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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21批)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25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21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21批信访举报件共计27件(其中来电6件,来信21件)。截至9月25日,已办结22件,阶段性办结5件。其中,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120219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150016

临沂市沂南县双候镇小欠庄村,村干部刘某祥兄弟俩养牛,养牛棚建在了村南边根上,距离居民区50米左右,气味熏天。

沂南县

9月16日,沂南县组织县畜牧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双堠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刘某祥为小欠庄村村民大组负责人,刘某祥与弟弟刘某江在该村西南50米分别建有养牛棚,属散养户,位于非禁养区。配套沉淀池和储粪场,储粪场暂存少量粪便,有养殖异味。经走访周边10户村民,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异味进行检测,结果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双堠镇责令刘某祥、刘某江对养殖粪便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2

D2SD202109150034

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冠亚新城小区2期12号楼、13号楼之间的公共活动场所长廊木结构与16号楼、17号楼中间的小亭子,已经损坏堆积成垃圾,还有人在此处堆放杂物及废品;12、15、16、18号楼均有人占用车库外面公共空间堆放个人垃圾废品;22号楼23号楼沿街大部分商铺乱排污水乱丢垃圾,夜间19:00-22:00左右有众多小商贩在消防通道摆摊,产生大量垃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是问题未彻底解决。

河东区

土壤

9月16日,临沂市组织河东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河东区住建局、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麻墩街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冠亚新城小区公共活动场所长廊木结构与小亭子损坏堆积成垃圾,堆放杂物及废品问题:长廊木结构有损坏,部分木板掉落地面,有业主在此晾晒塑料薄膜;小亭子有损坏,无杂物及废品堆放。

2.关于有人占用车库外面公共空间堆放个人垃圾废品问题:存在小区部分业主在地面停车位堆放废旧纸箱、塑料瓶问题。

2.关于沿街大部分商铺乱排污水乱丢垃圾,夜间小商贩在消防通道摆摊,产生大量垃圾问题:22号楼北沿街有空调外机流水痕迹,未发现沿街商铺乱排污水、乱丢垃圾现象;有个别业主夜间占用内部沿街的消防通道摆摊,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

3.今年以来,共接到市民2次投诉小区内堆放垃圾、废品问题,芝麻墩街道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业主立即清理,不得随意堆放。由于反映人匿名,无法反馈。

部分属实

1.9月17日已完成垃圾清运工作,9月21日完成长廊和凉亭修复。

2.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责成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社区沿街商铺和周边道路监管,消除占道经营和占用消防通道问题。

3.河东区住建局责令小区物业禁止摊贩社区内经营。

已办结

3

D2SD202109150044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村西有两家散乱污石粉厂(负责人李某领,王某堂),每天0:00-6:00作业,产生严重粉尘,村民无法晾晒衣服。已经多次向团林镇政府及临港区环保局反映,但是回复结果均是该企业未生产。

莒南县

大气

9月16日,莒南县组织团林镇、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石粉厂业主分别为李某领、王某堂,均无土地、立项、规划、环评等许可手续,属“散乱污”项目。

2.因滑石粉生产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作为当地的传统项目,团林镇采取责令业主停产,并协助企业转产、自行拆除生产设施、妥善清理原料和产品的方式,逐步清理非法滑石粉生产项目。2021年以来,团林镇先后接到群众反映2家滑石厂粉尘污染问题3次,均及时查处,未发现企业生产迹象,查处结果已报12345热线办。走访周围群众,反映2家企业近期有夜间擅自生产情况,对正常生活有影响。

4.2021年1月,因在团林镇“散乱污”集中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莒南县纪委监委给予团林镇党委副书记姜超、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徐鹏(副科级)诫勉谈话;给予团林镇环保所所长崔言峰党内警告。

基本属实

1.10月20日前,对李某领、王某堂滑石粉厂生产设施予以拆除;11月30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原料、产品等,彻底清理取缔。

2.莒南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4

D2SD202109150045

泉庄镇群子峪村东北角处有张某的无名洗沙场,洗沙厂在村内东北角处的基本农田挖沙洗沙,现在农田里全是坑,洗沙的污水都排放到沂河内,洗沙的淤泥在厂内外露没有覆盖,没有任何环保手续。

