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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20707-181301-256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11-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大众日报》: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

《大众日报》: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

2018-11-16   作者: 点击数:  

山东强化生态环保监管执法,环境信用年度评价作为企业融资贷款、项目审批重要依据

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

排污许可证明年覆盖污染防治攻坚战所有重点行业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督促企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强化科技监控手段运用、加大对“一刀切”行为的督察问责力度等七个方面的举措。

《方案》要求,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督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直接责任,企业全面担负起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

我省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根据积分情况进行颜色标识,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平台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信用山东”等网站向社会公开。每年定期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通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等有关部门和机构,作为企业评先树优、融资贷款、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使环境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进一步督促企业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科技监控手段运用将进一步强化,《方案》要求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加快建设完善污染源实时自动监控体系,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热点网格等科技手段,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造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探索建立污染源治污设施智能监控执法系统。

《方案》要求加大对“一刀切”行为的督察问责力度,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禁止“一刀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环保“一刀切”行为,将纳入督察问责范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又讯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排污许可证要覆盖涉及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所有重点行业,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放量80%以上重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持证排污,2020年实现排污许可制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意见》要求各市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制度,继续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并稳步推进排污许可数据信息化,实现与环境监测、执法、环境质量数据的综合研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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