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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2批)办理情况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4-08-10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件90件(重点关注5件)。截止8月10日12时,办结68件,阶段办结14件,未办结8件。其中属实15件,部分属实62件,不属实13件。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LY20240802001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邱上村,该村村东养殖厂将污水排放至养殖厂南侧排水沟,导致鱼塘被污染。 平邑县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殖厂”实为平邑县宏泰养殖合作社,主要从事雏鸡养殖,现存栏雏鸡20000余只,属于养殖专业户,距离邱上村900余米,位于非禁养区。该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100立方米沉淀池,粪污经发酵后还田至周边农户农田。反映的养鱼水塘,距离平邑县宏泰养殖合作社800余米。
2.现场检查时,养殖场沉淀池周边有部分粪便,未发现污水排放至养殖厂南侧排水沟情况,未发现平邑县宏泰养殖合作社向鱼塘排放污水情况。
部分属实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督促该养殖场立即清理沉淀池周边粪便,保持场区卫生。已整改完毕。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 D3LY20240802002 来电 兰山区柳青街道长春路与沂蒙北路交会处路东金浩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处每天05:00进行杀猪,噪声扰民,气味难闻。 兰山区 噪声
与第07批次D3LY20240728048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9日,兰山区组织柳青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定点屠宰厂”实为临沂市兰山区金浩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沂蒙路与长春路交汇北200米路东,紧邻居民区(该屠宰场1996年建设,翰林居小区在2022年左右建设,与屠宰场相邻),法人刘某金。主要从事生猪屠宰、销售,主要在凌晨进行屠宰作业,日均屠宰量约30头。该屠宰场建有1处猪栏,用于存放收购的生猪,存放期间产生部分粪便,连同屠宰废水每日约产生3立方米,收集后由屠宰场南侧1座200立方米半地埋式沉淀池处理(已作防渗和密闭)。该屠宰场已与李官镇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水处理协议,转运台账齐全,粪便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附近农户施肥。
现场检查时,针对该屠宰场噪声和异味问题对4户居民进行走访,2居民表示该屠宰场存在异味及噪声问题;未发现屠宰场污水渗入地下及外排情况,但存在沉淀池挡板密闭不严、臭气收集管道锈蚀及臭气净化器运行不畅等问题。
7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屠宰场屠宰作业时生产噪声及企业厂区内和北侧洗车店内自备井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及地下水符合夜间《工业企业厂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限值。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已责令该屠宰场对沉淀池挡板及臭气净化器进行改造,严格密闭沉淀池,车间及沉淀池喷洒生物酶除臭剂,目前已改造完成。
2.区农业农村局督导该屠宰场适当延迟屠宰时间、规范屠宰流程,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已办结
3 D3LY20240802003 来电 郯城县港上镇姜庄村尚成毛毡厂,粉尘严重,将污水排放至该厂四周,且噪声扰民。 郯城县 大气
8月2日,郯城县组织港上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为郯城县尚成毛毡厂,以服装厂下脚料为原料,经梳理-铺网-针刺-成卷等工序生产毛毡。梳理工序产生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调阅2024年4月24日该厂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自主检测,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因自身经营原因,该厂近期未生产,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未能监测。走访周边6家住户,均表示生产期间粉尘、噪声对生活无影响。
部分属实 郯城县港上镇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 D3LY20240802004 来电 兰陵县兰陵镇南仲村鲁通加油站南侧小作坊,提炼物品时气味难闻。 兰陵县 大气
8月3日,兰陵县组织兰陵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小作坊”主要是利用动物皮毛生产饲料添加剂,现场有明显气味,该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兰陵镇督导其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预计8月15日前完成。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未办结
5 D3LY20240802005 来电 兰陵县卞庄街道孤山东路中段兴盛食品厂,该处将污水排放至地下,导致地下水被污染,并且使用硫磺熏制蒜片,无取水许可证。 兰陵县
8月3日,兰陵县组织兰陵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食品厂”实为兰陵县兴盛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开发区北园路中段,主要从事蔬菜脱水深加工,环评、排污许可和取水许可等手续齐全,建有一处1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将污水排放至地下和使用硫磺熏制蒜片情况。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厂区井水进行取样检测,外排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限值要求,厂区井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8月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的蒜片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未出。
部分属实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加强监管 未办结
6 D3LY20240802006 来电 费县石井镇安乐窝村,该村村北1公里村民李某在该处开办养殖厂,将污水与粪水排放至养殖厂西侧水沟,污染水源并且该处无养殖手续。 费县
8月3日,费县组织石井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北1公里处”实为李某某养殖场,位于该村东北400米处,现存栏羊50只,鸡80只,为养殖专业户,养殖场占地面积25亩,位于非禁养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养殖场建设有1座120立方米沉淀池,产生粪污转运至自家农田作农家肥还田。该养殖场西侧及周边1公里内无水沟、水源。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石井镇加强对属地养殖业的监管。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 D3LY20240802007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房庄子村荣美达酱菜厂,使用暗管排放污水至村东河道后通往沂河,河边还存在3处腌制咸菜工厂,使用土池子、水泥池腌黄瓜,渗漏导致地下水被污染,工厂签订运输污水的合同但将污水随意排放,存在视频照片等证据,多次反应一直未给予处理。 沂南县
8月3日,沂南县组织辛集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荣美达酱菜厂”全名沂南县荣美达酱菜厂,位于沂南县辛集镇房家庄子村东480米,负责人吴某某,主要从事酱菜腌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厂共建设34个水泥腌制池,采取三层玻璃钢防渗措施;5个土坑腌制池,底部铺设篷布、塑料薄膜防渗措施,防止腌渍水渗漏地下,其腌渍废水由县腌制商会负责使用1辆罐车统一转运,委托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协议及台账齐全。该企业院内西侧1条雨水管道通向西侧潮沟河,现场未排水。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装车时滴落的废水进入雨水管道排入西侧潮沟河,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处管道排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COD、氨氮、总磷、全盐量指标分别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标准12倍、4.6倍、4.4倍、11.4倍。
2.反映的“河边3处腌制咸菜工厂”均位于房庄子村潮沟河沿线,分别为沂南县金泽酱菜厂、沂南县升辉酱菜厂、沂南县彦龙食品厂,均从事酱菜腌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相关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3家企业均建设水泥腌制池,采取玻璃钢或防水布等防渗措施,防止腌渍水渗漏地下,无土池子。其腌渍废水由县腌制商会负责使用1辆罐车统一转运,委托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协议及台账齐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或倾倒现象,未发现企业周边污水外排情况。
3.8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附近地下水井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4.8月3日,信访人提供了相关视频及照片。经比对均为企业内部照片,无法证明企业偷排污水。据统计,自2024年来,共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5次反映该村酱菜厂污染问题,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企业违法情况,并及时进行沟通回复,加强对咸菜厂日常监管巡查。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沂南县荣美达酱菜厂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22万元。
2.辛集镇加强对该村咸菜厂日常巡查监管,严禁污水外排。
加强巡查监管 阶段办结 *
8 D3LY20240802008 来电 沂水县沙沟镇椤峪村村东900米沙沟水库南侧洗砂厂,该处将污水排放至沙沟水库,造成水源污染并且存在粉尘污染。 沂水县
与第10批X3LY20240731013号(沂水县进兴钠长石加工厂部分)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沙沟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洗砂厂实为沂水县进兴钠长石加工厂,建有年加工5000吨钾钠长石粉项目,立项、环评、排污、取水、土地手续齐全。该公司破碎生产线建设在封闭厂房内,配套布袋除尘器,厂区不定时洒水降尘,进出口有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地面已硬化。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至沉淀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市场原因,企业自2022年10月停产至今。
2.现场查看时,企业未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无扬尘污染。8月4日,经走访洗砂厂附近村庄10名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有污水排放至沙沟水库及粉尘污染问题。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9 D3LY20240802009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山东意霖环保科技环评编制公司,该公司挂靠环评报告资质,公司环保编制主持人为张某,该公司进行编制环评报告时未进行现场勘探,建档检测,给予多家公司虚假编制环评报告。 平邑县 其他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显示,未发现山东意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挂靠环评报告资质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以来,共审批山东意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文件4个,分别为平邑大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脱水蔬菜项目、山东晔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多用途矿物超细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山东克莉斯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药片用糊精项目、山东午时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600吨蔬果冻干食品项目),均为新建项目,编制主持人为张某,该4份环评文件中编制单位情况、编制人员情况、环评工程师现场勘验照片齐全。已批复的 4 个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不需环境质量现状检测(反映的“建档”为:环评公司编制报告需要将报告编制全程中涉及的有关资料形成档案并保存)。
未发现山东意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文件时,“未进行现场勘探,建档检测,给予多家公司虚假编制环评报告”情况。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10 D3LY20240802010 来电 费县上冶镇刘官村,该村西北方向村民刘某、杨某某开办两家桃核厂,气味难闻。 费县 大气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26号、第11批D3LY20240801018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费县组织上冶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上冶镇刘官庄村共有3处桃核收购晾晒点,并不是桃核厂,业主分别为刘某(村东北1处、村西1处)和杨某某(村西1处),主要是外购已剥离果肉的桃核,分批晾晒后外售干桃核,无加工工序。桃核携带少量未剥离干净的果肉,在堆积、晾晒过程中散发一定气味。
2.关于前期反映“污水外排、违规晾晒”问题。①3处桃核收购晾晒点均无清洗工序,村西2处湿桃核携带少量水分,暂时堆放时沥出少量污水,经水泥管道进入沉淀池(刘某沉淀池约100立方米、杨某某沉淀池约50立方米)收集后自然蒸发,残余果渣堆肥利用。村西的2处晾晒点距离150米处有1条无名河沟,与沉淀池不连通。因近期雨水较多且地势较高,村西2处晾晒点存在冲刷湿桃核的雨水溢流情况。村东1处晾晒干桃核,晾晒点周边无水沟。②7月25日,因3处桃核晾晒点存在沉淀池、收集管道建设不规范等问题,上冶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要求其规范上述设施,业主当日对晾晒桃核进行清理并对晾晒点污水设施进行整改。③8月2日,现场检查,3处晾晒点均又晾晒少量桃核,村西2处晾晒点已修整沉淀池,并采取防渗措施,但收集管道尚未完成,村东1处晾晒池污水设施尚未建设。上冶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督导刘某和杨某某对晾晒点进行整改,并对晾晒点的桃核进行自主清理,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晾晒。
3.现场检查时,晾晒点现场有轻微异味。走访距离3处桃核晾晒点最近的10户居民(约300米),均表示无明显异味,对生活影响不大。
部分属实 上冶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督促刘某和杨某某对晾晒点加强管理,加强遮盖防雨防蒸发,防止发霉产生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11 D3LY20240802011 来电 蒙阴县高都镇大孙官庄村村东,村民孙某某开办机械厂,将化工废水排放至村东河道,造成污染。 蒙阴县
8月3日,蒙阴县组织高都镇、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机械厂”实为孙某进矿车配件加工点,现场主要生产设备为钻床2台、数控车床3台、加热碱液池1个、常温碱液桶1个、常温水桶1个、过油池1个。生产工艺为:锻件-钻床和数控车床机加工-常温碱液桶-加热碱液池-常温碱液桶-常温水桶-过油池-矿车配件成品。该厂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调查人员对车间内常温碱液桶、加热碱液池和常温水桶内液体PH值进行检测,加热碱液池和常温碱液池内液体呈碱性,总量共计约1吨。现场未发现企业将废水排放至河道情况。
