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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3批)办理情况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11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三批信访举报件71件(重点关注6件)。截止8月11日12时,办结51件,阶段办结13件,未办结7件。其中属实19件,部分属实48件,不属实4件。


                      (第13批 2024年8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LY20240803001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小朱保村,村西燕升木业北50米路东生物制颗粒作坊,夜间进行生产,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且无环评手续。 兰山区 大气 8月4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生物质颗粒作坊”,位于小朱保村,负责人为李某,该厂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
属实 兰山区义堂镇督导李某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目前已清理完成。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2 D3LY20240803002 来电 罗庄区高都街道小塘崖村,2024年7月底至今不明人员向村南老砖厂内倾倒大量的化工废料,且运输时在村南道路抛撒大量化工废料。 罗庄区 固废 与第08批D3LY20240729044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问题实为高都街道常旺村汪塘清理转运淤泥工程,该工程自7月24日开始转运,自常旺村途径工业园路、南外环路、南大路运至小塘崖村,暂存于小塘崖村村南老砖厂(临沂市坤磊墙材有限公司车间),工期约15天。为控制运输扬尘,沿线配备冲洗洒水车3辆、洗扫车5辆。
2.现场检查时,个别路段仍存在少量渣土洒落问题,未发现运输、抛撒不明化工废料问题。
部分属实 高都街道加强运输路线道路保洁力度,洒落渣土已全部清理完毕;责令施工单位加强运输管理,转运车辆全覆盖运输,避免渣土洒落。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3 D3LY20240803003 来电 费县探沂镇省道229南泉工业园内山东博洛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凡彩纸厂,生产尿醛胶,无生产手续,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 费县 其他 8月4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山东博洛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南泉村新旧动转换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公司租赁临沂好金宝木业有限公司厂房,建有年产4000万张浸胶纸项目,已于2024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费审批环境〔2024〕84号),尚未建设完成。
2.反映的“凡彩纸厂”实为佛山市梵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南泉村新旧动转换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租赁费县雨龙木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有年产1500万张浸胶纸项目,已于2024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费审批环境〔2024〕38号),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尚未正式投产。
3.现场检查时,山东博洛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违规建设脲醛胶加工设施,佛山市梵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违规建设脲醛胶加工设施,正在调试运行,现场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1.探沂镇向山东博洛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梵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清理通知书,目前已拆除违规建设的制胶设施。
2.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企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加强日常管理。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4 D3LY20240803004 来电 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吴屯村,部分村民在村内晾晒牛蹄筋,气味刺鼻。 沂河新区 大气 8月4日,沂河新区组织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村民在户外晾晒牛蹄筋,经问询吴屯村村干部,前期确有部分村民晾晒牛蹄筋的现象,但晾晒时并无刺鼻气味。
2.经走访村内5名群众,均表示无气味刺鼻情况。
部分属实 白沙埠镇加大宣传,引导村民增强环保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 D3LY20240803005 来电 罗庄区盛庄街道临册路与湖北路交汇处南2公里路西临沂市百美超市货架工厂,无环评手续、环保设备,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以及粉尘。 罗庄区 其他 8月4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百美货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超市货架加工,主要工艺为外购镀锌方管、成品板材-打磨-焊接-雕刻-组装。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4日取得环评手续,焊接、打磨工序配套移动焊烟净化器,雕刻工序配套简易袋式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无明显异味及粉尘。经随机走访周边群众6人,均表示未发现该企业排放刺鼻气味和粉尘情况。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厂界无组织恶臭、粉尘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盛庄街道要求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增加洒水清扫频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已办结
6 D3LY20240803006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村民吴某某于该村东侧开办果核加工厂,无环评手续,外排污水。 平邑县 其它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51号、第12批D3LY20240802022号、第13批D3LY20240803047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义兴庄村东侧果核加工厂”实为平邑县召远农产品加工厂,经营者为吴某某,经营项目为剥离水果下脚料的果核,每年6-9月进行生产。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首次被发现,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按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可以不予处罚。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该厂未办理排污登记。
3.经查,该厂废水主要为水果下脚料渗出液,经调节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管道安装有流量计。经调用监控、查阅电子台账、现场排查村东沟渠,不存在“外排污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厂办理排污登记。目前已完成登记。 立行立改 已办结
7 D3LY20240803007 来电 莒南县文疃镇大草岭后村西首木材边角料加工厂,作业时存在粉尘污染。 莒南县 大气 与第02批D3LY20240723026号、第09批D3LY20240730028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莒南县组织文疃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木材边角料加工厂”位于文疃镇大草岭后村西侧200米处,实际经营人为张某某,占地约5亩,主要以树枝为原料,经破碎工序后直接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该加工厂配有树枝粉碎机2台、喷淋设施2套,为露天作业,粉碎工序产生粉尘。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2个月(经查阅用电记录),厂区地面未硬化,有浮尘;走访周边300米范围内6户群众,均表示粉尘未对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1.文疃镇督促张某某加大地面清扫和洒水频次,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 D3LY20240803008 来电 河东区汤头街道董官村村口对过中国石化加油站向南50米路西中泰集成房屋厂,作业时露天喷漆,气味刺鼻,且噪声扰民。 河东区 大气 与第12批D3LY20240802031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河东区组织汤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中泰集成房屋厂为临沂市河东区中泰集成房屋经营部,经调查,该经营部于2024年6月25日注册成立,主要加工集成房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加工工艺为:铁皮成品组装-拼接-刷漆,产生气味的工序为刷漆工序,使用水性漆;产生粉尘的工序为组装、拼接工序,无治理设施。加工方式为:根据客户要求到指定位置进行现场加工。现场检查时,有经营部成立初期加工的模型样板,无明显异味,经了解该处今后仅用于展示模型样板,不再进行加工。该经营部东侧为233国道,南侧为闲置院落,北侧为车斗维修厂,西侧为林地,距离最近的居民区50余米。汤头街道走访周边5户居民,均反映无明显噪声。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要求该企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样品加工以及刷漆工作,杜绝粉末扬尘的产生。
2.汤头街道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整改到位 已办结
9 D3LY20240803009 来电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庞疃造纸厂,运输固废垃圾时经常将垃圾遗撒在该厂北侧道路上。 莒南县 固废 8月4日,莒南县组织板泉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庞疃造纸厂”为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实际位于板泉镇庞疃村东北,法人代表王某某,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建有1条制浆生产线、2条造纸生产线,主要以废瓦楞纸为原材料,经破碎、筛选、造浆、漂洗分离、压榨、烘干、施胶等工序生产瓦楞纸。
2.该公司在对废瓦楞纸进行破碎、造浆时产生铁钉、废胶带、塑料标签等固废,收集后外售,运输车辆自厂区东南侧大门驶出,经厂区南侧道路外运,现场道路有零星固废垃圾;厂区北侧为农田无固废垃圾,运输车辆不经过该地。
属实 板泉镇督促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加盖篷布密闭,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遗洒现象;加强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及时清理回收固废垃圾。目前已完成清扫清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0 D3LY20240803010 来电 兰陵县矿坑镇前凤凰庄村南侧奕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常年将牛粪堆放至该公司南侧山上,污染环境。 兰陵县 8月4日,兰陵县组织矿坑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奕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全名为兰陵县奕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有年加工6000吨牛、羊及动物垫料项目,位于矿坑镇凤凰庄村东南约290米处,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该公司已于2021年10月份停产至今。亓某某租赁使用该公司车间东侧、南侧空闲地临时存放蘑菇菌渣、锯末料以及干湿分离后的牛粪混合料,用做育苗基质土。
2.现场检查时,亓某某租赁场地物料未覆盖,有异味。
属实 矿坑镇督导亓某某立即对存放物料进行覆盖,8月15日前将物料清理完毕。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未办结
