营业,截至目前共出具在用车检验(测)报告10151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营业。通过“临沂市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调阅了该公司机动车排放检验监控视频,同时调取了该公司出具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并对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已发现7份报告涉嫌造假。由于调取监控视频和检验(测)报告数量较大,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类似情况。 |
郯城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公司涉嫌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加强监管,督促该公司规范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
未办结 |
无 |
28 |
X3SD202506040148 |
临沂市临沭县郑山街道张埠前村西摩天岭被违法开采,破坏生态。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临沭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原南古镇政府于2003年8月26日取得张埠前村村西摩天岭页岩石采矿许可,开采期限1年。2017年临沭县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对该矿区坑塘进行土地整治,坑塘整治后恢复为耕地,2018年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开采形成坑塘已全部复垦,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等。 2.2004年西摩天岭页岩石矿采矿权到期后,未申请延续,亦无超期开采、超范围开采行为。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违法开采、破坏生态行为,新增耕地已种植农作物。 |
不属实 |
切实履行矿产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临沭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生态安全。 |
已办结 |
无 |
29 |
X3SD202506040159 |
临沂市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含钡废渣,未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就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置。该公司产出废渣一部分销售后用于建筑用砖原料,一部分在夜间被运出厂区掩埋,另有大量废渣于今年5月初被转移至临沭街道赵家村山东嘉通好运建工有限公司院内、经开区兴大西街临沭淑伟医院和山东隆固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院内、山东东盛食品有限公司仓库。2020年,堆放在公司内的1万多吨废渣,小部分由泰安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大部分被运输至临沭县蛟龙镇航空小镇内掩埋。此外,该公司产生的大量石灰氮废渣,部分在夜间被运出厂区掩埋,部分存放于史丹利公司三厂仓库,该公司曾在石灰氮废渣上喷洒大量盐酸用以规避危废鉴定。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临沭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区,主要生产和经营钡盐系列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该公司氯化钡煅烧炉节能改造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硫脲生产线项目)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2013年通过验收。硫化钡渣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2013年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通过验收。35000吨/年硫化钡渣无害化处理新工艺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通过自主验收。年产60万平方废渣PC仿石面砖项目2024年取得环评批复,现该项目正在试生产,未验收。该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5年1月6日再次申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氯化钡生产线产生的硫化钡渣为危险废物,已纳入危废管理并建设危废库贮存,通过无害化处理生产线处理后转化为含钡废渣,属一般工业固废;该公司硫脲生产线产生的石灰氮渣属一般工业固废。 2.关于含钡废渣处置情况。 (1)该公司于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委托山东泰西东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硫化钡渣5640.26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委托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硫化钡渣1040.04吨。2020年2月该公司35000吨/年硫化钡渣无害化处理新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并投运,硫化钡渣经处理后变为无害化钡渣。2020年5月,该公司委托青岛衡立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无害化钡渣进行危废鉴定,经鉴定,无害化钡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 (2)2020年至今,该公司共计产生无害化钡渣约11.16万吨,已综合利用6.80万吨,综合利用去向为临沭县开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临沭政财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尔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沭县金成建设有限公司、东海县马陵山水泥有限公司、临沂市翊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沭县成举预制厂等,作为建材和路基原料。其中2020年至2021年,临沭县政财劳务有限公司接收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无害化钡渣约1.5万吨,运至临沭县蛟龙航空小镇,替代粉煤灰和白灰,当作路基材料使用。 (3)近一年来建筑行业低迷,无害化钡渣消耗速度较慢,致使无害化钡渣大量积存,现存约4.36万吨,为解决无害化钡渣存储问题,该公司租赁了史丹利公司仓库、山东东盛食品有限公司仓库、经开区兴西大街临沭淑伟医院和山东隆固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仓库、吴某某个人仓库用于贮存无害化钡渣;山东嘉通好运建工有限公司为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外售无害化钡渣的承运单位,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无害化钡渣存储规范,产生、转运、利用和贮存台账一致;山东嘉通好运建工有限公司院内没有无害化钡渣储存,未发现该公司夜间将含钡废渣运出厂区进行掩埋的情况。 3.关于石灰氮渣处置问题。 该公司石灰氮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作为建材原料使用。该公司累计产生石灰氮渣约12.91万吨,已综合利用7.72万吨,综合利用去向分别为临沭县开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莒南县西高柱水泥预制厂、临沭政财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尔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临沂浩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临沭县成举预制厂、临沂市翊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沂乐普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梦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现存约5.19万吨石灰氮渣存放于该企业租赁的吴某国个人仓库、吴某伟个人仓库、临沭县兴大西街北侧东盛伊思德院内、史丹利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金柳路和兴大西街交汇处西南侧的仓库。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石灰氮渣存储规范,石灰氮渣的产生、转运、利用和贮存台账一致,未发现该企业夜间转运石灰氮渣进行掩埋的情况。 4.关于对石灰氮废渣进行喷洒问题。 该公司石灰氮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环评分析其为一般工业固废。史丹利公司三厂仓库为史丹利公司的闲置厂房,厂房已断电,无视频监控。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对存放于史丹利公司三厂仓库内的石灰氮废渣喷洒大量盐酸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临沭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临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信科环化有限责任公司规范运行硫化钡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线,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各项制度,加快处置现存的固体废物,严禁非法转运处置和掩埋。 2.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30 |
X3SD202506040161 |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东村中的蒜米厂生产过程中噪音和粉尘污染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5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神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竹山东村有蒜米加工企业1家,为兰陵县方贸蔬菜有限公司,其年产8000吨蒜米加工项目于2017年11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2025年3月27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生产工艺为:大蒜→切头→分瓣→捡米→清洗→蘸干→速冻→打包→成品。分瓣机、脱皮机、清洗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噪音,企业采取了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加固、车间墙体隔音等措施降低噪音影响;粉尘主要来源于脱皮工序,脱皮车间全封闭,并配套建设袋式除尘器。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外无明显噪音和粉尘。6月5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的粉尘及噪音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神山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厂区保洁抑尘,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减少噪音和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