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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220707-173146-514  发布机构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08-01-2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环境时评:跨国公司环保“超国民待遇”该取消

环境时评:跨国公司环保“超国民待遇”该取消

2008-01-21   作者: 点击数:  

1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公布了130家曾经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企业名单,其中三家由于整改不力再次违反环境法规,被国家环保总局重点曝光。环境污染已成中国经济运行中一个突出的问题,而遍布全国各地的跨国公司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

笔者认为,这么多跨国公司在一份污染企业名单上“榜上有名”,这与中国环境标准、法律法规及监管漏洞等方面的原因分不开。由此,使得跨国公司找到了“投机”空间,导致其在环保问题上在中国采取有别于本国的双重标准。而此次公布的130家曾被列入“黑名单”的跨国公司仅仅只是局部统计数据,并不意味着目前只有这130家跨国企业有过“环保问题”。

我们看到,这130家跨国公司多数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既有世界知名品牌,也有“世界500强”,拥有较好的环保口碑。与西方知名跨国公司相比,一些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华污染也已初露端倪。笔者认为,如果这种趋势再不提高我们的警惕,如果再不加强我们的环境执法力度,那么我们的“世界工厂”就要变成“世界垃圾场”了。

众多跨国公司所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无疑,与这些企业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有关。但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当前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似乎患了“外资饥渴症”。这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不惜降低环保要求,迁就、庇护那些高污染企业。有的地方对外资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对其依法监管和进行处罚,环保监察和执法力度相对较弱,生怕“管严了”会“吓跑”外商,在客观上纵容了某些跨国公司的违法排污行为。

当然,这与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不积极关注也有关。在国外,企业因为环保问题会导致品牌受损,甚至遭到民众的“抛弃”。而在中国,公众只关注企业产品质量和价格,环境问题似乎并不影响其对企业产品的选择。

环境污染的代价是巨大。这方面的例子,西方诸多发达国家在“先发展、后治理”的过程中,就给我们提供了一面明镜。如果我们再不严格要求跨国公司在中国办厂,应与中国企业执行和承担相同的法律所规定的环境责任和义务,那么,还会有更多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甚或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来中国进行“污染”,那时候,中国就真的由“世界工厂”变成“世界垃圾场”了。这可是国人所不愿看到的。

笔者认为,唯有尽快健全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尽快取消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环保准入制度,落实环境执法责任制,赏罚分明,有错必纠,才能遏制跨国公司成为污染大户,也才能在处罚跨国公司时与其所用的“巧合”“疏忽”“意外”说“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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