沂水县

生态

9月16日,沂水县组织泉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无名洗沙场”为张某于2021年5月私自建设的机制砂加工“散乱污”项目。该洗砂场地块为独立工矿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占用耕地,原材料全部购买于鲁南矿业有限公司,未在农田里挖沙,未破坏农田。洗砂场洗砂污水经沉淀后排入沂河,产生的泥浆在场内存放,未覆盖。2021年6月,泉庄镇政府巡查时发现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2021年6月该洗砂场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目前,洗砂场用地已恢复原状。

基本属实

沂水县责成泉庄镇对该洗砂场加强巡查监督,防止死灰复燃。

已办结

5

D2SD202109150053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大枣沟头村,村民王某峰开办养鸭场(大枣沟头村与刘官庄村交界处),产生的粪便排满整个排水用的沟渠,产生严重异味,影响正常生活。排水沟污水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导致水质浑浊。多次向村内及镇里反映,问题一直未解决。

兰山区

9月16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王某峰养鸭场位于枣园镇大枣沟头村与刘官庄村交界,建有2个养鸭棚,从事肉鸭养殖,属于非禁养区。该养鸭场2021年4月停养至今,配套建设沉淀池,但存在粪便清理不及时,粪污溢流外排问题,有异味。

2.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3.经调阅今年以来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枣园镇未收到涉及该养殖场的信访。

部分属实

枣园镇已要求该养殖场完善粪水沉淀池,及时清理粪污,严禁外排;养殖期间及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立即对堆积污水进行清理并实施清淤。目前,污水清理和清淤均已完成。

已办结

6

D2SD202109150054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永安二路与金锣二路交汇处往南200米左右,之前是京沪高速修建时的搅拌站,现在被私人承包,清洗罐车的废水随意排放,卸货时扬尘严重,无环评手续。

兰山区

其他污染

9月16日,兰山区组织枣园镇、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为京沪高速改扩建六合同综合场站,为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段改扩建项目专用场站,位于兰山区枣园镇永安二路与金锣二路交会南200米,2018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鲁环审﹝2018﹞2号),2018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无需单独验收),是服务京沪高速项目的临时性沥青和混凝土综合拌合站,配套建设罐车清洗池,目前用于京沪高速枣园出口建设。

2.京沪高速枣园出口正在完善土地手续,未施工,该站未生产,厂区内地面清扫不及时,有积尘,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该拌合站服务于京沪高速枣园出口建设,未被私人承包。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降尘措施,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降尘,确保喷淋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粉尘排放。

已办结

7

X2SD202109150054

临沂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污水外排,尘土飞扬,没有手续。

河东区

噪音

9月16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园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2013年8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经开函〔2013〕181号),2015年3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经开验〔2015〕3号)。企业已办理立项、取水许可、建筑企业资质手续。

2.企业正常生产,物料密闭存储,喷淋设施正常开启,无尘土飞扬现象;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表示无噪声扰民现象。

3.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粉尘、噪声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不属实


已办结

8

X2SD202109150064

村民张某军在40亩基本农田上建厂房大棚,建设工程噪声扰民,尘土飞扬。

郯城县

大气

9月16日,郯城县组织李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郯城县李庄镇株柏三村村东,总面积37.55亩,由张某军租赁使用。该地块建有两个项目:一是张某军自建的柳编厂,从事手工编织柳编工艺品,占地17.85亩,地类属建设用地,建有生产车间1座、仓库1座、办公楼1座及部分附属设施。二是2020年张某军以承包柳编厂相邻土地及柳编厂仓库入股的方式和临沂洪顺建材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洗沙场项目(水洗砂项目2020年9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郯环评函〔2020〕112号)),洗沙设施建设在柳编厂仓库内,洗沙项目场地、料场共占地19.70亩(包括基本农田6.345亩、一般农用地8.712亩、建设用地4.644亩),其中料场占用基本农田、一般农用地,用于存放原料和黄沙。2021年6月,该洗沙项目因不符合郯城县洗砂场行业整治要求被责令停产整治。

2.9月11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洗沙场对压占的基本农田、一般农用地的物料进行清理,业主积极配合,主动清理压占的基本农田并复耕,装卸、清运时有车辆噪声和扬尘。目前,除地磅外均已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1.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张某军9月23日前拆除地磅。

2.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地块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已办结

9

X2SD202109150068

村西有一个发动机拆解厂,无环评手续,噪声污染,私自处置废机油,污染土壤。

郯城县

土壤

9月16日,郯城县组织高峰头镇、县商务局、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发动机拆解厂,业主为李某某,收购废旧发动机,简易拆解后外售。该厂无环评手续,无拆解资质,为“散乱污”企业。