11 D3LY20240803011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蒙山北路与柳青河交会处向北300米路西琅琊印象收藏爱好者之家标志牌西侧山东睿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时排放刺鼻气体。 兰山区 大气 8月4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山东睿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大桥村村西,距最近居民区约200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香精、一水柠檬酸和焦磷酸钠等原料经投料注水、物理搅拌、分装等工序生产液态日化用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有轻微异味。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恶臭气体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兰山区枣园镇要求其加强车间密闭管理,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12 D3LY20240803012 来电 临沭县玉山镇东盘北村东北侧芝麻岭上养鸭厂,经常排放污水,气味刺鼻,污染周边村民耕地。 临沭县 8月4日,临沭县组织玉山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鸭厂”实为2家养殖场,距离村庄约200米左右,均位于非禁养区,其中,季某某养殖场,建有养鸭棚1座,占地约1000平方米,现场存栏肉鸭约11000只,年出栏肉鸭约7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场。该养殖场养殖粪污为干清粪,配套建有沉淀池,约90立方米,已实施雨污分流措施,粪污全部用于自家及庄邻约30亩耕地还田。张某养殖场,建有养鸭棚2座,占地近2000平米,年出栏肉鸭约14万只,属规模化养殖场,目前已出栏。该养殖场养殖粪污为干清粪,配套建有沉淀池,约308立方米,已实施雨污分流措施,粪污全部用于自家及庄邻约42亩耕地还田。
2.现场检查时,2家养殖场有异味,养殖场周边耕地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痕迹。
部分属实 1.玉山镇责令2家养殖户及时清理沉淀池避免异味扰民。
2.县农业农村局指导2家养殖户配套除臭设施,并根据养殖规模改造沉淀池,限8月30日之前完成。
改造沉淀池,无粪污外排 未办结
13 D3LY20240803013 来电 兰山区汪沟镇吴家庄村,村北城鑫利木业,使用锅炉作业,排放浓烟,且经常加工胶水,存在刺鼻气味,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 兰山区 大气 8月5日,兰山区组织汪沟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成鑫利木业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利用外购单板、脲醛胶为原料,按照涂胶、预压、热压、锯边、砂光的工序,生产胶合板外售。其年产2万平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07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07〕11号),于2012年7月完成验收(临环兰验〔2012〕169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7130266442907XJ001W。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安装光氧催化治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配套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恢复生产,建有涂胶机10台、预压机9台、热压机11台、锯边机3台、砂光机6台,模温机1台,与环评审批一致。经了解,该公司于2022年4月安装天然气模温机替换天然气导热油锅炉,2024年7月16日自行拆除制胶工序,现场无刺鼻气味。
3.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固定源、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限值,甲醛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经走访附近5户居民,均表示该厂不存在刺鼻气味等问题。
部分属实 兰山区汪沟镇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14 D3LY20240803014 来电 1.沂水县崔家峪镇九山官庄村,村北养鸭厂,粪水排至泉庄镇西郭庄村村南耕地内,将土壤污染。2.沂水县泉庄镇西郭庄村村西养鸭厂,粪水排至厂子北侧沟渠内,导致村内饮用水存在污染风险。 沂水县 8月4日,沂水县组织崔家峪镇、泉庄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北养鸭场”实为沂水县顺源养殖场,户主孙某,建有养鸭棚1个,年出栏量28万只,配建1座600余立方米沉淀池,为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养殖粪污部分用于还田该村60余亩耕地,部分由许家湖区域能源中心处理。现场检查时,孙某将约18立方米鸭粪晾晒在承包地内,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部分粪污随雨水流至临近泉庄镇西郭庄村耕地内。
2.反映的“村西养鸭厂”实为梅某某养殖场,建有养鸭棚2个,配建1座140立方米沉淀池、1处100平方米晒粪场,为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因汛期降雨较大,养殖棚西北侧沉淀池被山洪水冲塌,造成池内部分粪水外溢至北侧沟渠内。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棚舍外有约2立方米鸭粪露天晾晒,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部分粪污随雨水流至养殖棚北侧沟渠内。
3.8月4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村饮用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属实 1.崔家峪镇责成孙某8月5日前清理晾晒粪污,目前已完成清理。
2.泉庄镇责成梅某某立即清理晾晒粪污,清理沉淀池内及外溢粪污,8月15日前维修加固沉淀池。
3.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分别对孙某、梅某某涉嫌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崔家峪镇、泉庄镇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立案查处、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15 D3LY20240803015 来电 兰山区半程镇金锣工业园内山东同运喷灌设备有限公司,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粉尘污染严重。 兰山区 大气 8月4日,兰山区组织半程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山东同运喷灌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永太庄村,距离最近居民约200米,环评手续齐全,主要通过外购PE颗粒、EVA颗粒、涤纶丝等原料经投料、搅拌、挤出、打码、包装等工序生产水带。该公司挤出工序配套安装1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治理设施和2组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治理设施,搅拌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刺鼻气味。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固定源、无组织废气及颗粒物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限值,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部分属实 兰山区半程镇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16 D3LY20240803016 来电 莒南县岭泉镇中柴沟村村北白马河,河道水质存在恶臭味、发绿,且存在气泡。 莒南县 8月4日,莒南县组织十字路街道、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白马河河段位于十字路街道中柴沟村北,长约1000米。现场查看,河道周围无恶臭气味,河水未见发绿情况,水面有零星水沫,河道内有鱼群,沿河水生植物等未见异常。
2.在白马河中柴沟村河段东侧上游约1000米处河道北岸,设有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调阅该公司近半年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情况。沿白马河中柴沟村段对河道两侧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工业企业等进行溯源,未发现溢流、排污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白马河上中下游、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水质取样检测,白马河河道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莒南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外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符合“项目补充协议”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十字路街道、县水利局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及时清理“河湖四乱”,确保河道水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7 D3LY20240803017 来电 罗庄区沂堂镇龙泉官庄村,村东北角龙岳瓷厂院墙西侧耕地内被不明人员放置大量工业垃圾以及废渣,将土壤污染。 罗庄区 固废 8月4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地块经区自然资源局核实,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2.现场检查时,该地块存放陶瓷研磨石约20包,占地约80平方米,由龙泉官庄村村民杨某7月15日起外运至此暂存,用于后期销售,其他区域无工业垃圾及废渣存放。陶瓷研磨石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造成土壤污染。
部分属实 沂堂镇督导杨某自行清理该处陶瓷研磨石,目前已完成清理;加强巡查,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存放物料。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18 D3LY20240803018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水厂路恒鑫花园小区南侧临沂金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业时喷漆,无环保设备,无环评手续。 罗庄区 大气 8月4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市金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0000吨锅炉配件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铸造、抛丸、机加工、焊接、打磨。目前只进行加工、焊接、人工打磨工序。焊接工序配套了移动焊烟净化器。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且无近期生产计划,未发现喷漆设备及喷漆迹象。随机走访周边住户6人,均表示未发现企业存在近期喷漆行为及喷漆异味。
部分属实 傅庄街道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已办结
19 D3LY20240803019 来电 罗庄区高都街道盛家口村,老村委北100米左右路西食品加工厂,废水排至老村委西侧水沟内,将水源污染,且排放刺鼻气味。 罗庄区 8月4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食品加工厂为山东凯力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卤猪肉制品150吨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主要从事卤煮肉制品加工,生产工艺为:速冻食品-解冻清洗修整-配料-卤制-冷却-真空包装-杀菌-晾干-外包-检验-成品。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暂存池,处理后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定期转运至本村果园灌溉。
2.现场检查时,企业因市场原因于2024年4月26日停产,近期无生产计划,车间内无明显异味;老村委西侧水沟干涸无水,对厂区及周边全面排查,也未发现排污口和污水排放迹象。经随机走访周边群众6人,均反映未发现该公司排放污水、刺鼻气味等问题。
不属实 高都街道加强监管、加强巡查,确保企业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已办结
20 D3LY20240803020 来电 兰陵县尚岩镇白水牛石后村,该村进行拆迁还建时,未安装建筑环保围挡,无降尘喷洒设备,粉尘污染严重。 兰陵县 大气 8月4日,兰陵县组织尚岩镇、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尚岩镇白水牛石后村拆迁还建,属于整合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方案、土地增减挂进行的项目,该村只搬迁,不在原址还建,村民迁至村东1公里青山社区后,将旧房屋拆除。
