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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20707-173820-938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5-07-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既然同呼吸,何不共努力?

既然同呼吸,何不共努力?

2015-07-16   作者: 点击数:  

“千里雾笼,万里尘飘”。近日,全国20多个城市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计3月下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还将遭遇雾霾。雾霾反复来袭,人人都是受害者。防治雾霾,需要“全民总动员”,祛除置身事外的“看客”心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当看到,雾霾问题与以往发展方式粗放、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缺乏足够重视密切相关。一些地方只要“金山银山”、忽略绿水青山的发展方式,导致生态环境每况愈下。目前,我国已明确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这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防治雾霾提供了契机。

雾霾形成并非一朝一夕,防治雾霾,当久久为功。“抗霾之战”,政府部门、企业以及每一位公民都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对政府部门来说,明确要求、完善法规,以“壮士断腕”之势强力推进环保工作必不可少。对企业而言,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减少污染排放尤为重要。对于公众,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尽我所能减少污染源同样不可或缺。

抗霾,决不能放任“等风吹”的“无为循环”,更不能对频繁来袭的雾霾陷入麻木,或者只在雾霾袭来时痛心疾首,雾霾消散之后就忘记长远的责任与行动。

出行多乘公共交通、植绿护绿、节约用电、垃圾分类……行胜于言,个体的“绿色习惯”,汇聚起来就是强大的“抗霾正能量”。既然同呼吸,何不共努力?少一些“看客”心态,多一些携手并进,方能对雾霾形成坚实有力的阻击。

消除“心肺之患”刻不容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经济“新常态”下,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也应不断完善监督和惩处机制,以最严格的环保执法,辅以最广泛的公众参与,不断汇聚抗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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