3.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村东河道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高都镇督导孙某进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目前已清理完毕,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0.1吨废机油、1.26吨碱液进行转运处置,8月5日已处置完毕。 加强监管 ,整治到位 已办结
12 D3LY20240802012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曲坊村群璐注塑加工厂,该工厂无年度检测报告、危废台账、环保设施台账、环保标志牌、环保公示栏、危废转移,且距离居民区不足100米。 河东区 其他
8月3日,河东区组织汤河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群璐注塑加工厂”全名为河东区群璐注塑加工厂,位于汤河镇汤东工业聚集区内,东侧、北侧、西侧均为企业,南侧为道路。该公司主要从事雨靴加工,建有年生产30万双雨靴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经搅拌-上料-一次、二次次注塑-产品,该企业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距离企业最近的居民区为曲坊村,约450米。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出具了2022年度、2023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委托收集转运合同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其中危废暂存库内未转移的废活性炭14千克、废光触媒棉1千克,与台账记录情况吻合。在厂区进口处悬挂一厂一策公示牌,在危废库门口悬挂危险废物公示栏。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要求企业更换危险废物暂存库标识牌,现已整改完毕。
2.河东区汤河镇落实属地职责,加强监管。
整改到位 已办结
13 D3LY20240802013 来电 河东区汤河镇周家官庄村,村民张某某于村中心街开办铸造厂,粉尘、烟尘严重。 河东区 大气
8月3日,河东区组织汤河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铸造厂”实为河东程航铸造厂,位于周官庄村南侧,业主张某某,主要从事铁件铸造,建设有年产5000吨铸件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面包铁,经过熔炼-(型砂、黏土-混砂-造型)浇注-冷却落砂成各类铸件。该公司主要产生粉尘、烟尘的工序为抛丸、熔炼工序,其中,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排放;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该厂因无订单,已自7月14日起停产至今。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部分属实 汤河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加强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4 D3LY20240802014 来电 沂水县夏蔚镇南庄村南侧云谷商混站,无环保手续,进行加工石子,且沙子露天堆放未覆盖防尘网,导致扬尘严重。 沂水县 大气
8月3日,沂水县组织夏蔚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云谷商混站”实为临沂云谷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有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曾于2023年10月擅自安装1台石子加工设备,未投入生产,被夏蔚镇巡查发现并督促自行清理。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石子加工设备,配套密闭原料库用于储存原料,该原料库南侧露天暂存部分沙子,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有遮尘网覆盖,现场无扬尘。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成企业于8月4日前将露天 存放的沙子转运至密闭原料库。目前已转运完成。
2.夏蔚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15 D3LY20240802015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傅庄工业园东山驾校东侧150米池塘,该处堆放较多危废与建筑垃圾,导致水污染。 罗庄区 固废
8月3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池塘”位于傅庄街道西徐林村西北,面积约1000平方米,西侧空地存有约40吨脱硫石膏、建筑垃圾混合物,未发现危险废物。
2.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池塘水质及周围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池塘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Ⅲ类水标准。
属实 傅庄街道对存放物进行清理,8月15日前完成;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未办结
16 D3LY20240802016 来电 费县费城街道两河村,村民刘某某在该村西侧开办养羊厂,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费县 大气
与第02批D3LY20240723002号、第03批D3LY20240724032号、第08批D3LY2024072904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费县组织费城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刘某某养殖场紧邻两河村住户,距离5米,建设圈舍1栋,养殖绵羊、山羊共78只,为养殖专业户,属非禁养区,选址符合养殖相关规定。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已按照整改要求建设了收集沉淀池1座(10立方米)、堆粪场1座(10平方米),完成雨污分流设施建设,每周2次在养殖区域喷洒除味剂。场区周边仍有轻微异味。
3.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养殖户区域下风向异味进行检测,臭气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要求。
属实 费城街道、县农业农村局督导刘某某规范养殖行为,定期清运粪污,增加除味剂喷洒频次,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加强监管、整治到位 阶段办结
17 D3LY20240802017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大屯村,村民王某某在该村北侧开办黄桃冷库,夜间外排污水。 莒南县
与第08批D3LY20240729009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莒南县组织石莲子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北黄桃冷库”实为临沂亿诚果蔬加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某某(系王某某亲属),主要从事果蔬加工,建设有年加工600吨果蔬项目和年加工600吨果蔬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废水主要来自清洗、预煮工序,经5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北侧沟渠,最终汇入梁子沟河。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已实现雨污分流。经查询用电记录及走访附近群众,该公司夜间9-10时有生产行为。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 已办结
18 D3LY20240802018 来电 河东区八湖镇张疙瘩墩村,村民孟某夫于该村西侧开办养鸭厂,外排污水,村民张某苗在自己家中生产加工编织袋,气味刺鼻,粉尘严重,噪声扰民,村民张某友于自己家中晾晒鸭血,气味刺鼻,影响周边环境。 河东区 大气
8月3日,河东区组织八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鸭场”实为孟某某养殖场,位于张圪墩村西侧,建有肉鸭养殖棚2处,为散养户。自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未养殖,2024年7月4日开始养殖,存栏肉鸭约8000只,未出栏。该养殖场未建设粪污暂存设施,养殖废水用于约1亩配套田地内还田消解。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存在养殖废水外排情况。
2.反映的“张某苗在自家中生产加工编织袋”实为河东区晨德塑料加工厂,位于张圪墩村西侧张某苗厂房中,距居民区约300米,法人代表郭某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编织袋,经过分拣-破碎-压块为成品,主要产污环节为破碎工序,产生噪声及粉尘,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
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走访该厂周围5户群众,均表示生产时无明显气味、粉尘及噪声情况。
3.反映的“张某友于自己家中晾晒鸭血”情况,张某友位于八湖镇张圪墩村西侧。
现场检查时,发现张某友在院内储存外购的猪血血粉,已用防雨布进行包裹,现场有轻微异味,经走访该院落周围4户群众,均表示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求孟某某养殖户建设规范的粪污暂存设施并进行规范化养殖。
2. 八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塑料加工厂和鸭血存储户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气味和噪音扰民。
整改到位 阶段办结
19 D3LY20240802019 来电 莒南县相沟镇胡石河村,村民甄某某在该村西南侧开办养猪厂,经常夜间外排污水。 莒南县
与第06批D3LY20240727029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莒南县组织相沟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猪厂实为莒南县刘某养殖场,位于相沟镇胡石河村西南1500米处,属于非禁养区,建有猪舍3栋,占地2052平方米,设计生猪存栏量1000头,现存栏600头,为畜禽养殖场,配套建有675立方米沉淀池、225平方米粪场。
2.反映的“河道”实为西南侧一条田间沟渠,未发现粪水排入迹象。经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养殖场存在夜间外排污水现象。
属实 相沟镇加强日常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强化畜禽养殖粪污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0 D3LY20240802020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上流井村济晟金石厂,该厂负责人经常私自开采该村西侧山体矿石,破坏生态。 兰陵县 生态
8月3日,兰陵县组织大仲村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济晟金石厂”实为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0万吨石塑纸和石塑纸箱项目,位于大仲村镇上流井村村西,项目尚未建设完成。该项目为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根据协议,提供土地应达到“六通一平”。2022年5月10日,县政府委托兰陵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对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场地进行平整,不存在私自开采现象,没有破坏生态。
2.现场检查时,山东济晟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地面平整挖掘的土石都已堆放在厂区内,将由县政府统一挂网拍卖。
部分属实 兰陵县责成大仲村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1 D3LY20240802021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康都有限公司,该厂环评手续、生产规格及生产材料与实际不符。 罗庄区 其他
与第05批D3LY20240726082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康都瓷业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平方米内墙砖生产线项目已取得环保备案意见、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进行排污许可登记。以莱阳土、瓷石、高强泥、高铝粉、黑泥、底釉粉、面釉粉等为原料,生产内墙砖、建筑陶瓷。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工艺、原料产品与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一致。
不属实 傅庄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已办结
22 D3LY20240802022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村民吴某某于该村东侧开办果核加工作坊,无环评手续,外排污水,气味刺鼻。 平邑县
与第10批D3LY20240731037号、第11批D3LY20240801051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义兴庄村东侧果核加工作坊”实为平邑县召远农产品加工厂,经营者为吴某某,经营项目为剥离水果下脚料的果核,每年6-9月进行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厂污水主要为水果下脚料渗出液,经调节池预处理后通过排污管网进入平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管道安装有流量计,电子台账齐全。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办理排污登记。经调用监控、查阅电子台账、现场排查村东沟渠,不存在“污水排至村东沟渠内”的情况。厂内晾晒少量水果下脚料,堆放点进行了完全覆盖,有轻微异味。
经走访该厂周边居民4户(周边住户少),均表示未受到桃核厂气味影响。
3.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厂办理排污登记。已于8月5日完成登记。 立行立改 已办结
23 D3LY20240802023 来电 平邑县丰阳镇,1.红山村西南侧存在不明人员建设垃圾填埋场,距离下游大岭村唐村水库及公共自来水厂较近,存在污染水源风险;2.大城西村西山后水库无名养猪厂,外排废水。 平邑县
8月3日,平邑县组织丰阳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建设垃圾填埋场”实为平邑启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平邑县生活垃圾应急处理项目,该项目只处理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的螯合固化飞灰,土地、环评、环评验收等手续齐全。该项目北侧50米为红山村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和蓄水灌溉,不属于饮用水源。红山村水库通过泄洪渠与下游(东南方向)唐村水库连通(距离唐村水库入口约8公里),“公共自来水厂”为龙王河水厂,位于唐村水库东侧(距离上述泄洪渠入唐村水库口约6公里)。
2.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有飞灰稳定车间,产生的飞灰经螯合固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由专车送至本项目进行填埋处置,每批次底部均采用HDPE膜防渗,顶部采用HDPE膜防雨处理,每批次填埋结束后顶部、底部HDPE膜进行密封焊接,做到防渗、防雨。根据环评,该项目所填埋飞灰基本不含有机组分,可排除降解产生渗沥液可能性。从最不利角度考虑,场底设置了防渗层及收集系统,若因雨水浸入产生渗沥液,经收集后由专用罐车运至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沥液处理站处理。自2022年1月运营以来,尚未产生渗沥液,不存在污染水源风险。
3.反映的“无名养猪厂”实为平邑众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存栏母猪120头,仔猪132头,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大城西村1500余米,建有堆粪棚100m
³、沉淀池400m³
等粪污处理设施,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粪污经发酵后运送至自家20亩林地,30亩果园还田。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存在沉淀池周边部分污水外溢情况,未发现养殖场外存在排放废水情况。
部分属实 1.丰阳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平邑启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加强管理。
2.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督促平邑众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场区内溢出污水,保持场区卫生,已于8月3日清理完毕。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4 D3LY20240802024 来电 临沭县大兴镇石宅子村西侧兴大食品厂,西北侧源兴养殖厂,该两处工厂经常外排污水。 临沭县