2.该村搬迁户共267户,第一批120余户搬迁户旧房已拆除完毕。自7月25日至今处于停工状态,待下批村民选房、搬迁后再进行拆除。由于旧房位置不连贯、拆除进度不统一,需分散式逐户拆除,并对废料进行逐户清运,单户安装建筑围挡难度较大,故没有安装围挡。在拆除房屋过程中已采取湿法作业,拆除前通过洒水车对房屋进行湿润,拆除时进行喷淋压制扬尘,减少灰尘逸散。
属实 尚岩镇督导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操作,在第二批旧房拆除时安装围挡,做好现场扬尘管理工作。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21 D3LY20240803021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店子村北侧养殖厂,经常随意外排污水,气味刺鼻。 郯城县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67 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5日,郯城县组织高峰头镇、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殖场为郯城县宗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业主许某,位于非禁养区。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年出栏量25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目前建有鸡棚4座,占地约3600平方米,同时建设三级沉淀池1座、粪便收集池2座,粪便收集池配套防雨罩,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沉淀处理后交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堆肥。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合作社肉鸡已出栏,正对空棚进行消毒,养殖棚东侧地面存有少量粪污。该养殖合作社东南约200米存有一处坑塘,坑塘无外排口,塘内存有一定量的水。经了解,前期暴雨导致部分粪污溢出流入该坑塘,对水体有影响。
部分属实 郯城县高峰头镇、县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合作社作出以下整改:将养殖棚东侧地面粪污清除至粪便收集池内;规范粪污处置管理,确保不外排。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22 D3LY20240803022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中纬路东段树年板材厂,该厂无环评手续,作业时排放刺鼻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兰山区 其他 8月4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树年板材厂,位于义堂镇韦家巷社区,主要通过涂胶、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建设有年产1.9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涂胶、热压工序配套建设了光催化氧化治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配套建设了脉冲除尘治理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无明显刺鼻气味,经对该企业周边5户群众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刺鼻气味。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固定源、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限值,甲醛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兰山区义堂镇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沟通 已办结
23 D3LY20240803023 来电 兰陵县卞庄街道西河头村神大路神大幼儿园东侧200米道路两侧存在多家拆解电动车、摩托车工厂,无环评及拆解手续,外排油污及废弃物,污染严重。 兰陵县 其他 8月4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商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多家拆解电动车、摩托车工厂”实际位于神山镇,分别为兴强废品回收站和刘某某废品回收站。其中,兴强废品回收站,位于神山镇西河头村东侧,主要从事废旧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不带电池)收购、拆解,不回收摩托车,项目位置不符合神山镇发展规划要求。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旧机动车及油污;刘某某废品回收站,位于神山镇前杨官庄村南侧,主要从事废铁、废塑料、废纸等收购,分类后转运至其他回收站,项目位置不符合神山镇发展规划要求。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油污情况,有少量废旧电动自行车,暂存后直接售卖,不进行拆解作业。
属实 神山镇督导两家企业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目前已清理完毕。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24 D3LY20240803024 来电 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义和岭村南侧绿色推拉棚北侧加工板材的作坊,作业时扬尘严重,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大气 8月4日,沂河新区组织凤凰岭街道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加工板材的作坊”实际为河东区腾达木器家具厂,主要从事木质板凳生产,生产工艺为外购木板,通过装订为成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 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有轻微扬尘。经走访周边5名村民,均表示无扬尘、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凤凰岭街道督导该企业及时卫生保洁,避免休息时段生产,以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5 D3LY20240803025 来电 临沭县郑山街道沙埠店子村,村霸杜某某在村东开设店铺回收猪骨头,气味难闻,且2014年左右至今占用村东北角集体耕地储存沙土,需要恢复耕地原貌。 临沭县 大气 8月4日,临沭县组织郑山街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店铺回收猪骨头”实为沙埠店子村村民杜某喜在其村东闲置大院内建设约70平方的冷库,从事收购、冷藏、出售猪骨头。杜某喜之父杜某桥在该村村东存放沙土,占地约2.4亩,属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工业用地。经了解,当地公安部门未接到过2人为村霸的相关的信访线索。
2.现场检查时,该店铺存有猪骨头约0.3吨,院内及门前道路上有洒落的碎骨和油脂,因天气炎热,大院及周边异味明显,该店铺距最近居住户约10米。
属实 1.郑山街道责令杜某喜停止收购、冷藏、中转猪骨头行为,及时处理冷库存货,并对大院及门口道路及时打扫、清刷,目前已清理完成。
2.郑山街道责令杜某桥清理储存的沙土,归还村集体占用的土地,限9月1日前完成。
杜某喜停止经营性活动,杜某桥清退占用的村集体土地 未办结
26 D3LY20240803026 来电 兰陵县兰陵镇小苗艾曲村,村民苗某某在村西建设冷库,在冷库内盗窃地下水,且机器产生噪声,无环保手续。 兰陵县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3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兰陵县组织兰陵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冷库”实为兰陵县绿顺源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业主为苗某某,现储有100吨左右大蒜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经走访该公司附近8户村民,均反映无噪声。
3.该公司南院内有一自备井,有取水许可手续,为冷凝用水。现场检查,水表运行正常,未发现盗用地下水的行为。
部分属实 兰陵镇、县水利局将持续加强对公司监管,如发现盗用地下水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7 D3LY20240803027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平湖庄村,村北亿硕木业,该厂生产胶合板,生产时存在胶水刺鼻气味及扬尘。 兰山区 大气 8月4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亿硕板材厂,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平湖庄村,距离最近居民约200米,主要通过外购芯板经涂胶、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生产胶合板。热压、涂胶工序配套安装光催化氧化+活性炭污染治理设施,锯边、砂光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刺鼻气味,但厂区地面存在少量积尘。
3.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固定源、无组织废气及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限值,甲醛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兰山区方城镇要求该厂落实洗厂行动,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28 D3LY20240803028 来电 费县探沂镇丰厚庄村,不明人员在村西方向河流内倾倒粪便,造成鱼类死亡,气味难闻,污染地下水。 费县 8月4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位于探沂镇丰厚庄村西侧,有3个鱼塘,曾为该村村民张某承包,已于2018年废弃。
2.现场检查时,1个鱼塘(约300平方米)有水质发黑发臭情况,未养鱼,未发现死鱼情况。经溯源、走访排查,该鱼塘上游约400米处沟渠有粪污倾倒痕迹,粪污随近期降雨冲刷汇入该鱼塘导致水体黑臭。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3家住户水井采样检测,其中2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1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标准,以上住户水井均为农田灌溉用手,不作为饮用水使用。
属实 探沂镇将废弃鱼塘内黑臭水转运至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进行处理,计划于8月13日转运完毕;同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再次发生倾倒粪污情况。
加强监管、整治完成 阶段办结
29 D3LY20240803029 来电 郯城县花园镇310国道桥,桥东勤发煎饼店,店铺经常冒黑烟,存在大气污染。 郯城县 大气 8月4日,郯城县组织花园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煎饼店”,业主孙某某,以面粉、玉米粉为原料,混合成糊状后经过煎饼机子加工成杂粮煎饼,出售给周边群众食用。安装2台导热油煎饼机,配套2台0.15MW常压炉,该加工作坊位置不属于郯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常压炉外排烟气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郯城县花园镇加强对该煎饼点日常管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0 D3LY20240803030 来电 沂河新区长春东路南1000米柳杭头工业园泰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加工农具时存在粉尘及噪声污染。 河东区 大气 8月4日,河东区组织九曲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泰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全名为临沂泰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柳杭头村村东侧,法定代表人刘某,主要从事农具组装、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经冲压-焊接-组装成品,主要产生粉尘环节为焊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环节为冲压工序,厂区西侧为焊接车间,有3台焊接设备,均已配套焊接除尘器,厂区南侧为加工车间,有3台冲床,为密闭生产车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公司周边均为生产性企业,距最近居民约300米。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部分属实 九曲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1 D3LY20240803031 来电 费县探沂镇三尚庄村,村西南角存在一处养猪厂,气味难闻,且将污水排放至村南侧河道内,污染环境。 费县 大气 与第02批D3LY20240723105号、第03批D3LY20240724049号、第10批D3LY20240731044号、第11批D3LY20240801005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费县组织探沂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该处养殖场实为庆鑫养殖场,业主孙某某,位于探沂镇三尚庄村西南500米,属非禁养区,为规模化养殖场,占地5亩,圈舍2排200平方米,存栏生猪约600头。配套建有沉淀池220立方米,堆粪场5平方米,雨污分流等配建设施齐全。前期因暴雨,有部分粪污被冲至东侧沟渠。