2.拆解车间地面已硬化,拆解工作区铺有带围堰钢板,拆解过程有噪声,机油没有外流。

3.拆解车间内暂存5个装废机油的油桶,外售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临沂盛腾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不存在私自处置废机油问题。

部分属实

郯城县高峰头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发动机拆解厂完成了清理取缔。

已办结

10

X2SD202109150095

原村书记肖某华伙同原亿农公司老板陈某荣,占用村民耕地建设钢结构大棚。

罗庄区

其他污染

9月16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肖某华,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任高都街道东高都社区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2.反映的亿农公司实为临沂亿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高都街道东高都村,法人代表陈某荣。建设两个钢结构大棚,其中东侧大棚,占地面积4.8亩,为设施农用地辅助用地,非耕地,已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西侧大棚,占地面积2.7亩,地类为耕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建设大棚系企业行为,与肖某华无关。

部分属实

9月16日,罗庄区自然资源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西侧大棚、恢复耕种条件,9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1

X2SD202109150097

高都街道办事处东高都村原支书肖某华,常年将大量生活垃圾,直接堆放在村南边陷泥河东岸进行掩埋,每到夏天,臭气难闻,造成污染。

罗庄区

土壤

9月16日,罗庄区组织高都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肖某华,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任东高都社区党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2.在陷泥河东岸堆放的垃圾系高都街道原垃圾中转站,不占用河道,与肖某华无关。高都街道新建垃圾中转站后,旧站停止使用,垃圾未及时处理,约11000余方,均为生活垃圾,垃圾渗滤液通过回喷集中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

3.5月18日,罗庄区政府在该处实施垃圾清理转运工程,9月13日,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预计10月15日完工。

基本属实

9月16日,罗庄区政府责令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都街道加强施工监管,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按期完工。

已办结

12

X2SD202109150098

美鑫喷塑加工厂在美鑫钢材市场东南角,紧靠华升机械厂,噪音污染严重;使用垃圾塑料制成粉末,无空气净化机,除尘器不开,粉尘污染严重;烤炉开启后黑烟冲天气味刺鼻。

罗庄区

大气

9月16日,罗庄区组织盛庄街道、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美鑫喷塑加工厂实为临沂飞同铁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某。该公司年加工喷塑件12万方项目2018年12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审〔2018〕192号),2019年12月17日通过环保验收(罗审批环验字〔2019〕46号)。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阻隔等措施进行降噪;喷塑工序使用外购塑粉,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烘烤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不产生黑烟。

2.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均正常使用;车间地面有积尘,无黑烟冲天气味刺鼻情形;未发现明显噪音。

3.该企业距离居民区约2公里,盛庄街道对周边10户企业主走访调查,均反映未发现“噪音污染严重、烤炉开启后黑烟冲天气味刺鼻”情形。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废气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完善扬尘管控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13

X2SD202109150100

罗庄区褚墩镇向阳新村北山上,以村里修路为名盗采渣土,把通行的道路挖成很大的深坑,坑内有人建造一个大池子,向里倾倒不明黑色液体,污染环境。

罗庄区

生态

9月16日,罗庄区组织褚墩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庄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向阳新村北山实为虎山,通向虎山的道路有三条,分别由南、西、北侧通向山顶。道路宽1.5—2米,路面完整,未发现采挖现象,未发现人造大池子和倾倒不明黑色液体。

2.2019年11月向阳新村实施“户户通”工程,在原有道路基础上直接建设,无开采渣土外运,也未从外部开采渣土铺垫道路。

3.褚墩镇走访山体附近虎山岭西村、向阳新村各10户居民,均反映未发现“有人盗采渣土,利用采坑建设水池,倾倒黑色液体”的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14

X2SD202109150114

磨山镇马庄村南有散乱污企业;村南向西有几个养鸭棚,粪水流入东西沟内,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兰陵县

9月16日,兰陵县组织磨山镇、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排查及走访附近群众,马庄村南未发现散乱污企业。

2.该村西南方向有2处养鸭棚,位于非禁养区,均配建约100立方米的沉淀池,有盖板,因前期雨水过大,部分粪污外溢至养殖场南侧的东西沟内,有难闻气味。

部分属实

1.磨山镇责令养殖户对东西沟内粪便进行清理,9月30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责令该养殖场及时清理沉淀池内粪污防止外溢,9月30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15