8月3日,临沭县组织大兴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兴大食品厂”实为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有年屠宰20万头优质生猪项目、禽类屠宰加工项目、年屠宰50万头生猪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2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分别为700立方米/天、500立方米/天。该公司2个生猪屠宰项目长期停产,禽类屠宰加工项目不定期进行屠宰加工,每次屠宰禽类6000只左右,每次产生废水量70余立方米,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国营园艺场及周边村庄1600亩农田灌溉。
2.反映的“源兴养殖厂”实为临沂晟然农牧有限公司,位于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北侧800米处,建设有年出栏100万只肉鸭养殖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已于7月26日清栏,停养。7月份,该公司因强降雨导致收集在养殖棚边暂存的粪污溢出至厂区周边沟渠,并流入南侧800米处水利渠道。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该公司未及时收集处置养殖粪污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1.25万元。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责令该公司清理厂区周边沟渠积存废水,目前临沂晟然农牧有限公司已将积存废水转运厂内暂存池,并委托东海县玖叶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
沟渠积存废水清理完毕,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办结
25 D3LY20240802025 来电 沂河新区华夏路与中山路交会处南300米路东山东超运电雕制版有限公司,该处环评手续与实际不符,排污口设置与环保要求不符,且外排污水。 沂河新区 其他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山东超运电雕制版有限公司,建设有高档彩印电雕凹版项目和涂覆新材料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共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5个,水污染物排放口3个,均已申报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日产生生产废水约21立方米,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约2立方米净水回用,其余污水经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总排放口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和各车间出水口均建设废水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线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情况一致,排放口设置情况和排污许可证内容一致。
4.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污水总排口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6 D3LY20240802026 来电 罗庄区沂堂镇振兴大道与俄黄路交会东100米路北圣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该处无手续生产机制砂,作业时污水排放至公司周边河道内,将水源污染。 罗庄区
8月3日,罗庄区组织沂堂镇、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圣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全名为临沂圣达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1万吨高纯硅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建设,未投产。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建设钢结构厂房,未安装生产设备设施,无生产机制砂迹象。经排查周边河道,未发现排放污水情况。
不属实 沂堂镇责令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加强监管、沟通到位。 已办结
27 D3LY20240802027 来电 沂河新区梅埠街道兴梅路与翔宇路交会处西900米南侧巷道再向南300米左右路东大院内,存在人员经营拆卸电动车、汽油三轮车、摩托车,废机油随意排放至院内耕地内,将土壤污染,且无环评手续、拆机手续。 沂河新区 土壤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梅家埠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大院”实为临沂映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销售,业主为宿某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经营和拆卸电动车、汽油三轮车、摩托车情况,无相关拆解设备,未发现废机油排放院内情况。
部分属实 梅家埠街道督导经营户规范废旧物资贮存、转运。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8 D3LY20240802028 来电 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朱七路与干渠路交会处东60米路北张明岩水表厂(核实情况),作业时污水排至厂子南侧水渠内,将水源污染,且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张明岩水表厂”实为临沂市高泉仪表有限公司,该公司单纯从事水表机芯组装,无涉水工序,组装工艺不产生高分贝噪音。房屋南20米处有一条排水渠,水渠源头为沂河,由东向西最终流入鸭蛋沟,该水渠不是周边居民饮用水源。因该区域属于京沪高铁二通道项目搬迁区域,临沂市高泉仪表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自行搬离。
2.现场检查时,该处厂房处于空置状态。
部分属实
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该区域加强巡查,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加强监管 已办结
29 D3LY20240802029 来电 沂南县大庄镇高速路口南50米路东鲁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时污水排放至高速路口东侧水渠内,将水源污染,除尘设备不完善,露天储存沙子,且全天向外运输污泥,未进行覆盖篷布,导致遗撒至厂子门口道路。 沂南县
8月3日,沂南县组织大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鲁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鲁南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混凝土加工,建设石子、机制砂生产线1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1条,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上料、破碎、搅拌等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洗沙废水经絮凝沉淀、压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反映的高速路口东侧水渠为一条自然排水沟,非饮用水源。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洗沙线除尘器收集管道脱落,少量原料未覆盖情况。未发现污泥运输车辆未安装棚盖设施和进出道路遗撒情况,沟内存有部分积水,未发现污水排入迹象。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大庄镇要求企业对除尘器进行维修,裸露原料进行覆盖,8月5日已完成。 完成设备维修和覆盖,加强日常监管 已办结
30 D3LY20240802030 来电 沂水县沂城街道太平官庄村,村南山岭大型养猪厂,老板王某,粪便未进行回收处理,放置厂子西侧耕地内,气味刺鼻。 沂水县 大气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太平官庄村南山岭王某生猪养殖场,生猪存栏52头,为养殖专业户,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建沉淀池1处,收集养殖粪便发酵后用于自有3亩耕地及树林施肥。
2.现场检查时,场区内有异味,西侧耕地未发现粪污堆积。
部分属实 沂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养殖户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及时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除臭,减少养殖粪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1 D3LY20240802031 来电 河东区汤头街道董官庄村,该村对过中国石化加油站南侧巷道再向南50米路西中泰集成房屋厂,露天经营,作业时进行喷漆,气味刺鼻,粉末扬尘污染严重,以及噪声扰民。 河东区 大气
8月3日,河东区组织汤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中泰集成房屋厂”实为临沂市河东区中泰集成房屋经营部,于2024年6月25日成立,主要从事集成房屋加工,主要加工工艺为外购铁皮成品组装—拼接成型—刷漆,并根据客户要求到指定位置进行现场加工。经营部经营初期,曾于现场制作模型样板房用于展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经营部无明显异味和粉尘,经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反映近日无明显气味、粉尘和噪声,对生活无影响。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要求该企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样品加工以及刷漆工作,杜绝粉末扬尘和气味扰民。
2.河东区汤头街道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整改到位 已办结
32 D3LY20240802032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西西蒋村,村第二卫生室北侧路口向西60米左右路南零度空间板材厂,作业时气味刺鼻,辣眼睛,且噪声扰民。 兰山区 大气
8月4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市兰山区零度空间板材厂,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西西蒋村277号,距离最近居民约500米,环评手续齐全,主要通过外购芯板经涂胶、热压、锯边等工序生产胶合板。其热压、涂胶工序配套安装光氧+活性炭治理设施,锯边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刺鼻气味。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固定源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甲醛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人造板制造Ⅱ时段限值,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8月4日,兰山区方城镇对该企业周边5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无刺鼻气味、辣眼睛及噪音问题。
部分属实 兰山区方城镇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33 D3LY20240802033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大吉乐庄村南侧山东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斜对过家具厂,该厂无环评手续,作业时噪声较大。 兰山区 噪声
8月3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家具厂实为临沂鲁班大师家俱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大吉乐村南,距离最近居民约200米。主要通过切割、封边等工序从事家具的生产销售,切割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噪声主要由切割机产生,经调阅该企业近期监控资料,仅昼间生产,已采取减震、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兰山区方城镇要求该企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34 D3LY20240802034 来电 沂河新区相公街道泗沂庄村东侧两家露天废品收购厂,村口石碑南侧露天废品收购厂,高家团村东湖露天废品收购厂,均存在扬尘及异味。 沂河新区 固废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废品收购厂”分别为:泗沂庄村东侧郭团村陈某回收站及马某某回收站,距离最近住户300米;学田村李某某回收站,距离最近住户200米;高团村李某回收站,距离最近住户1000米。该4家回收站均从事废品回收、出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 现场检查时,该4家废品收购厂均存在废旧物资露天堆放情况,且有扬尘和异味情况。经分别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4家回收站存在车辆运输、装卸时有扬尘和异味情况。
部分属实 1.相公街道督导陈某、马某某、李某某、李某自行清理露天堆放的废旧物资,清扫地面积尘,已于8月4日清理完毕。
2.相公街道进一步加强经营户引导和监督,督促规范经营、环保达标。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5 D3LY20240802035 来电 兰山区方城镇李张庄村村口山东石化加油站对过炼油厂,夜间作业时排放刺鼻气体。 兰山区 大气
8月3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炼油厂实为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汶泗路方城中桥东50米路南,距离最近居民约300米,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碱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配套建有处理能力480t/d的污水处理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昼间、夜间固定源和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与恶臭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1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2标准。
部分属实 兰山区方城镇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36 D3LY20240802036 来电 莒南县朱芦镇李家彩村至厉家泉村道路北侧及南侧多家石子加工厂,作业时粉尘严重,外排污水,噪声扰民。 莒南县 大气
8月3日,莒南县组织朱芦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石子厂”共31家,实为石板生产厂,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均以石材为原料,切割成石板后外售,切割作业在半密闭车间内进行,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类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现场检查时,该31家企业均未生产,其中4家长期停产,短期无生产计划。上述企业日常加工过程中,废水存于厂内循环沉淀池不外排,雨季个别无盖板沉淀池有外溢情况;上述企业均存在厂区道路抑尘措施不到位情况。经走访附近6户群众村民(李家彩村、厉家泉村各3户),均表示噪声不影响正常生活。
部分属实 朱芦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督促上述企业8月31日前完善隔音措施,降低噪音污染;沉淀池做好“三防”措施,防止循环水外溢,并及时清理锯泥。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37 D3LY20240802037 来电 莒南县壮岗镇壮岗前村南侧河道南岸路西侧洗砂厂,作业时外排污水,噪声扰民,且无环评手续。 莒南县
8月3日,莒南县组织壮岗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洗砂厂”实为位于壮岗镇壮岗前村大桥西南侧,业主为鲁某,无环评等审批手续。2024年5月,壮岗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鲁某正在安装调试洗砂设备,随即对该洗砂厂采取断电措施,责令其自行清理设备、原料。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已去功能化,存有部分原料。
属实 壮岗镇督促鲁某自行清理设备、原料,8月20日前完成。 整改到位 未办结
38 D3LY20240802038 来电 平邑县地方镇义兴庄村东北侧桃核加工厂,经常排放刺鼻气体。 平邑县 大气
与第10批D3LY20240731037、12批D3LY20240802022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地方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义兴庄村东北侧桃核加工厂”实为平邑县召远农产品加工厂,经营者为吴某某,经营项目为剥离水果下脚料的果核,每年6-9月进行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办理排污登记。厂内晾晒少量水果下脚料,堆放点进行了完全覆盖,有轻微异味。经走访桃核厂周边居民4户(周边住户少),均表示未受到桃核厂气味影响。
