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媒体评论
 
 索 引 号  20220707-173824-275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5-07-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排污企业要“零容忍”

对排污企业要“零容忍”

2015-07-16   作者: 点击数:  

3月26日,本报一版重要位置通报了近期城区大气污染排放重点企业检查情况,两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9起,第一批10家企业被责令停产,4家企业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这充分体现了我市坚决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保护临沂良好生态环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生态与经济建设的互促共赢,就是要以大气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对排污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停产整顿治理,绝不含糊。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六个临沂”,其中之一就是“生态临沂”。“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一直是临沂最为宝贵的财富、最为响亮的名片和最具影响的核心竞争力。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是千万沂蒙人民的共同期待;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是临沂科学跨越发展的不懈追求。然而,一些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对临沂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我们若不坚决把雾霾治理好、大气污染控制住,辛勤劳动和汗水换来的发展成果,就会蒙上灰尘、大打折扣,就保证不了群众健康,更谈不上美好生活,“生态临沂”建设就会沦为一句口号。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只要保护好生态这个“金饭碗”,临沂的发展才会永续不竭,临沂百姓的美好日子才能过得幸福、过得长远。我们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加快建设“生态临沂”为契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加大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力争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前列”,让临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让临沂人民过上更满足、更有幸福感的生活。

  
上一条:我市对土小企业污染“零”容忍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取缔一起
下一条:我市黄标车首次实现“黄改绿”
关闭窗口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临沂市环境监控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 电话:0539-720610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31    备案号:鲁ICP备2020050342号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公安备案37130202371780

党政机关互联网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