2.7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东侧季节性渠(非河道)内存有养殖废水(4立方米),为前期强降雨导致该养殖场场区内粪污随雨水流出。8月2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已将东侧季节性渠(非河道)内的养殖废水清理并妥善处置。现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附近的学校为三尚庄村小学,直线距离约200米,由于现在处于暑假期间,通过电话对学校3名任课教师进行走访,均表示无明显异味。
3.8月4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已将东侧季节性沟渠(非河道)内的养殖废水清理并妥善处置,南侧为农用灌溉蓄水坝,无污水排放迹。现场及周边有轻微异味。
属实 探沂镇、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粪污并喷洒除臭剂,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32 D3LY20240803032 来电 平邑县仲村镇北山二村,该村东南角可耕地内存在较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平邑县 固废 8月4日,平邑县组织仲村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平邑县仲村镇北山二村实为平邑县仲村镇北仲二村,该村东南角地块位于S241北仲二村段路东荒地,地类性质为采矿用地。现场检查时,发现残损砖块、土石等组成的建筑垃圾,数量200吨左右。经走访相邻企业人员(周边无住户),为2023年11月份左右不明人员在此倾倒。
属实 8月4日,平邑县仲村镇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用于北仲二村及附近村庄因降雨损坏的生产路铺垫,现已清理完毕。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33 D3LY20240803033 来电 兰陵县矿坑镇后立庄村,村东南角林州木业,生产时产生有毒废弃木屑,将有毒废水随意排放至该厂东侧水沟内,污染地下水,夜间时排放大量扬尘,气味刺鼻,生产时噪声扰民,且私自在厂区内使用化学原料生产工业用胶,将生产工业用胶后有毒废水排放至该厂东侧水沟内。 兰陵县 8月4日,兰陵县组织矿坑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林州木业”实为临沂市林洲木业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5万立方米刨花板及2000万张浸胶纸项目,位于矿坑镇后立庄村村东南1000米,环评、排污许可等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使用树枝等木材加工后的边角料,经板边→削片→粉碎加工→计量施胶→铺装→预压至砂光→贴面成品。浸胶纸项目未建设。建设有生物质锅炉1座,布袋加水膜除尘,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该公司东侧为229省道、南侧为企业,西侧、北侧均为农田,距离最近居民约600米,所用的辅料胶水均外购,胶水质量符合(GB18583-2008)标准。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东侧的沟渠有部分降雨积水,无污水排放情况,未发现其自行生产辅料胶水情况。经走访周边10户群众,未反映该公司生产噪声扰民情况。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内的地下水进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对厂区东侧相邻的沟渠内降雨积水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2.矿坑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将持续加强对公司监管,防止出现超标排放问题。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34 D3LY20240803034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后屯村,村民刘某某在村东道路向东100米路南林地违章建筑厂房,2024年7月已被拆除,但放置较多建筑垃圾未清理,影响耕种。 罗庄区 固废 与第07批D3LY20240728010号、第08批D3LY20240729073号、第10批D3LY20240731040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经区自然资源局核实,该反映的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违章建筑厂房由刘某成建于2010年,2024年7月已拆除。
2.现场检查时,建筑垃圾为原有厂房和院墙拆除后的空心砖物料,约50立方米。由于劳模店子村村民刘某成、刘某恩对物料权属存在争议,傅庄派出所已立案调查。
属实 傅庄街道待傅庄派出所调查结案后,督促责任人员进行清理。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35 D3LY20240803035 来电 沂河新区梅埠街道联邦路与梅开路交会处向东200米路南玉磊回收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昌,生产时扬尘严重、噪声扰民,无建设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 沂河新区 大气 8月4日,沂河新区组织梅家埠街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玉磊回收有限公司”实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昌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梅家埠街道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电线、电缆回收加工、销售,地面已硬化,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现场检查时发现,院内堆放部分废铁,无扬尘、无噪声扰民情况。该回收站和其周边均为生产性企业,距最近民居约1000米。
2.经查,2010年,王某某在未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该宗土地违法建设1处钢结构大棚及2座2层办公楼。2011年4月,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对该非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处罚(临国土资罚决字〔2011〕71号)。
部分属实 梅家埠街道责令王某某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36 D3LY20240803036 来电 费县费城街道两河村,村民刘某某在村西首建设羊圈,气味难闻。 费县 大气 与第02批D3LY20240723002号、第03批D3LY20240724032号、第08批D3LY20240729045号、第12批D3LY20240802016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费县组织费城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养圈位于两河村西北5米,建设圈舍1栋,养殖绵羊、山羊共78只,为养殖专业户,属非禁养区。费城街道、县农业农村局认为选址符合养殖相关规定。
2.7月24日,现场检查时未配套建设收集沉淀池,督促建设收集沉淀池;7月25日,现场检查时未配套建设收集沉淀池,督促建设收集沉淀池;7月30日,现场检查时正在建设收集沉淀池;8月3日,现场检查时已建设了收集沉淀池1座(10立方米)、堆粪场1座(10平方米),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
3.8月4日再次检查时,该养殖户已按照整改要求建设了收集沉淀池1座(10立方米)、堆粪场1座(10平方米),完成了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每周2次在养殖区域喷洒除味剂,场区周边仍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异味进行检测,无组织臭气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费城街道、县农业农村局督导刘某某规范养殖行为,定期清运粪污,增加除味剂喷洒频次,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37 D3LY20240803037 来电 郯城县胜利镇南新汪村,村西省道230路西大门朝向为北的塑料厂,该厂将污水排放至工厂北侧沟渠,气味难闻,且生产时存在噪声。 郯城县 8月4日,郯城县组织胜利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塑料厂”实为郯城富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建有塑料瓶粉碎生产线2条,以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塑料瓶为原料,经“粉碎-甩干-清洗-风选”等工序生产塑料片。该公司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粉碎工序刀头冷却废水、甩干废水以及清洗废水,其中,粉碎工序刀头冷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粉碎工序;甩干废水以及清洗废水经1套污水处理站(二级沉淀+溶气气浮)处理后进入到废水暂存池,然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该公司废水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因循环水经反复使用后,废水色度和悬浮物浓度较高,不适合再回用,后该公司与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将不能回用的循环废水用罐车送到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公司主要噪声源设备为粉碎机、甩干机以及风机等机械设备,以上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通过隔音等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北侧为道路,南侧、西侧为空地,东侧为居民。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污水排入沟渠情形,厂区周边无刺鼻气味。沉淀池、污泥池、废水暂存池等未加盖防雨棚。经走访附近的居民6户群众,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噪音、气味对其无影响。
部分属实 郯城县胜利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该公司对沉淀池、污泥池、废水暂存池加盖防雨棚,目前已完成整改。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38 D3LY20240803038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大屯村,村西存在一处加工桃的作坊,该处将火碱水排放至村西河道内,污染水源且气味刺鼻。 莒南县 与第08批D3LY20240729009号、第012批D3LY20240802017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莒南县组织石莲子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加工桃的作坊”实为临沂亿诚果蔬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某某,主要从事果蔬加工,建设有年加工600吨果蔬项目和年加工600吨果蔬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废水主要来自清洗、预煮工序,经5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北侧沟渠,最终汇入梁子沟河。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已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有轻微异味。厂区北侧沟渠水量较小,水体感官正常,有少量淤泥、生活垃圾等,无特殊气味。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表2限值。
部分属实 石莲子镇督促该公司对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措施,减轻气味影响,对沟渠淤泥垃圾等进行清理,8月15日前完成。
加强监管 未办结
39 D3LY20240803039 来电 兰陵县矿坑镇凤凰庄村,亓姓村民长期在村东南方向国道518路南堆放鸡鸭粪便,存在较多苍蝇,气味刺鼻。 兰陵县 大气 8月4日,兰陵县组织矿坑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地点位于矿坑镇南坡村东1000米处,亓某某租用此处晾晒木耳菌包,菌包主要成分有锯沫、棉籽壳、蘑菇渣等,不含有鸡鸭粪便,晾晒后的菌包重新制作成菌包使用。
2.现场检查无气味刺鼻的问题,有少量苍蝇。
部分属实 矿坑镇责令亓某某加强卫生管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0 D3LY20240803040 来电 郯城县人民路沭河桥向东300米左右路南丰乐烟花公司广告牌向南100余米路东塑料黑作坊,该处将污水排放至沭河内,将垃圾乱倾倒在作坊周围,加工塑料时噪声扰民。 郯城县 8月4日,郯城县组织郯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塑料黑作坊”为塑料碎片加工点,业主周某某,院内有1台粉碎机、1台甩干机,主要工艺为把汽车上的废旧塑料粉碎,经过水洗再甩干,最后碎片进行售卖。该加工点生产时清洗水先排入暂存池再流入周边沟渠。厂房门口堆放有汽车的工作台、灯罩、坐垫、废旧塑料等,周边无其他垃圾,距最近居民区约1000米。该加工点长期未生产,现场无近期生产痕迹。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郯城街道督导该作坊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目前已清理完毕。 清理取缔 已办结