8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责令该厂办理排污登记。已于8月5日完成登记。 加强监管 已办结
39 D3LY20240802039 来电 沂水县沙沟镇九岭坡村,村内沂水城投程达建材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洗砂,污水排至厂子周边耕地内将土壤污染,且噪声扰民。 沂水县
与第10批次X3LY20240731013号(沂水城投程达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沙沟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非法经营洗砂”问题。该企业年加工500万吨钾机制砂项目,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23号),2020年4月完成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10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1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3MA3RELX19E001Z),2022年7月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D371323S2022-024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63年11月29日止,该企业立项、环评、排污、取水、土地手续齐全。
2.反映的“污水排至厂子周边耕地内将土壤污染,且噪声扰民”问题。该企业配建2处废水收集池、2个浓密罐、2处回水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鄂破工序,该生产环节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距离最近住户约400米。
3.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周边耕地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8月4日,经走访该村10户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污水外排及噪声扰民问题。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0 D3LY20240802040 来电 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乔家湖村,村西南角铭华塑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除尘设备,作业时排放废气,且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大气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铭华塑业有限公司”全名为临沂铭华塑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某,主要从事塑料袋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聚乙烯颗粒,通过挤出—牵引—风冷—成型,建设有有6台吹膜机,无治理设施,生产时产生混料粉尘和吹膜废气,直接排放。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走访周边5名群众,均表示无噪音扰民情况。
属实 白沙埠镇督导杜某吹塑厂停产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拟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41 D3LY20240802041 来电 临沭县临沭街道山里南村,三家养殖户在村西南角东大顶子南侧沟内养殖,将粪水排至该沟内,导致粪水流至西盘水库内,将水源污染。 临沭县
8月3日,临沭县组织临沭街道、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三家养殖户”为山里南村村民胡某庆、胡某光、胡某刚养殖户,位置在村西南山坡下,山坡沟边,均位于非禁养区,其中:胡某庆养殖1头牛、6只鸡,胡某光养殖1只猪仔、1只羊,胡某刚养殖1头牛、10只羊、40只鹅,均为散养户,3家散养户产生粪污均在自家院内发酵用于自己4亩、5亩、4亩的农地还田。反映的“西盘水库”位于该村下游4公里处。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3家养殖户外排粪污情况,沟内水体清澈,无积存粪污情况。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西盘水库采样检测,目前尚未出具检测结果。
部分属实 1.临沭街道要求3家散养户完善粪污暂存,确保粪污有效收集,不外排,目前已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将根据西盘水库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散养户配套检测沉淀池,粪污不外排。 阶段办结
42 D3LY20240802042 来电 莒南县石莲子镇王家沟村,2024年7月份村西南角蓝汇供销供应链公司污水排至公司东侧沟渠内,导致污水流至其家鱼塘内,造成大量鱼死亡,损失6万余元,仅赔偿8000元,赔偿低,要求合理赔偿。 莒南县
8月3日,莒南县组织石莲子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蓝汇供销供应链公司”为临沂蓝汇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位于石莲子镇王家沟村西南角,与反映的“鱼塘”相距约1000米,鱼塘水面面积约360平方米,业主为李某某。6月底,该鱼塘出现死鱼情况,李某某认为是临沂蓝汇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外排废水造成,双方自行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临沂蓝汇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已赔偿李某某8000元。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废水未外排。
属实 石莲子镇组织蓝汇供销、李某某对赔偿事宜做进一步调解。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43 D3LY20240802043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合庄西村,村西亿翔食品厂,作业时污水排至厂子西侧下水道,将该村地下水污染。 兰陵县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5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山东亿翔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蒜米、蒜片的加工销售业务,环评、排污许可、取水许可等手续齐全,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设备。主要生产工序为大蒜-分瓣-去皮-分选-漂洗-清洗-擦干-包装入库,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大蒜清洗、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外水沟,最终汇入西燕子河。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并达标。未发现该公司将污水排放至地下、污染水源现象。
3.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地下水和厂区周边臭气浓度进行取样检测,地下水水质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44 D3LY20240802044 来电 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东孝友村,村委北侧道路向东30米左右路北巷道路西第一家纸箱厂,印刷后清洗机器的废水排放至地下。 沂河新区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白沙埠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纸箱厂”实为王某纸箱厂,主要从事纸箱印刷,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纸板—切割—印刷—成品,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发现废水排放至地下情况。
部分属实 白沙埠镇督导王某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目前已清理完毕。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5 D3LY20240802045 来电 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王家岭村,村北养牛厂院内以及牛厂北侧存在多家生产PVC作坊,污水排至牛厂废池内以及牛厂北侧水渠内,且扬尘严重、噪声扰民。 沂河新区
8月3日,沂河新区组织凤凰岭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王家岭村村北养牛厂实为马某某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经营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2023年4月胡某某曾租用该经营点院内其余厂房从事塑料破碎加工,2024年4月底解除租赁合同,目前已搬离。
3.原养牛厂外北侧200米范围内均为耕地,无PVC生产作坊。
4.现场检查时,马某某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经营点无PVC生产作坊,院内无废水池,无污水排放痕迹;院外北侧有1条宽1米、深0.4米、长约300米的雨水沟,现场检查时该雨水沟已干涸。
5.经走访周边5户群众,均表示周边无类似PVC生产作坊,无污水、扬尘及噪声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凤凰岭街道要求马某某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经营点加强管理,严禁从事违规项目;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及时整理入库;装卸作业时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减少装卸噪声对周边的居民影响;日常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6 D3LY20240802046 来电 兰陵县矿坑镇单庄村,村西年年有余饭店南侧韩某某复合厂,作业时排放浓烟,存在刺鼻气味。 兰陵县 大气
8月3日,兰陵县组织矿坑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韩某某复合厂”位于矿坑镇单庄村西,主要从事塑料皮革加热复合,未取得环评等手续。
2.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经查该厂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矿坑镇督导其自行清理生产设备、生产原料等,已于8月3日清理完毕。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47 D3LY20240802047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吴家庄水库,为水源地,存在人员在该处非法养殖鱼,并向水库内投放化肥、鸡粪、化学物品,造成水源污染,现水质发绿,存在恶臭味。 平邑县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平邑县吴家庄水库”建设于1960年5月,面积21平方千米,属于吴家庄水库管理所管理,为非饮用水源地。2024年5月31日,临沂彤彤商贸有限公司承包该水库从事渔业养殖,相关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投放白鲢、花鲢鱼苗,春季放养,自然散养1年后捕捞。吴家庄水库建库以来,至今未进行过泄洪,每年主要用于抗旱灌溉用水,水库内的水体基本不循环,近期突发藻类大量繁殖,出现水质发绿情况。经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表示无恶臭味情况。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水库存在投放化肥、鸡粪、化学物品情况,水库水质呈绿色。
3.8月7日,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平邑县水利局加强对吴家庄水库及临沂彤彤商贸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强水库巡查力度 加强监管 已办结
48 D3LY20240802048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北坊村爱华幼儿园南侧50米悬挂陈氏面瘫广告牌的电线杆下方南侧院内,该处存在较多生活、建筑、装修垃圾。 兰山区 固废 8月3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枣园镇北曲坊村拆迁区,于2018年4月实施拆迁,目前,该区域已设置围挡处于封闭待开发状态。现场检查,该区域存有少量建筑及装修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兰山区枣园镇对建筑及装修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49 D3LY20240802049 来电 郯城县港上镇徐圩子村,村民徐某某于村内西侧开办养牛场,气味刺鼻,且直接将污水排放至厂内下水道,无排污管道。 郯城县 大气
8月2日,郯城县组织港上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养牛场”实为徐某某养殖场,肉牛存栏92头,建设有一个48立方米的化粪池,位于非禁养区,为养殖专业户。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部分牛粪露天堆放,因近期强降雨,导致部分粪污冲刷到养殖场西侧和北侧紧邻的排水沟中(两沟各长约30米),有异味。
部分属实 郯城县港上镇责令养殖户清理沟中积存的粪污和露天堆存的牛粪;定期清理化粪池,及时清运牛粪。目前已清理完毕。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0 D3LY20240802050 来电 罗庄区傅庄街道上王庄村,该村北侧砖厂内汪塘,堆放较多建筑垃圾,造成污染。 罗庄区 固废
8月3日,罗庄区组织傅庄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砖厂”为原临沂市地利建材墙体厂,已于2017年停产并并拆除主要生产设备,业主为窑南头村民李某某。
2.现场检查时,该厂院内汪塘东北处空地存有建筑垃圾,约30吨,占地约16平方米。
属实 傅庄街道督导李某某自行清理建筑垃圾,目前已完成清理;同时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51 D3LY20240802051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土山洼村,该村村北佰晟工厂排放有害气体导致周围庄稼无法生长。 高新区 大气
与第11批D3LY2024080106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2日,高新区组织罗西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佰盛有限公司”实为山东佰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喷胶、烘干、吹膜、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撒砂、搅拌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2.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机废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限值要求。
3.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企业废气排放对农作物生长产生明显影响。
不属实 罗西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加强监管巡查,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2 D3LY20240802052 来电 沂南县孙祖镇东铁峪村,该村村中心满香源食品厂排放刺鼻气体。 沂南县 大气
8月3日,沂南县组织孙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满香源食品厂”全名为山东满香源食品有限公司,为业主郑某丽租赁该村扶贫车间建设,主要从事肉松加工,环保手续齐全,产生废气经油烟净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该项目租赁合同到期,已于7月下旬停产,准备搬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部分设施已拆除。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孙祖镇加强对该企业监管。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3 D3LY20240802053 来电 沂南县辛集镇房庄子村,村内较多大棚内均存在晾晒粪便现象,且将污水直接排放至村内沟渠,气味难闻。 沂南县
与第01批D3LY20240722003、第06批D3LY20240727015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沂南县组织辛集镇、县畜牧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晒粪问题为农业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位于沂南县辛集镇房庄村村东200米,占地面积20亩,负责人李某某,建有封闭大棚6个,将鸡粪、农作物秸秆等原料混合搅拌,经发酵后作为有机肥用于农业施肥。周围无学校,西侧距离最近村庄600米。走访周边20名村民,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
2.2024年7月4日,龙卷风过境造成大棚全部损坏倒塌,受灾严重,大棚内的部分原料及产品外露,周边散发异味。现场正在清理倒塌大棚及粪污。
属实 辛集镇责令李某某对倒塌大棚及粪便进行清理,8月15日前完成。 完成粪污清理 未办结
54 D3LY20240802054 来电 莒南县涝坡镇大址坊村陡山水库南侧存在山东黄河水泥厂,该厂直接将污水排放至陡山水库,污染水源。 莒南县
8月3日,莒南县组织涝坡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水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黄河水泥厂”为莒南县省级重点水利工程—水系连通工程配套建设的临时拌合站,为工程加工隧洞管片,工程完工后拆除,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有少量罐车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该工程施工过程中,自隧道中排出部分地下水及少量泥浆,经配套泥浆池、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泥水分离后,产生清水部分回用于隧洞施工,剩余部分排放至东侧沟渠(长约210米),最终进入陡山水库。
2.现场检查时,临时拌合站未生产,隧洞正常施工,厂区东侧沟渠有水排入,水体感官清澈透明,沟渠无淤积等情况。
3.8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工程排放至东侧沟渠废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莒南县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严禁将废水排入陡山水库,8月30日前完成。 整改到位 未办结
55 D3LY20240802055 来电 兰山区义堂镇邱家庄村村碑北侧10米临沂市国源板材厂,使用锅炉焚烧颗粒,外排黑烟,且吸尘器不达标,导致粉尘严重。 兰山区 大气
8月3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国源板材厂为临沂市兰山区大牛木业板材厂,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环保手续齐全。主要利用外购夹心皮、杨木皮、面粉、脲醛胶为原料,经连芯、修芯、涂胶 、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生产胶合板,环保手续齐全。热压、涂胶工序配套安装光氧催化治理设施,砂光、锯边工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
2.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锯边工序存在锯末散落清扫不及时的情况。热压工序使用阳光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的蒸汽,未发现使用生物质锅炉现象。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颗粒物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固定源废气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
4.8月3日,义堂镇对临沂市兰山区大牛木业板材厂周边5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无黑烟及粉尘污染等问题。
部分属实 兰山区义堂镇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加强监管,充分沟通 已办结
56 D3LY20240802056 来电 罗庄区册山街道豪门东路嘉恒陶瓷有限公司,治污设施未开启,扬尘严重,未按照危废进行分类,将污水排放至公司南侧耕地内。 罗庄区 大气
8月3日,罗庄区组织册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嘉恒陶瓷有限公司”实为临沂恒锦陶瓷有限公司册山分公司,建设有日用瓷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生产废水和部分危险废物,其中原料装磨工序产生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固液分离后,废水压滤后回用生产工序使用,沉淀污泥和压滤污泥加入球磨研磨再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脱模剂桶、废固化剂桶、废硅胶头等,按规范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危废库,年产生量约有0.21吨。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无明显积尘,厂区南侧耕地未发现外排废水情况。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册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要求该企业作业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 已办结
57 D3LY20240802057 来电 蒙阴县巨山镇石门村五五运输公司北侧20米路西生产塑料网套的工厂,无环评手续,生产时,气味难闻。 蒙阴县 大气
8月3日,蒙阴县组织蒙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塑料网套的工厂”实为蒙阴县景悦塑料制品加工点,位于蒙阴街道石门社区,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设1条网套生产线。2023年6月,该加工点年加工网套200吨、塑料筐150万个项目获得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批复文号蒙审服投资许字〔2023〕40号;2024年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4年7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颗粒加热、发泡、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油烟颗粒、臭气浓度等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水喷淋+静电捕油装置+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等无组织废气通过安装排气扇、通风等措施排放。
3.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经对周边居民走访调查,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0份,均表示不存在蒙阴县景悦塑料制品加工点生产时有难闻气味问题。待企业复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外排废气取样检测。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58 D3LY20240802058 来电 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东侧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将污水直接排放至公司西侧河道内,且车间生产环保不达标。 沂水县
与第10批次X3LY20240731013号(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部分)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沂水县组织诸葛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城投鲁邦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600万吨机制砂项目,2020年4月完成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2020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服投资许字〔2020〕22号),2021年5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1年6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3MA3RELW20Y),2023年4月取得取水许可证(编号D371323S2023-0031)。
2.该企业破碎生产线建设在封闭厂房内,配套布袋除尘器及水喷淋设施,物料密闭输送,厂区四周搭建有防风抑尘网,厂区不定时洒水降尘,建有洗车台,运输车辆均采取篷布遮盖等有效措施,厂区道路已硬化,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建设3台板块污泥压滤机,压滤后用于土地复垦。
3.现场查看时,企业未生产,无生产废水及扬尘污染。8月4日,经走访附近村庄10位群众,均表示没有发现企业将污水直排河道及粉尘、噪声等问题。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59 D3LY20240802059 来电 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南江路长荣环保科技公司,该公司存在两处院落两套锅炉设备焚烧煤炭,无生产手续,并且使用罐车随意排放污水。 兰陵县 大气
8月3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长荣环保科技公司”实为山东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年产100000吨复合生物碳源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周边蒜农低品或次品大蒜原料通过粉碎→蒸煮→油水分离→蒸煮液处理→催化氧化→生物发酵→物化灭活→多元复配。该企业热源为生物质锅炉,原料为生物质燃料等,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锅10鲁Q01696(23)],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和废气,其中,生产工序中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水喷淋更换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蒸煮废气、发酵废气、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等,破碎废气、蒸煮废气、发酵废气经收集引至锅炉进行焚烧处理后与锅炉燃烧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由30米排气筒排放。
2.现场检查时,该位置有两处院落,北侧院落为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1套生物质锅炉锅炉,未发现焚烧煤炭和使用罐车随意排放污水情况。该公司使用罐车将含水大蒜残渣运送至临沂恒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在南侧院落内有1套锅炉设备及蒜油生产线,该院落不属于山东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安装为徐某私人行为。无环评手续,建设完成后未生产。
属实 1.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督促长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神山镇督导徐某将南侧院落内设备自行拆除,已于8月5日拆除并清理完毕;加强巡查监管,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60 D3LY20240802060 来电 兰陵县苍山街道西坊上村南侧蒜米加工厂,作业时噪声扰民,无环评手续,外排污水。 兰陵县 噪声 8月3日,兰陵县组织苍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蒜米加工厂"为左琪蔬菜有限公司,位于苍山街道西坊上村村西,生产工艺为蒜头脱皮、浸泡生产蒜米。该公司距离住户较近,不符合规划,无法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2.8月3日,经走访附近10户群众,均表示该公司无污水外排和噪音扰民的现象。
部分属实 1.苍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督导该企业于8月13日前拆除蒜米清洗设备。
2.苍山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加强巡查监管。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未办结
61 D3LY20240802061 来电 平邑县平邑街道民居庄村鸿兴石材厂东邻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业时存在刺鼻气体、浓烟、噪声扰民。 平邑县 大气
与第10批D3LY20240731025号、11批D3LY20240801070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平邑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平邑县嘉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农副产品等饲料加工项目,2024年5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8月3日完成排污登记,生产原料为过期面包及边角料。
2.该企业7月上旬设备安装后进行试生产,生产工序为上料-粉碎-烘干-冷却-装袋,热源为3t/h生物质热风炉,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该企业于7月20日起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原料产生)。该厂周边居住4户居民,走访时均反映试生产时无噪声、刺鼻气味和排放浓烟的问题。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要求该厂采取车间密闭、缩短物料暂存周期等措施减少异味影响。
2.待该厂正式生产时,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噪声和异味的检测。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62 D3LY20240802062 来电 临沭县大兴镇园艺厂院内养鸭厂,粪便排放至坡石桥村村东南角水沟内且夜间排放臭气。 临沭县 大气
8月3日,临沭县组织大兴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园艺厂院内养鸭厂”实为临沂农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大兴镇高埠村东,距离坡石桥村约1.2公里,位于非禁养区,建有养殖圈舍17座,年最大出栏量为90万只,属于规模化养殖。该公司建设的年出栏90万只肉鸡养殖及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配套建有1个黑膜沼气池(38米×35米×3.8米)、2个发酵棚(分别为96米×22米、45米×18米)、2个污水处理池(均为28米×4.2米×3.6米)等粪污处理设施,发酵棚、发酵罐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收集后经生物洗涤塔处理后排放,污粪暂存池、沼液储存池已加盖密封后,连同鸡舍,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该公司长期停养肉鸡,2024年6月底,养殖肉鸭存栏约2万只,于8月5日出栏。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西侧沟渠有养殖粪污积存情况。同时,发现坡石桥村东南方向的沟渠内存有养殖粪污,长约10余米,上下游均无粪污排放痕迹,为群众在沟边堆肥,近期强降雨导致部分流入沟渠。
3.8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养殖场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该养殖场未及时处置养殖粪污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1万元,责令清理公司西侧沟渠内粪污,抽运至公司内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目前,粪污已抽运完毕。
2.大兴镇对坡石桥村东南方向沟渠内的粪污进行清运,目前已清运完毕,共清运粪污约3吨,清运至附近农田进行还田。
沟渠内粪污清理完毕。养殖场设施运行正常,粪污不外排。 阶段办结
63 D3LY20240802063 来电 兰陵县大仲村镇石曲村,村东北角蒜油加工厂,污水排放至地下,导致向阳村村东湖地下水被污染。 兰陵县
8月3日,兰陵县组织大仲村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 反映的“蒜油加工厂”位于石曲村东1000米处,业主为孙某某,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至地下问题,因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环评手续。
2. 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向阳村村东湖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大仲村镇督导孙某某自行清理生产设备,8月15日前完成。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未办结
64 D3LY20240802064 来电 郯城县马头镇西园街村委北500米路西无名胶厂,作业时排放刺鼻气味。 郯城县 大气