41 D3LY20240803041 来电 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大茅茨村,1.该村书记在村西侧开设木材加工厂,生产时气味难闻,噪声扰民。2.村西侧蘑菇棚,非法生产五金,存在异味,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大气 8月4日,沂河新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木材加工厂”实为临沂市河东区金经典家具厂,法人代表为李某某,未在大茅茨村任职村委书记,该厂主要从事木制按摩床加工,生产工艺为外购木材,经分割—组装骨架—包覆床套—成品售出,分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无气味难闻和噪声扰民情况。
2.反映的“五金加工厂”实为浙江珂斯顿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用作该公司分销点,主要从事全自动打磨机器人推广销售和演示业务,其中演示业务主要是将客户指定胚料,经过编程设计—打磨—成品展示,共建有2台全自动打磨机器人和1台编程器,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该分销点未生产,堆放部分原料及成品。经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无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责令2家企业环保达标、规范经营。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2 D3LY20240803042 来电 郯城县花园镇广后村,村东存在一处养猪场,气味难闻。 郯城县 大气 8月4日,郯城县组织花园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猪场”实为甘某某养殖场,位于郯城县花园镇广后村东300米处,存栏生猪约150头,配套建有1座180立方米的化粪池,位于非禁养区,为非规模化养殖场。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存在部分粪污,在近期强降雨时,被冲到南侧排水沟中,有异味。
部分属实 郯城县花园镇责令该养猪场清理沟中积存的粪污,并定期清理化粪池,目前已完成清理。 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已办结
43 D3LY20240803043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庙岭村,有不明工厂将人体尿液排放至村南侧河道内,污染水源。 沂南县 8月4日,沂南县组织辛集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不明工厂”实为该村村民李某某尿液收集点,位于沂南县辛集镇庙岭村南250米,收集尿液存放塑料桶内,每天专人进行集中转运,不外排。反映的“该村南侧河道”位于该村南侧400米,俗称张家沟河,主要用于泄洪及周边农田灌溉,非饮用水源。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尿液收集点周边和张家沟河河道排放尿液情况。
部分属实 辛集镇加强对该收集点规范管理,严禁外排。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4 D3LY20240803044 来电 费县上冶镇里仁庄村,村内森涛木业,老板郭某,熬胶时气味刺鼻,使用锅炉燃烧树皮,生产时噪声扰民,外冒黑烟。 费县 大气 8月4日,费县组织上冶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森涛木业”实为费县森涛板材厂,负责人郭某某,建设有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2.现场检查时,该厂使用集中供热生产,未使用锅炉,违规建有脲醛胶生产线,有3个10吨反应釜,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2吨/小时的天然气锅炉,无环评手续,未使用,无燃烧黑烟情况。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制。
属实 1.上冶镇向费县森涛板材厂下达限期清理天然气锅炉和反应釜等制胶设备通知书,已于8月6日拆除完毕。
2.费县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加大对生物质锅炉排查整治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45 D3LY20240803045 来电 费县上冶镇大青太庄村,村西费县晟利源板材厂向西500米路北存在一处加工生物质颗粒工厂,无环保手续,无除尘设备。 费县 其他 8月4日,费县组织上冶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费县晟利源板材厂西500米路北未发现生物质颗粒加工厂,扩大排查范围,位于费县晟利源板材厂东200米处路北发现一家无名生物质颗粒加工厂,负责人肖某某,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该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1.上冶镇督导该无名生物质颗粒加工厂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已于8月6日拆除完毕。
2.费县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加大对企业排查整治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46 D3LY20240803046 来电 罗庄区盛庄街道刘家三岗村,2023年该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村南侧70亩耕地内填埋生活与建筑垃圾,污染水源;在罗庄区罗七路与化武路交汇处向南200米国宏经贸厂房南侧耕地内填埋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耕地无法耕种;将建筑垃圾填埋在村南侧大井内,污染水源。 罗庄区 固废 8月4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位置,经核实为刘家三岗村村南,实际面积约43亩,土地性质为林地,反映的“大井”也位于该地块内,30年前因干涸已废弃。2023年10月24日,盛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在反映人现场见证下,对该地块进行开挖,发现存在大量树枝,夹杂少量塑料袋、砖石等生活垃圾,均为附近群众丢弃,未发现反映的刘某某填埋生活、建筑垃圾及危险废物情况。2023年10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周边3个点位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2023年11月24日,盛庄街道已对填埋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8月4日,盛庄街道随机选取该地块6个点位开挖2米,未发现填埋生活与建筑垃圾情况。
2.反映的“国宏经贸厂房南侧耕地”为耕地3.3亩、林地18.7亩,盛庄街道随机选取耕地内3个点位挖掘深约2米,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林地内存有部分建筑垃圾,为2022年10月附近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后堆存,并非刘某某擅自填埋。
属实 盛庄街道已对国宏经贸厂房南侧林地内存放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举一反三加强巡查,严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47 D3LY20240803047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村东平邑县招远农产品加工厂,1.2024年8月1日,该厂向平邑县行政审批局递交环评报告表,建设性质内容书写为新建,表示该厂已实际生产十年,环保手续造假,违法生产加工非金属废料,将污水排放至厂东侧沟渠内,气味刺鼻。2.建设类别为非金属废料与废屑加工,实际生产工艺为桃核上料,筛分清洗晾干,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39条要求,市民表示应办理建设项目管理报告表,该厂无环评手续不合理。 平邑县 其它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51号、第12批D3LY20240802022号、第13批D3LY20240803006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召远农产品加工厂,经营者为吴某某,经营范围包括农产品收购、初级加工、销售,每年6-9月进行生产,目前主要生产流程为下脚料堆置变软-离心分离残存果肉-晾晒销售,加工产品为水果果核,厂内无其它非金属废料,不存在“违法生产加工非金属废料”的情况。现有生产工艺不涉及水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7月该厂编制《平邑县召远农产品加工厂年加工500吨桃核项目》报告表,计划新增果核晾晒前水洗工艺,建成后可高效水洗果核,减少晾晒异味等问题,易于提高产品质量,并于8月1日向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相关资料,尚未取得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水洗设备尚未安装,水洗工序尚未建设。不存在环评手续造假问题。检查发现该厂存在“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问题,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首次被发现,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按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可以不予处罚。
2.该厂废水主要为水果果核渗出液,经调节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管道安装有流量计。在调阅监控、查阅电子台账、现场排查村东沟渠后,不存在“将污水排放至厂东侧沟渠内”的情况。
3.经查,该厂内晾晒少量水果果核,堆放点进行了完全覆盖,有轻微异味。经走访桃核厂周边居民4户(周边住户少),均表示未受到桃核厂气味影响。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厂办理排污登记。目前已完成登记。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48 D3LY20240803048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卜西桥村,村北桃核加工厂,无环保与土地建设手续,污水外排至厂区北侧、南侧农田内,臭味难闻,且在厂区内堆放大量垃圾。 平邑县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5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卜西桥村北桃核加工厂”实为平邑县程
中药材购销厂,经营者为巩某,经营项目为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每年6-9月进行生产。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该厂未办理排污登记。污水主要为水果下脚料渗出液,经调节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管道安装有流量计,电子台账记录齐全。经查阅电子台账、现场排查厂区周围,不存在“污水外排至厂区北侧、南侧农田内”的情况。
3.关于“无土地建设手续”的问题,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3年6月12日对该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履行过程中。
4.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厂内晾晒少量水果下脚料,堆放点进行了完全覆盖,有轻微异味。经走访桃核厂周边居民,均表示未受到桃核厂气味影响。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厂办理排污登记,目前已完成登记。 立行立改 已办结
49 D3LY20240803049 来电 郯城县高峰头镇解庄村,不明村民长期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至村幸福林主路及幸福林主路向南500米左右北郑村园地旁边。 郯城县 固废 8月4日,郯城县组织高峰头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地点位于郯城县高峰头镇解庄村村南1000米处,主要为周边村民堆存的废农用地膜、生活垃圾等,存有部分建筑垃圾,无工业垃圾,共约0.1吨。
部分属实 高峰头镇解庄村委已将垃圾清理完毕,并在现场设置隔离网和警示牌。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0 D3LY20240803050 来电 临沭县店头镇大垛庄村,村北养鸡厂距离村庄不到100米,长年养殖鸡,散发恶臭味,且不定时将污水排放至养鸡场门前水沟内。 临沭县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27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2日,临沭县组织店头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北养鸡厂”实为临沭县润