与第05批D3LY20240726108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7月27日,郯城县组织马头镇、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无名化工胶厂”,业主为朱某,原建有年产300吨白乳胶项目,以颗粒状聚乙烯醇为原料,置于1吨的反应釜内,通过燃煤锅炉供热,将颗粒状聚乙烯醇融化后再加入淀粉、钙粉混合搅拌、冷却后生产白乳胶。该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前期已将燃煤锅炉拆除并置于锅炉房内,反应釜等待找到买方后拆运。调取的该胶厂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用电量记录,显示其长期未进行生产作业。目前,该厂反应釜内无残料,燃煤锅炉仍处于拆除状态,现场无原料、产品,无近期生产痕迹。
部分属实 郯城县马头镇已对该企业清理取缔。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5 D3LY20240802065 来电 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该村村北集西砖厂东北方向空地存放沙子未进行覆盖,并且车辆运输时未进行覆盖,导致扬尘严重。 兰山区 大气 8月3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空地实为原集西砖厂东北角露天厂区,自2022年至今进行沙石分装销售,占地面积约2.5亩。现场检查,沙石存放量约100立方米,未全面覆盖,存在扬尘问题。经调取近期视频监控,未发现车辆运输未覆盖现象。
部分属实 兰山区枣园镇要求负责人对裸露沙石进行覆盖,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道路遗撒。目前,已覆盖完成。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66 D3LY20240802066 来电 临沭县曹庄镇黄庄村,该村村西大田地晾晒较多鸡粪,气味难闻。 临沭县 大气
与第06批D3LY20240727013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临沭县组织曹庄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黄庄村为蛋鸡养殖专业村,村民有晾晒鸡粪作为有机肥还田的传统。7月28日,D3LY20240727013号信访交办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村西有4户村民晾晒鸡粪,当日已清理完成。曹庄镇在对该问题持续摸排中发现该村村西北、村西南、村北仍有丁某某、尹某伟、王某等12户村民晾晒鸡粪。鸡粪来源为周边养鸡场,晾晒干燥后出售给种植户用作农肥。
属实 1.晾晒的鸡粪,转移至具备“三防”措施的密闭厂棚内暂存,作农家肥待售,目前已整改完毕。
2.曹庄镇将对问题持续排查,一旦发现立即清理。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镇村网格作用,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67 D3LY20240802067 来电 高新区罗西街道中石卜村北侧塑料厂,生产时排放不明气体,导致周围农作物均死亡。 高新区 大气
8月3日,高新区组织罗西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石卜村北侧塑料厂”实为临沂市罗庄区罗西塑料制品厂,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主要产污环节为发泡工序、密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电离捕捉器+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反映的“农作物均死亡”实际位于该厂北侧50米处,面积约1.5亩,和厂区北侧80米处,面积约0.3亩的玉米存在叶片发黄现象,初步判定因近期高温和强降雨天气,地势低洼积水,农作物受涝所致。
2.8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VOCs废气取样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限值要求。紧邻该企业废气排放口厂区东侧农作物长势良好。
部分属实 罗西街道、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加强监管巡查,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8 D3LY20240802068 来电 沂南县蒲汪镇圣母冢村北侧山岭,该处存在较多村民堆放粪便,导致粪水流至村内河道内,气味难闻。 沂南县
8月3日,沂南县组织蒲汪镇、县畜牧发展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多处堆粪点”共4处,位于蒲汪镇圣母冢村北山岭,均为该村村民将粪便堆放于自家农田,用于还田。其中田某良堆存猪粪1堆,已覆盖,周边无明显异味;田某月和李某忠分别堆存牛粪2堆和1堆,均未覆盖,散发异味,周边存在雨水冲刷迹象。
2.现场检查时,该村内无河道,北岭东侧排水沟已断流,沟内未发现粪污。
属实 蒲汪镇要求业主已对堆放粪便进行覆盖,已完成。 完成粪堆覆盖 已办结
69 D3LY20240802069 来电 费县马庄镇驻地双桥木业工厂、福基木业工厂、腾丰木业工厂、如杰木业工厂、丰乐家木业工厂、久喜木业工厂、振轩木业工厂、晨晖木业工厂、葛妹皓木业工厂、奥江木业工厂、鸿福源木业工厂、景磊木业工厂,均使用锅炉焚烧颗粒,粉尘污染严重。 费县 大气
8月3日,费县组织马庄镇、探沂镇、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核实,反映有生物质锅炉板材企业12家,环保手续齐全,12家企业各有1台生物质锅炉,共计12台。前期,已有4家企业已拆除生物质锅炉。现场检查时,12家企业中,9家板材企业未生产,3家正在生产。
1.双桥木业工厂实为山东双桥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庄镇双桥村,负责人陈某林,该厂年产1.2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
2.福基木业工厂原名为费县马庄镇永和多层板厂,位于马庄镇金石峪村,负责人周某光,该厂年产10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4t/h生物质锅炉已拆除。
3.腾丰木业工厂实为费县腾丰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庄镇马庄村,负责人周某海,该厂年产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4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
4.如杰木业工厂原名为临沂鑫昌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庄镇马庄村,负责人张某宝,该厂年产4万立方米高档家具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
5.丰乐家木业工厂原名为费县喜乐嘉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庄镇马庄村,负责人张某涛,该厂年产6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违规建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
6.久喜木业工厂实为费县久喜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马庄镇马庄村,负责人邵某强,该厂年产13万立方米高档家具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4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
7.晨晖木业工厂原名为费县马庄镇众泰板厂,位于马庄镇陈家围子村,负责人刘某,该厂年产1.2万立方米装饰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已拆除。
8.葛妹皓木业工厂实为费县葛妹皓板材厂,位于马庄镇金石峪村,负责人查某贵,该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已拆除。
9.鸿福源木业工厂实为费县鸿福源木制品厂,位于马庄镇上合村,负责人张某,该厂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1.5t/h生物质锅炉已拆除。
10.景磊木业工厂原名为费县团结木材加工厂,位于马庄镇程庄村,负责人孙某,该厂年产3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违规建有1台1t/h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
11.振轩木业工厂实为费县振轩木材加工厂,位于探沂镇窦家村,负责人陈某银,该厂年产1.1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违规建有1台0.5t/h生物质锅炉未运行。
12.奥江木业工厂实为费县奥江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毛家河村,负责人孙某磊,该厂年产5.2万立方米环保实木颗粒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违规建有1台2.5t/h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
属实 1.马庄镇向山东双桥木业有限公司、费县腾丰木业有限公司、临沂鑫昌木业有限公司、费县喜乐嘉木业有限公司、费县久喜木业有限公司、费县团结木材加工厂等6家企业下达限期清理生物质锅炉通知书,已于8月8日拆除完毕。探沂镇向费县振轩木材加工厂、费县奥江木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下达限期清理生物质锅炉通知书,已于8月3日拆除完毕。
2.费县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加大对生物质锅炉排查整治力度,规范企业正常生产。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
70 X3LY20240802001 来信 沂水县高桥镇柳子沟炼油厂饲料厂,异味刺鼻,将污水随意排放。 沂水县 大气
8月3日,沂水县组织高桥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柳子沟村炼油厂饲料厂”实为沂水泓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沂水恒昌源饲料原料有限公司,其中:
1.沂水泓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年产5000吨单一饲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序为破碎、熬油、过滤、压榨,主要废气为熬油工序产生的臭气,经“冷凝+洗涤塔+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主要为污凝水、地面冲洗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由环卫人员定期抽运至高桥镇污水处理站。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废水外排、无异味。经走访该公司附近10户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其中3户反映生产时轻微异味但不影响生活,7户反映生产时无异味。
2.沂水恒昌源饲料原料有限公司建有年产1万吨饲料用油脂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序为破碎、熬油、过滤、压榨,主要废气为熬油工序产生的臭气,经“冷凝+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凝废水、喷淋塔废水等,经隔污池处理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喷淋塔补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由环卫人员定期抽运至高桥镇污水处理站。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废水外排、无异味情况,经走访该公司附近10户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其中2户反映生产时轻微异味但不影响生活,8户反映生产时无异味。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高桥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辖区生态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1 X3LY20240802002 来信 沂水县福泉机械厂建设在小区附近,经常电焊、打铁、喷漆,气味及噪声扰民。 沂水县 大气
8月3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福泉机械厂”实为沂水福泉机械有限公司,建有年产2000台液压油缸和2000台自动榨油机制造项目。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废气,主要有喷漆废气、固化干燥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该企业的噪声主要由锯床、车床、钻床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密闭降噪、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区距离最近的兴龙状元府小区(位于该厂西侧)101米。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喷漆工序未生产(使用水性漆),无明显异味;切割、车床、钻孔工序正常生产,经走访小区10名群众,均表示该企业无异味及噪声扰民情况。
3.8月3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2.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2 X3LY20240802003 来信 沂水县山东玻纤公司,晶体粉尘污染,人吸入后呼吸困难,要求停产取缔。 沂水县 大气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山东玻纤公司”全称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建有3条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年产能19万吨,产生粉尘环节为:(1)原料储存环节,拆包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中净化处理,原料料仓、配料仓、石灰石料仓粉尘及窑头料仓粉尘分别经仓顶除尘器净化处理。(2)原料传输环节,原料粉状物料经密闭罐车、吨包运输至厂区,通过气力输送至密闭储罐内,罐顶配套布袋收尘器处理;储罐原料经自动化配制混合,再经管道气力输送至玻璃密炉内熔化成玻璃液,整个过程全部处于密闭状态,无粉尘产生。(3)生产环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丝储存在密闭仓库内,部分经废丝斗转运至废丝加工工序,经烘干、粉磨成粉,再经气力输送至储罐内回用,无粉尘产生。(4)玻璃粉加工环节,玻璃粉加工过程均处于密闭状态,生产过程配套布袋收尘器处理。
2.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现场无晶体粉尘污染,现场无晶体粉尘累积痕迹。查看近2年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无日均值超标数据。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沂城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3 X3LY20240802004 来信 临沂润达水务,常年用地下管道向沂河排放污水,污染河水。 沂水县
8月3日,沂水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地下管道”实为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该公司于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主要收集沂水城区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通过该出水管道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流至沂河。
2.沙岭子河的溢流口为城镇污水收集管道观察口,不是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道。因强降雨天气,部分雨水混入污水管道,导致流量增大,超出第二污水处理厂最大处理能力,管道水位增高导致溢流,并非常年现象。
3.经排查,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利用地下管道非法排污情况。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4 X3LY20240802005 来信 沂水县许家湖镇沂水县福盛涂料厂,加工密炼毒胶涂料,勾兑有毒油漆,污染空气,污染地下水;沂水县五谷满园食品厂建在村子里,无土地环保工商手续,利用雨季排放污水,将污水流淌至南王庄村内河流,造成污染。 沂水县
8月3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和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沂水县许家湖镇沂水县福盛涂料厂”,原建有年产500吨环保涂料生产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自2021年1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厂房及生产设备均已拆除。
2.反映的“沂水县五谷满园食品厂”实为沂水五谷满院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手续齐全。该公司共有2个建设项目,一是豆奶粉生产线项目,无环评手续,该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沂水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2月依法立案处罚;目前,该企业已放弃办理环评手续,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迹象。二是年产3800吨方便杂粮粉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谷物等农产品粉碎和烘干,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无污水流淌至南王庄村内河流,造成污染情况。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加大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5 X3LY20240802006 来信 沂水县姚店子黄海龙石子厂,各种手续不全,私自扩大厂子规模,违规占用堵塞污染河道,挖沙偷沙,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8月3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石子厂”实为沂水县金鹏石料厂(Ⅲ矿段),由黄某某负责经营,建有1条石子生产线,具备年产5万吨石子加工产能。营业执照,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取水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齐全。该厂已于2024年1月停产至今。该厂北侧50米处为姚店子河。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未发现河道内有采沙机械及采沙痕迹,河道畅通、无堵塞,未发现改建扩建情况。8月4日,经走访周边村庄10名群众,均反映该厂无占用、污染河道,挖沙、偷沙问题。
部分属实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盗采河砂。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6 X3LY20240802007 来信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庐山化工园区,大量工业企业在煤炭压减工作上,欺上瞒下,工作数据造假,工作人员捏造数据,代替原子虚乌有、已破产企业数据嵌入冲量,替代上报。 沂水县 其他
8月3日,沂水县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庐山化工园区,大量工业企业在煤炭压减工作上,欺上瞒下,工作数据造假,工作人员捏造数据”问题。“十四五”以来,庐山化工园区涉及煤炭消费的企业共4家,分别为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沂水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亿利洁能科技沂水有限公司)、山东鲁洲集团沂水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黎宁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黎宁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关停淘汰燃煤设备,不再使用煤炭。目前,沂水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鲁洲集团沂水化工有限公司仍在使用煤炭。
2.针对以上用煤企业,我县通过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及日常调度统计,全面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运行及煤炭消费情况。同时,省市县通过煤炭专项核查、“两高”核查等形式对相关企业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现场核查企业生产运行记录、煤炭消费统计数据及煤炭购入发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欺上瞒下,工作数据造假,工作人员捏造数据情况。
3.关于“代替原子虚乌有、已破产企业数据嵌入冲量,替代上报”问题。“十四五”以来,对于我县新上耗煤项目“沂水县庐山高科新材料产业园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3〕765号)内容,替代源均符合标准要求,且替代源均不涉及破产企业,不存在替代源子虚乌有、已破产企业数据嵌入冲量等问题。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77 X3LY20240802008 来信 沂水县道托镇南侧,正祥矿业等很多采矿场,盗采山石,破坏山体,直排污水,破坏农田。 沂水县 生态
8月3日,沂水县组织道托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正祥矿业”实为临沂正祥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立项、环保、采矿、安全等审批手续齐全。采矿区域分韩家曲、横岭、牛心官庄、胡家旺四个矿区,共八个矿段,只采矿不加工,不进行洗矿等其它工艺,无生产废水,不存在直排污水问题。该采矿企业为露天开采,矿区内无地下水涌出。该公司已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采取边开采边治理模式。目前,只有韩家曲矿区2、3矿段正在开采,横岭、牛心官庄、胡家旺矿区自2022年6月停产至今。道托镇南侧只有正祥矿业1家矿产开采企业。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按照采矿许可证范围进行规范开采,4个矿区8个矿段均在规定区域开采,未发现破坏农田和盗采山石、非法破坏山体情况。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8 X3LY20240802009 来信 沂水县高端食品产业园区北侧河道内,有管子每天不定时向村内河道排放白色或黄色污水,污染住户居民。 沂水县
8月3日,沂水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高端食品产业园”实为沂水经济开发区高端食品示范园项目,于2016年8月建设,园区废水产生量约60吨/日,已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其中废水经城镇污水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北侧河道。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园区污水直排河道情况;8月4日,经随机走访9名周边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有白色或黄色污水流入河道。
3.县环境监控中心对园区北侧雨水管网水质及北侧河道水质取样监测,雨水管网水质监测结果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符合限值要求;北侧河道水质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79 X3LY20240802010 来信 沂水县庐山工业园,国立化工厂周边,雨季,污水从地下管道往路上外溢泡沫污水,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沂水县
8月3日,沂水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利用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情况,国立化工厂周边雨水及污水管网均无破损情况,未发现管道内污水溢流情况。
8月5日,经走访附近企业员工,均表示未发现该厂周边道路近期外溢泡沫污水情况,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园区管网的巡查力度,及时维护,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园区企业监管,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0 X3LY20240802011 来信 反映沂水县发改部门在重点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压减、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方面数据不严不实,为应对工作目标任务,套用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部分虚假材料数据上报。 沂水县 其他
8月3日,沂水县组织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该交办案件涉及我县两项工作,其中,重点耗煤项目和煤炭消费压减涉及整体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综合能源消费量涉及万元GDP能耗下降工作。
2.根据省市要求,沂水县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要求到“十四五”末累计压减10%,每年压减2%,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3.5%,每年下降2.86%。2021-2023年,根据市政府通报结果,沂水县煤炭消费三年累计压减9.2%,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4.6%,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序时目标任务。
3.沂水县完成这两项工作任务目标,一方面是部分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主动下调生产负荷,整体能源和煤炭消费量下降较大;另一方面,沂水县对各乡镇(街道)、重点耗煤企业能源及煤炭消费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分析和预警通报,并通过节能降碳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及时调控相关企业能耗水平。
4.以上具体数据由全县规上各企业通过纳统平台自主填报,完成情况由市统计局反馈,不存在发改部门套用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部分虚假材料数据进行上报情况。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1 X3LY20240802012 来信 沂水县黄山铺镇不老山,没有办理任何土地环保手续,以开发民宿为由,非法建设多幢二层建筑,位置在圣水坊水库边上,破坏山林,占用耕地,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肆意倾倒,严重影响景区安全。 沂水县 其他
8月3日,沂水县组织黄山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多幢违法二层建筑”实为沂水茶溪谷乡村旅游项目,距圣水坊水库约300米,涉及民宿项目16套。2017年10月取得项目总体规划批复,2017年12月取得建设用地批复,2018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2.反映的“破坏山林,占用耕地”问题。圣水坊村在对该项目进行场地平整时擅自违法占地1664平方米,其中林地982平方米,其余为一般农田。2017年8月原县林业局对黄山铺镇圣水坊村村民委员会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罚款9820元,已缴纳。2018年3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黄山铺镇圣水坊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地1664平方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罚款46040元,已缴纳。相关土地已办理农转用手续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待村集体缴纳土地划拨费用后,即可取得用地批复。2018年7月,县纪委对黄山铺镇圣水坊村原支部书记赵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反映“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肆意倾倒,严重影响景区安全”问题。项目区配套建设了化粪池,粪污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环卫人员定期抽运至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集中运输到垃圾发电厂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和生活垃圾肆意倾倒情况。
部分属实 黄山铺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项目实施的监督,从严从重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2 X3LY20240802013 来信 沂水县沙沟镇上流庄周围数十个村庄,存在到处挖山采石现象,河道养殖污水横流,死鸡漂浮,恶臭熏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生态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沙沟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上流庄村周围有霹雳石村、芝麻峪村、辉泉村、大东峪村、小东峪、石泉峪村、石槽峪、贺家沟、上流西峪、沈家洞等十余个村,先后发现7处非法开采点。
(1)2020年4月至5月,上流庄村村民马某华在辉泉村后坡山非法开采玄武岩3.5万吨,造成山体破坏。2023年3月,马某华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沙沟镇于2022年9月底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2)2020年5月,芝麻峪村徐某某在芝麻峪村南非法开采石灰岩1000吨,造成山体破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芝麻峪村徐某某非法开采石灰岩行为罚款8000元,已缴纳。沙沟镇于2021年12月完成了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12月,徐某某在芝麻峪村后炮楼山非法开采玄武岩630吨,造成山体破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芝麻峪村徐某某非法开采玄武岩行为罚款3万元,已缴纳。沙沟镇于2022年12月底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3)2021年2月至4月,上流庄村村民赵某某在霹雳石村西沟以建鸭棚为名非法开采800立方米,造成山体破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上流庄村赵某某非法开采风化砂行为罚款2万元,已缴纳。赵某某于12月完成了生态修复治理。
(4)2021年3月至4月,上流庄村村民丁某某在该村西以建房为名在宅基地上非法开采石灰岩200吨,造成山体破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丁某某非法开采石灰岩行为罚款5000元,已缴纳。丁某某于12月底完成了生态修复治理。
(5)2021年4月,霹雳石村村民刘某在霹雳石村西大王山以建鸭棚为名非法开采风化砂,造成山体破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霹雳石村刘某非法开采风化砂行为罚款5400元,已缴纳。刘某于12月底完成了生态修复治理。
(6)2022年1月至3月,辉泉村村民马某在辉泉村与贺家沟村交界桃花源山非法开采玄武岩18857吨,造成山体破坏。2023年4月,辉泉村村民马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马某于2023年12月底完成了生态修复治理。
2.上流庄村现有养殖户145户,其中养殖专业户86户(肉鸡养殖7户,肉鸭养殖79户),散养户59户(养牛28户,养羊31户);上流庄村周围村共有养殖专业户17户(肉鸡养殖7户,肉鸭养殖6户,猪养殖4户),散养户103户(养牛28户,养羊53户,养猪22户)。所有养殖户均配备了沉淀池、粪污暂存场等粪污处理设施,做到了雨污分离,部分粪污运送至专业粪污处理场处理,部分粪污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达到还田利用要求。经对上流庄周边所有河道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河道养殖污水横流,死鸡漂浮,恶臭熏天等问题。
3.8月3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养殖区域下游河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1.沙沟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乱扔乱抛病死畜禽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该区域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行为。
3.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该区域养殖户的养殖、粪污处置等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养殖粪污规范化处置,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4.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从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3 X3LY20240802014 来信 沂水工业园昆达生物公司,长期排放刺鼻气体,利用雨天排放含油污水外溢到路上,每天晚上很多车辆外运污泥至东侧,未经地磅称重。 沂水县 大气