养殖场东沈马分场,建有5座鸡舍,建设有年出栏6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91371329MA3CL76J08001Z)手续齐全。现存栏肉鸡8.5万只,年最大出栏量60万只,为规模化养殖场,位于为非禁养区。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大垛庄村约200米,干清粪经传送带送至粪污转运车外运山东哈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店头镇粪污处置中心)堆肥,养殖废水主要为清棚时的冲洗废水,经养殖场内沉淀后,泵入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非灌溉期暂存于废水暂存池内,灌溉期,主要通过2个罐车抽取暂存池内的废水用于承包的约30亩农田灌溉,周边村民也到暂存池内抽取废水浇灌农田。废水暂存池3个,分别为300立方米、297立方米、256立方米;污水处理站和沉淀池已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洗涤塔处理后排放;鸡舍内通过不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影响。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污水处理站、生物洗涤塔正常运行,鸡舍周边有轻微养殖异味,养殖场周边无明显异味。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该养殖场加强管理,确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按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1 D3LY20240803051 来电 沂南县蒲汪镇,1.黄山沟村东侧中地牧业,经常外排动物粪水及粪便,污染周边土地及水库环境;2.董家岭村北侧盛久生物有限公司,经常排放刺鼻气体及废料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沂南县 8月4日,沂南县组织蒲汪镇、县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中地牧业”问题与第02批D3LY20240723114号、第03批D3LY2024072404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反映的“中地牧业”全名沂南中地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蒲汪镇张家车疃村西南1.6km,主要从事奶牛饲养,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共建设16栋牛舍,存栏大小奶牛1.2万头,配套建设2个54000立方米、2个23500立方米的氧化塘,产生的牛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固体经翻抛发酵、烘干处理后作为奶牛卧床垫料;液体进入氧化塘处理后,部分作为牛舍粪污冲洗水,剩余作为有机肥浇灌自有种植地。
2.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种植区属于山岭丘地地形,土质保水性较差。查阅企业液体肥还田记录发现,2024年5月份后,企业未进行还田施肥。受近期强降雨影响,前期还田液体肥经雨水浸泡溢出,随雨水沿耕地边堑流出汇入河道。该种植区及周边村居耕地庄稼长势良好。该企业周边无水库,厂区西北侧一处自然汪塘,无粪污排入迹象。8月4日,沂南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汪塘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3.反映的“盛久生物有限公司”全名为山东盛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沂南县蒲汪镇董家岭村北500米,主要从事有机肥生产,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有机肥发酵工序产生异味,采用发酵车间密闭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该企业自5月起停产,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维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存放少量已发酵完成的有机肥,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周边无异味,未发现倾倒废料垃圾情况。走访该村群众8名,均表示企业周边无异味。
部分属实 蒲汪镇加强对沂南中地牧业有限公司和山东盛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监管,严禁粪污随意外排。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2 D3LY20240803052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东环路与国道327交会处南侧路段,该路段道路破损严重,存在较多扬尘。 兰山区 大气 8月4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交通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路段建设,为现代物流城指挥部工程,正处于路基及基层施工阶段,为方便群众出行,道路未全部封闭,部分老路面允许车辆通行,造成部分扬尘。
2.目前该段道路施工正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完成。
属实 兰山区义堂镇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通知环卫部门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力度,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53 D3LY20240803053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付赤草坡村北湖附近养鸭厂,经常外排污水至该厂南侧耕地内,污染环境。 河东区 与第01批D3LY20240722013号、第04批D3LY20240725017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河东区组织八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鸭厂为临沂鸿盛丰源养殖有限公司(原名河东区盛全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河东区八湖镇丰赤草坡村北侧。该公司肉鸭养殖项目存栏量为50万只肉鸭,属于规模化养殖场。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照环评验收批复要求,养殖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标准》后,用于公司西侧承包农田的农业灌溉(环评分析土地需求167亩,企业承包200亩)。该公司为间歇性排水,未发现该公司养殖废水向南侧耕地内排放迹象。
3.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排水取样检测,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要求。
不属实 八湖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4 D3LY20240803054 来电 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致远海上传奇小区二期,20号楼东侧废品收购点、15号楼西首单元门东侧车库内长期进行废品分拣以及运输、15号楼北侧长期存放大量废品、17号楼东南角搭建篷布收购废品,分拣时噪声扰民、污染环境且存在多辆三轮车长期在此处出入收购废品,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固废 8月4日,沂河新区组织芝麻墩街道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废品堆放点”位于致远海上传奇小区二期20号楼东侧15号楼北侧;反映的二期15号楼西首单元门东侧车库内无废品分拣以及运输作业情况;反映的二期17号楼东南角不存在搭建篷布收购废品情况,仅存放1辆用于废品收购的三轮车,无长期收购废品现象。经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无噪声扰民问题和收购废品情况。
属实 8月4日,芝麻墩街道督导小区物业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各反映点位的废品杂物已清理完毕。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5 D3LY20240803055 来电 沂南县苏村镇驻地鲁中菜市场南侧,村民王某某于该处开办冷库,无环评手续,外排污水。 沂南县 8月4日,沂南县组织苏村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冷库”为山东松山物流有限公司建设3座500吨冷库,位于苏村镇驻地鲁中菜市场南侧,负责人王某某,2座冷库正常使用,东侧1座正在改造维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该冷库采用氟利昂设备制冷,无废水产生。对厂区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6 D3LY20240803056 来电 平邑县武台镇水沟村东侧无名水果加工厂,经常外排污水,污染周边饮用水源及河道。 平邑县 与第02批D3LY20240723054、第07批D3LY2024072805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平邑县组织武台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无名水果加工厂”实为平邑县武台冷藏冷库,3000吨冷库及果品初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600m3/d)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及作物灌溉。
2.7月24日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运行中,由于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边的去皮机未运行,导致调节池内部分泡沫水外溢与冷库降温用的冷却水混合后,经厂内雨水管道排至该厂南侧(村东)河道内,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所排废水COD、氨氮超标。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废水外排,对超标排放污水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57 D3LY20240803057 来电 费县东蒙镇聂家沟村,村民聂某某在村南道路东侧基本农田内建设养猪厂,在厂内东南方向非法取土改为露天粪池,气味刺鼻,且雨季冲刷污水流淌至养殖厂东侧河流内。 费县 与第07批X3LY20240728001号、第09批D3LY2024073001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费县组织东蒙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猪厂位于东蒙镇聂家沟村东南100米处,属非禁养区,为散养户,现存栏生猪45头。业主聂某某,建有猪圈3排、收集沉淀池2个(约40立方米)、堆粪场1处(约20平方米)粪便收集后用于自家农田堆肥(自用),于2022年1月办理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养殖户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猪圈及周边有轻微异味,猪圈东侧约100米有一条小河,水质清澈,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该养殖户猪圈及配建设施均在登记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范围之内,在厂区东南方向未发现非法取土改为露天粪池,不存在非法占地及非法取土的情形。
部分属实 1.县农业农村局对聂某某进行技术指导,要求其落实好雨污分流措施,及时转运粪污,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消除养殖异味。
2.东蒙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日常管理。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58 D3LY20240803058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楠江路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蒜油,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公司分为两条生产线,常年夜间燃烧煤炭,造成大气污染,且夜间偷排废水。 兰陵县 大气 与第12批D3LY20240802059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长荣环保科技公司”实为山东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年产100000吨复合生物碳源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周边蒜农低品或次品大蒜原料通过粉碎→蒸煮→油水分离→蒸煮液处理→催化氧化→生物发酵→物化灭活→多元复配。该公司热源为生物质锅炉,原料为生物质燃料等,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锅10鲁Q01696(23)〕,环评批复、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破碎、蒸煮、发酵、生物质锅炉燃烧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破碎、蒸煮、发酵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锅炉进行焚烧,产生的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由30米排气筒排放。。