与第9批X3LY20240730007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乙)酯、吡啶深加工系列产品(哌啶、2-氯吡啶等),杂醇油(异戊醇、正丙醇、乙醇、丙酸等),氯代吡啶(2-氯吡啶、2,6-二氯吡啶、四氯吡啶等),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办理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2.反映的“长期排放刺鼻气体”问题。该企业产生废气的来源为:各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和罐区。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查阅档案资料,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92个废气排放口进行全覆盖检测,每半年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硫化氢、氨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非甲烷总烃等检测结果均符合《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7月25日、7月26日、7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VOCs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反映的“利用雨天排放含油污水外溢到路上”问题。企业生产废水日产生量约为11000吨,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设置雨水排放口1个,经城镇雨水管网排入沂河。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查阅企业环评文件,未发现油污废水产生工艺,对企业及周边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含油污水外溢到路上现象。调阅企业月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水中石油类指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现场检查中除污水收集管网外,未发现其他外排污水管道和偷排含油污水情况。
5.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污水排放口进行检测,石油类指标结果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8月1日,沂水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雨水排放口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限值要求。
6.反映的“每天晚上很多车辆外运污泥至东侧,未经地磅称重”问题。该企业建有污泥焚烧炉1处,主要处理该企业及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润达水务有限公司、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泥。现场检查时,调阅该企业2024年1月至6月份污泥处置台账,污泥处理量与各企业污泥运输量基本一致。经调查,该企业因东厂区昆达生物乙醛产业链山东集群项目场平需要,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夜间将西厂区2,3-二氯吡啶二期项目和联苯二酚项目建设产生的渣土运至东侧厂区,未发现污泥存放。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沂水县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4 X3LY20240802015 来信 沂水县庐山工业园区清沂山等数十家大型化工企业,多年来持续排污,周边柳家庄、袁家庄等数个村子地下水被污染,污染水已经进入河道。这些企业以取样化验为由,在院子里非法打井,将污水高压注入地下。烟囱林立,污烟咕咕,气味污染居民身心健康。 沂水县 8月3日,沂水县组织许家湖镇、县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沂水县庐山化工园区于2008年开始建设,园区内现有企业57家,其中涉工业废水企业41家,产生废水均由厂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沂水城投庐山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园区企业按照《沂水县庐山工业园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方案》建设地下水监测井,构建了地下水监测网格,实现了动态监控。地下水监测井锁盖上锁,由许家湖镇统一管理,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企业非法打井并将污水高压注入地下的行为。2024年第一、二季度庐山化工园区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园区周边的吴坡村、郭家楼村、新建村、春水社区等9个地下水检测点位45项检测指标中,除2个点位总硬度及硫酸盐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水质限值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限值。柳家庄、袁家庄不在庐山化工园区地下水检测点位范围内,8月4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对两个村庄的地下水井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限值。
2.园区内山东清沂山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共建有9根高空排放烟囱,均按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查阅近半年在线监控数据,无日均值超标污染环境情况。园区内企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2024年第一、二季度庐山化工园区环境空气跟踪检测报告显示,柳家庄村、春水社区两个敏感点位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二级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二噁英类满足环评限值1.8pgTEQ/m3的限值要求,其他各监测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许家湖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提高环保意识。
2.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沂水县经济开发区按照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开展园区监督检测,及时掌握园区环境质量状况。
加强监管 已办结 *
85 X3LY20240802016 来信 沂水县沂城街道井峪村,石某某在井峪村和牛岭村交界处、井峪村和北张庄村交界处建设多家养鸡场,并在井峪村与张庄村交界处存放鸡粪,没有排污设施,污水横流,一下雨便流至村子,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污染地下水。 沂水县
与第03批D3LY20240724062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多家养鸡场”实为沂水县富升养殖场肉鸡养殖项目,位于沂城街道井峪村北侧,法人代表石某某,项目共建有养殖大棚15个,为规模化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文件。
2.反映的“井峪村与北张庄村交界处存放鸡粪”问题为沂水全民黄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法人代表石某某,建有粪污暂存棚1处。该项目2017年4月成立,从事粪污收集处理、粪肥配送还田服务,粪肥进行条垛式好氧堆肥,现场存在粪污异味,部分粪污随雨水外溢至其承包山地,未发现流至村内现象。经走访周边10户群众,均反映无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现象。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井峪村、北张庄村附近住户的地下井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1.7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该项目涉嫌未办理环评文件并投入生产依法立案调查。
2.沂城街道责成沂水全民黄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及时喷洒除臭剂除臭,减少环境影响。
立案查处,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86 X3LY20240802017 来信 沂水县杨庄镇水牛村,孙某某非法破坏水牛村东南岭及中良子的基本农田,挖沙采沙。伙同张某某盗窃水牛村水库西面矿产资源。 沂水县 生态 8月3日,沂水县组织杨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沂水县杨庄镇水牛村东南岭,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地类属于耕地,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地类属于工矿用地。2020年6月,水牛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户户通道路工程,因村集体经济薄弱,决定利用该地块挖掘风化砂,用于修建路基及抵顶部分施工费用,共挖掘11.8亩风化砂约15万吨,2022年10月,水牛村将该地块复垦,目前该地块种植玉米、花生。2024年7月,沂水县纪委监委对水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某强涉嫌非法采矿行为立案调查。
2.沂水县杨庄镇水牛村中良子,位于水牛水库东侧,地类属于耕地。2020年12月,刘某某在该处盗采风化砂约105吨。2021年2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刘某某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已缴纳。2023年10月,水牛村扩宽村北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杨某擅自挖掘此处风化砂约1200吨用于填筑路基,320吨售卖。2024年3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杨某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罚款3840元,已缴纳。
3.沂水县杨庄镇水牛村水库西为沂水县淘萄乐葡萄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张某某,2005年流转水牛村村民土地100余亩,用于葡萄种植,2021年12月,孙某涛在该处盗挖风化砂约80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孙某涛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已缴纳。
部分属实 1.杨庄镇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加强监管 已办结
87 X3LY20240802018 来信 兰山区方城镇李张庄村,村后汶泗公路西方城桥,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汇腾新材料公司,排放窒息气体,前几天迎检停产,这两天又开始生产了。 兰山区 大气 8月3日,兰山区组织方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汶泗路方城中桥东50米路南,距离最近居民约300米,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碱喷淋+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配套建有处理能力48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经查阅该企业近期生产记录台账及用电记录,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未曾停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厂区内存在轻微异味。
2.反映的临沂汇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东王庄村2号,距离最近居民约150米,环保手续齐全,主要通过外购基板、三聚氰胺纸等原料经热压工序生产胶合板。热压工序配套安装光氧+活性炭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经查阅该企业近期生产记录台账及用电记录,自7月4日起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现场无明显异味。
3.8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临沂明英工贸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与恶臭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1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2标准。
部分属实
1.兰山区方城镇要求2家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2.待临沂汇腾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工复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有组织废气
及无组织废气进行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阶段办结
88 X3LY20240802019 来信 兰山区柳青街道上都华府项目,开发商倒卖地下自然资源沙,长期焚烧建筑垃圾,致使附近村民呼吸困难,严重污染环境。 兰山区 大气 8月3日,兰山区组织柳青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上都华府小区已全部建设完成,已有部分居民入住。现场走访排查,发现沿街一处装修垃圾暂存点,该暂存点内有少量装修垃圾及剩余沙石物料,未发现倒卖沙及焚烧建筑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柳青街道对装修垃圾及剩余物料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 已办结
89 X3LY20240802020 来信 平邑县卞桥镇慧玉页岩砖厂和栏马页岩砖厂,伙同天益运维公司,做氮气造假五年以上,严重造成卞桥镇、上冶镇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污染空气,对人民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平邑县 大气
8月3日,平邑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慧玉页岩砖厂和栏马页岩砖厂”,全名分别为:平邑县慧玉建材有限公司、临沂市蒙山旅游度假区栏马建材厂,两家企业均从事页岩砖生产,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均齐全,均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和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由山东天益环保测控有限公司负责运维。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两家企业存在在线监控设备氮气造假情况。经调阅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平台数据,2022年8月以来卞桥镇站点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最高为67μg/m3,上冶镇站点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最高为66μg/m3,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氧化硫的二级日均限值(150μg/m3)。不存在“严重造成卞桥镇、上冶镇二氧化硫严重超标”的情况。
对两家企业附近各10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无二氧化硫气味影响生活现象。
不属实 加强监管 已办结
90 X3LY20240802021 来信 莒南县壮岗镇陈家河村,陈某某、陈某某同支部书记陈某,擅自在其经营的壮岗镇陈家河石子厂超范围超深度非法开采建筑用花岗岩,造成70.76亩土地被破坏,永久丧失种植条件。非法开采的土地生态环境至今未得到治理。 临港区 生态
与第02批D3LY20240723085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3日,临港区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地块位于莒南县壮岗镇陈家河村西南,企业注册名为莒南县壮岗镇陈家河石子厂,于2003年取得采矿权。到期后,该厂分别于2005年、2008年,向莒南县国土资源局递交矿山企业延续申请手续并获得审批。成立临港区后,2010年12月,该厂向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分局递交矿山企业延续申请手续,2011年7月获得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期限至2016年7月。
2.根据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确定了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陈家河村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018年11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工程量为边坡修整、平台及道路平整、坑边围栏及基座、警示牌、绿化等,2019年8月,修复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2020年1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复核通过并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销号公示。
部分属实 1.2014年4月,原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该企业超层开采行为立案查处(临国土资罚决字〔2014〕621号),罚款45045元。
2.2015年8月,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该企业超范围开采并破坏耕地行为立案侦查。
3.2017年7月,莒南县人民法院对陈家河石子厂负责人陈某波、其子陈某成涉嫌犯罪依法做出刑事判决。
加强巡查,严厉查处此类问题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