2.现场检查时,该位置有两处院落,北侧院落为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1套生物质锅炉锅炉,未发现焚烧煤炭和使用罐车随意排放污水情况。该公司使用罐车将含水大蒜残渣运送至临沂恒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在南侧院落内有1套锅炉设备及蒜油生产线,该院落不属于山东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安装为徐某私人行为,无环评手续,建设完成后未生产。
属实 1.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督促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神山镇督导徐某将南侧院落内设备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3.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59 D3LY20240803059 来电 费县石井镇银河村,该村大山正在被镇政府非法开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 费县 大气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36号、第11批D3LY20240801038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费县组织石井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是山东省费县潘家庄北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石井镇潘家庄村村北,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2.2023年5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由山东沂蒙交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竞得。该采矿项目于同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费审批环境〔2023〕152号),9月取得采矿许可证(C3713252023097100155583),10月取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
3.现场检查时,该矿山处于基建期,正在平整场地,清除地上附属物,尚未正式开采。现场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不存在被镇政府非法开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部分属实 石井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矿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60 D3LY20240803060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南左泉村,远家庄村养鸡厂将污水排放至其家耕地内,导致土壤被污染,种植桃树死亡。 沂南县 8月4日,沂南县组织大庄镇、县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鸡厂”为沂南县远旗禽畜养殖场,主要从事肉鸡养殖,负责人张某某,位于沂南县大庄镇远家庄子村南1500米,属非禁养区,为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1座15m*5m*6m规格的沉淀池,无储粪场。养殖废水收集进入沉淀池,用于承包50亩耕地还田利用,鸡粪用于黑水虻养殖。
2.该养殖场东侧60米为村民郭某某自家耕地,地块内种植桃树。对地块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倾倒粪污迹象。该地块内杂草旺盛,无桃树死亡现象。经落实,郭某某未使用该养殖场粪污还田。
部分属实 大庄镇要求该养殖场建设储粪场,目前已完成。 完成储粪场建设 已办结
61 D3LY20240803061 来电 莒南县大店镇三村,村民韩某某在村委办公室南侧养殖猪,将污水排放至村西侧汪塘内,气味难闻。 莒南县 8月4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猪场所为大店镇三村村民韩某某自家庭院,位于村委南侧100米。建有猪舍3栋,羊舍1栋;存栏生猪25头、羊20只,为散养户,建有10立方米沉淀池,粪污定期清运至自家及邻居农田中(共约10亩)还田。
2.反映的“村西侧汪塘”实为村内一段自然排水沟。现场勘查发现,沟内水面漂浮少量生活垃圾,水生植物较多。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养殖户粪污直排汪塘迹象,养殖庭院内有轻微异味。
属实 大店镇加强对韩某某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并对排水沟污水、垃圾进行清理,8月7日已完成。同时,加强该村人居环境整治。 立行立改 已办结
62 X3LY20240803001 来信 郯城县郯城镇红校渔场及周边土壤一直存在污染,近年来当地政府对其污染进行治理,但干干停停,近一年已停止治理,今年雨水大,土壤内毒物是否会随雨水进入农田。请当地政府明确治理日期。 郯城县 其他 与第05批X3LY20240726001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7日,郯城县组织郯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郯城县郯城街道红校渔场地下水污染物为四氯化碳,由原杜某某小化工厂偷排导致,该小化工厂已被取缔,相关负责人已被依法查处。郯城县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治理方案并进行治理。2017年完成区域地下水场地调查。2018年8月至2020年10月完成修复治理的小试、中试工作。在小试、中试基础上,2020年12月开始实施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采取抽出处理、水力控制、原位注入、污染总体控制监测等风险管控方式,2023年12月中旬完成中期验收工作。
2.现场检查时,该处仍正在继续实施风险管控工程,并通过污染总体监控来监测红校渔场地块周边污染程度。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继续推进治理工作。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63 X3LY20240803002 来信 沂水县沂城街道井峪村,村民石某刚在井峪村与牛岭村交界处、井峪村与张庄村交界处建设多处养鸡场,并在井峪村与张庄村交界处设置鸡粪存放处,无排污处理设施,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污染饮用水源。 沂水县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62号、第12批X3LY20240802016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4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多处养鸡场”实为沂水县富升养殖场肉鸡养殖项目,位于沂城街道井峪村北侧,法人代表石某某(同时担任沂水全民黄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法人代表),项目共建有养殖大棚15个,为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文件。
2.反映的“井峪村与张庄村交界处设置鸡粪存放处”问题为沂水全民黄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有粪污暂存棚1处。该项目2017年4月成立,提供粪污收集处理、粪肥配送还田服务,粪肥进行条垛式好氧堆肥,现场存在粪污异味,部分粪污随雨水外溢至其承包山地,未发现流至村内现象。随机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反映该项目无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现象。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井峪村、北张庄村附近住户的地下井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1.7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已对该项目涉嫌未办理环评文件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沂城街道责成沂水全民黄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及时喷洒除臭剂除臭,减少环境影响。
立案查处、加强监管 已办结
64 X3LY20240803003 来信 临沭县玉山镇园岭洞西村,村干部王某兰利用职务之便与其丈夫王某通等人私自挖山卖土方给予高速公路施工方(有照片为证),对山体造成严重破坏,破坏生态环境,将栗山前挖山空出的地方给予其姐夫用来养殖肉食鸭,严重破坏凌山头水库的水源地。 临沭县 生态 8月4日,临沭县组织玉山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园岭洞西村”村干部实为村干部王某芳,于2017-2021年任该村支部书记。反映的“私自挖山卖土方”实为2020年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为满足建设岚罗高速临沭段工程的施工需要,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后,使用圆岭洞西村村西北土地用作临时取土场,取土面积18.42亩,该处土地取土前为其他草地和裸岩地。王某芳未参与以上取土活动。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已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将18.42亩的土地恢复原貌,其中7.3亩恢复为草地,11.12亩恢复为裸岩地,并于2021年1月通过复垦验收。
2.反映的“其姐夫用来养殖肉食鸭”为王某勇养鸭户,王某勇2020年4月在王某通承包(2014年)的园岭洞西村的山荒地上建设鸭棚1座,此处地类现状为设施农用地。2024年已养殖肉鸭2批次,现为第3批养殖,存栏肉鸭约7000只,属养殖专业户。该养殖场已配套建设135立方米沉淀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和外排痕迹。
3.凌山头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城镇供水为主的中型水库,是临沭县饮用水源地,该养殖专业户距离凌山头水库约4公里,属于非禁养区。2024年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凌山头水库水质取样检测,其111项检测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部分属实 1.玉山镇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防止砂石盗采行为的发生。
2.玉山镇和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凌山头水库饮用水源地巡查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5 X3LY20240803004 来信 沂南县孙祖镇东铁峪村,村中心于2021年违法建设一座高大厂房车间,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该厂房于2022年租赁给他人经营,排放恶臭刺鼻气体,噪声扰民。督察组进驻当日停产。 沂南县 大气 8月4日,沂南县组织孙祖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高大厂房车间”为孙祖镇在东铁峪村建设的扶贫车间,2022年3月建成,该车间占地为存量建设用地,有土地证,无规划建设手续。2022年8月,山东满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租赁该扶贫车间,从事肉松加工,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手续齐全,租赁合同于2024年7月到期。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部分设施已拆除。
部分属实 1.孙祖镇、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2.孙祖镇会同县住建局按程序推进该扶贫车间规划建设手续办理。
加强巡查监管 阶段办结
66 X3LY20240803005 来信 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村后集西砖厂,2021年4月左右以具有化工危化废物资质为名到河东区东兴电镀中心污水处理厂联系电镀污泥处理,使用翻斗车运到集西砖厂未做任何处理直接填埋,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 兰山区 8月4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集西砖厂”,始建于1992年,主要从事粘土砖生产,已于2016年年底停产。
2.现场对该砖厂回填区域进行进一步深挖后, 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地下水及厂区6个点位3米深土壤分3层共取18个土壤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限值标准,土壤检测结果未出。通过市生态环境局调取河东区东兴电镀中心(实为山东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危废转移台账,显示该公司电镀污泥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规范处置,未发现污泥私自转运至集西砖厂处置情况。经走访集西村支部书记及砖厂周边4名群众,均表示该砖厂无电镀污泥回填情况。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及时查处、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
67 X3LY20240803006 来信 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谢庄村凤凰大街路北养殖厂内存在多家散乱污小企业,非法生产洗涤废旧塑料,污水排放地下,且分解废旧金属线路板。 沂河新区 8月4日,沂河新区组织凤凰岭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殖厂”位于凤凰岭街道谢庄村路西,共有10个钢结构大棚,该处现有4家作坊、1家养殖场,分别为:沂河新区檀鑫木质品加工厂、临沂沂河新区洪旗废旧物资回收厂、河东区泽信智能装备经营部、沂河新区圣意建材厂和河东区富瑞养殖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5家企业项目均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其中,沂河新区檀鑫木质品加工厂,经营者为潘某某,主要生产实木菜板,生产工艺为木板-切割-包装;临沂沂河新区洪旗废旧物资回收厂,经营者为马某某,主要从事塑料分拣,生产工艺为废旧塑料-分拣-废品;河东区泽信智能装备经营部,经营者葛某某,该作坊为五金加工,生产工艺为外购钢管-切割-组装-成品;沂河新区圣意建材厂,经营者马某某,产品为五金拔丝,生产工艺为原料-冷拔-成品;河东区富瑞养殖场,经营者朱某某,已于4月中旬出栏,至今未养殖。
2.现场检查时,无污水排放地下情况,经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无非法生产洗涤废旧塑料和分解废旧金属线路板情况。
3.8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养殖场内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责令以上企业严格落实环保管理要求。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68 X3LY20240803007 来信 沂水县圈里乡北朱堡村,村民赵某某在该村盗采玄武岩矿石,破坏山体结构及生态环境,且在圈里村非法设置玄武岩收购点,非法收购30万吨,并同时非法在沂水县马站镇驻地东北角、马站镇西北一条河西岸、圈里乡圈里村南建设玄武岩石子加工厂,加工销售非法收购盗采的玄武岩石约60万吨。 沂水县 生态 8月4日,沂水县组织圈里乡、马站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沂水县圈里乡北朱堡村,村民赵某某在该村盗采玄武岩矿石,破坏山体结构及生态环境”,“在圈里村非法设置玄武岩收购点”问题。经调查核实,圈里乡北朱堡村无盗采玄武岩矿石现象。随机走访北朱堡村群众10人,均表示该村村民没有盗采玄武岩行为。通过对近几年圈里乡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排查,该乡一名村民于2018年因盗采玄武岩被县公安机关处理。
2.关于“在圈里村非法设置玄武岩收购点”问题。经调查核实,圈里乡圈里村无非法玄武岩收购点,随机走访圈里村群众10人,均表示该村无玄武岩非法收购点。
3.关于“非法在沂水县马站镇驻地东北角、马站镇西北一条河西岸、圈里乡圈里村南建设玄武岩石子加工厂,加工销售非法收购盗采的玄武岩石约60万吨”问题。经调查核实,马站镇驻地东北角、马站镇西北河西岸无玄武岩石子加工厂、无加工销售非法收购盗采的玄武岩石问题。随机走访马站镇群众10人,均表示马站镇驻地东北角、马站镇西北河西岸无玄武岩石子加工厂、无加工销售非法收购盗采的玄武岩石问题。圈里乡圈里村南建设的玄武岩工厂实为沂水城投晟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有年产200万吨高品质玄武岩骨料项目,该项目位于圈里乡圈里村南,2019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19〕218号),2021年5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2022年4月停产至今。圈里乡日常巡查,未发现该企业非法收购盗采的玄武岩石行为。
4.沂水城投晟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来自沂水盛华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0〕012号),采矿区域共三个矿区,其中Ⅰ矿区、Ⅱ矿区位于圈里乡圈里村南,2014年12月后停采,2017年8月—9月该公司进行了地质环境阶段性治理恢复并通过验收。Ш矿区位于圈里乡陈官庄村南,占地面积47.55亩,露天采剥面面积47.55亩,2020年3月该公司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2021年9月预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234.64万元。2021年矿山闭坑后,该矿区范围一并划入新出让圈里乡陈官庄矿区范围,地质环境修复及土地复垦义务一并转移至新采矿权竞得人。
部分属实 圈里乡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69 X3LY20240803008 来信 平邑县泰沂建材等多家污泥处置砖厂,在厂区内填埋重金属危废污泥,未按照环评要求处理,污染严重。 平邑县 固废 8月4日,平邑县组织卞桥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目前共有涉及污泥处置的砖厂11家,均按要求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涉及污泥综合利用能力共331000吨,主要接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食品加工等行业产生的污泥。其中5家完成自主验收,分别为平邑县泰沂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慧玉建材有限公司、临沂市彦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炳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平邑县天意进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广盛建材有限公司,正常接收污泥,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其余6家企业,污泥处置工序正在建设中,未接收污泥。
2.现场检查时,临沂市彦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炳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其余3家企业正常生产,均按环评要求建设有污泥暂存间、污泥预处理生产线,污泥接收处置台账完整,污泥附有检测报告,重金属含量不超标,不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未发现填埋处置痕迹。不存在“在厂区内填埋重金属危废污泥,未按照环评要求处理,污染严重”的情况。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70 X3LY20240803009 来信 2024年3月1日23:00,平邑县绿佳环保公司运维平邑县地方镇焕亮、佳誉等企业在线设备时,伙同该公司环保负责人将烟囱采样管路拔掉,在线设备造假。 平邑县 大气 8月4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焕亮、佳誉”全名分别为临沂市焕亮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佳誉页岩砖厂,2家企业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配套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公司(山东绿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运维。反映的问题为2024年3月21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组在平邑县帮扶期间发现问题。
2.3月21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组现场帮扶发现,临沂市焕亮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佳誉页岩砖厂在线烟尘仪采样管路断开,涉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3.3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已对2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两家企业涉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调查,无法认定人为故意实施,不构成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立案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2家企业未按照规定保证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给予立案处罚2万元。
4.2024年6月4日至7日、6月17日至2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按照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制定专项检查方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县域内涉及在线监测的91家企业设备及运维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包括临沂市焕亮建材有限公司、平邑县佳誉页岩砖厂,均未发现在线监测造假问题。8月4日再次现场核查,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正常,未发现弄虚作假现象。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加强监管,督促生产企业、运维企业规范运维在线监测设施,发现在线监测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71 X3LY20240803010 来信 莒南县文旅集团,2023年在天马岛景区陡山水库一级水源地开设大型游船,违规建设休闲娱乐度假区、栖山阅海项目、违规建设户外营地、蔚蓝骑迹项目、无动力乐园,已被国土部门依法拆除,在水库北侧非法流转300多亩基本农田建设天马岛北门停车场、违规建设新南门、游客中心、玻璃栈道等娱乐设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过亿。 莒南县 其他 8月4日,莒南县组织大店镇、涝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天马岛景区”位于莒南县大店镇、涝坡镇交界处,2006年开工建设,2007年投入运营。2019年3月,景区内以陡山水库为主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并批复。2022年12月,景区交由莒南县文旅集团运营管理。2023年3月,莒南县文旅集团下属莒南东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景区内部分配套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
2.反映的休闲娱乐度假区包括栖山阅海、户外营地、蔚蓝奇迹、无动力乐园等。
3.游船码头于2007年建成使用。2024年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2024年6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4日现场查看时,该码头功能设施已拆除,游船已移除,不再运营。
4.反映的栖山阅海项目位于大店镇天湖村东、陡山水库西岸。县文旅集团于2023年11月对原有老旧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造成非法占地2.63亩,其中建设用地1.56亩、林地1.07亩。2024年4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于4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6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莒南县政府对现场查封,项目已去除经营元素。
5.反映的户外营地和蔚蓝骑迹项目位于涝坡镇大址坊村西北、陡山水库南岸,于2023年7月平整土地,放置太空舱、露营帐篷、餐饮车、货物车等设施。2024年1月,涝坡镇会同有关部门将有关设施移除。
6.反映的无动力乐园项目位于天马岛景区北门南60米路东,于2023年7月平整土地并放置滑梯、旋转木马、秋千等游乐设施。2024年5月,涝坡镇会同有关部门将院内游乐设施搬离。
7.反映的天马岛北门停车场位于天马岛景区北门北侧,面积实为36亩,地类为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现场检查时为空地,地面未硬化,作为临时停车场,目前正在组织复耕。
8.反映的新南门位于天马岛景区西门东南,该处原有一条农村道路,2023年7月拓宽并新开南门,新增占地面积16.1亩,其中耕地6.3亩,乔木林地0.8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亩。2024年1月,大店镇会同有关部门将道路拓宽部分予以破除清理,地面进行复耕。
9.反映的游客中心位于陡山水库南岸,占地面积5.48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2023年8月建成。2024年4月1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于4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6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莒南县政府已对现场查封,并去除经营元素。
10.反映的玻璃栈道位于天马岛景区马
山顶,原为天车设施,于2010年10月建成,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8月改建成玻璃栈道,长度120米、宽度2米,已停用。
部分属实 1.大店镇、涝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监管,防止再次发生违法占地问题。
2.大店镇、涝坡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防止水污染。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跟进案件调查进度。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