X2SD202109150117

2014年7月,欧某法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对欧屯南湖蓄水池村民王某石等群众的一亩四多的地(长40余米、宽24米、深9.2米)进行挖掘。

兰陵县

生态

9月16日,兰陵县组织兰陵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欧某法1997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欧屯村委会主任,2015年10月至2021年4月任村支部书记。2014年,欧屯村委研究决定对用于周边耕地灌溉的蓄水池进行深挖修整,增加蓄水能力,占用村民王某石土地约0.1亩、韩某土地约0.5亩,已对占地予以补划。

部分属实

兰陵镇加强群众工作,已取得占地群众理解。

已办结

16

X2SD202109150119

东钢矿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前提下夜间生产石子,扬尘,废水,噪音等污染非常严重。

兰陵县

大气

9月16日,兰陵县组织鲁城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兰陵县东钢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鲁城镇合兴村东南600米,建有2个项目:年产50万吨石英砂选矿加工项目2011年8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苍环管〔2011〕63号),2015年12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兰陵环验〔2015〕15号);年产20万吨石英砂、2万吨硅微粉及环保提升改造扩建项目2019年8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兰陵环评审〔2019〕40号),2021年6月25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18日该公司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1324743380606X001W)。企业使用石英石生产石英砂及硅微粉,不生产石子。

2.该项目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鄂式破碎、圆锥破碎和筛分环节配有9个布袋除尘器,烘干、粉磨、分级环节配有5个布袋除尘器。

3.9月18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粉尘、地下水、噪声进行了检测,粉尘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合兴村约600米。经走访合兴村10名群众,均表示平时夜间生产时噪音较小,不影响正常生活。

不属实


已办结

17

X2SD202109150120

山东省临沂市的许某方(沂南县皂旗山石料厂、兰陵县金方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苍山县金方元石料场的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在2012-2014年在临沂市兰陵县(曾叫苍山)非法采矿,盗取国家矿产资源。又在2017-2019年在沂南县继续非法釆矿盗取国家资源。

兰陵县

生态

9月16日,临沂市组织兰陵县、沂南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兰陵县境内调查基本情况。苍山县金方元石料厂位于惠民庄村北,法人代表许某方,主要经营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2009年5月办理环评手续,2009年6月依法取得原苍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C3713242009067130022013),2010年3月开始开采,2015年4月之后未继续开采。经原兰陵县国土自然局调查,该公司经营期间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并于2014年5月14日移交县公安局查处(兰陵国土资移字〔2014〕14号)。2014年5月29日,兰陵县公安局对许某方依法收缴471.9万元违法所得,并对其取保候审。6月9日,兰陵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许某方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兰陵县金方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方,经营范围为河道疏通废料处置再利用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环保工程实施及相关的设备销售,建筑垃圾回收、混凝土生产与销售,无开采行为。

2.沂南县境内调查基本情况。沂南县皂旗山石料厂位于孙祖镇黄庄村北500米,负责人许某方,主要从事石灰岩开采、石子加工销售。2014年7月1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山关闭;2016年10月该企业生产设备全部拆除。2018年6月9日开始矿山修复治理,2020年10月13日修复治理完成并通过验收。2017年至2019年期间,沂南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沂南县公安局和孙祖镇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许某方非法采矿盗取国家资源行为。

部分属实

兰陵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许某方涉嫌非法采矿罪进行查处。                      

已办结

18

X2SD202109150126

相公街道办事处小毛子村西有一家洗沙厂,无环保手续,污水外排。

河东区

9月16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洗沙厂位于相公街道小茅茨村西侧东南旺三村,负责人李某涛,无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相公街道已于2021年3月完成清理取缔,未反弹。

不属实


已办结

19

X2SD202109150129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盛德五金加工厂(企业法定代表人朱某花、老板陶某省)。因生产材料覆膜砂加热后,产生废气,环保检查的时候工厂就停工,投诉人认为实际开工的时候废气不达标,污染严重。

河东区

大气

9月16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河东区盛德五金加工厂年产5000吨断线钳系列产品项目2014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4〕74号),2017年9月取得验收批复(临环东验〔2017〕188号),2020年9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编号92371312MA3JAGMP24001U)。

2.熔炼、清砂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浇铸(覆膜砂加热)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该厂根据客户需求安排生产,通过查阅该厂用电量,不存在环保检查就停工情况。

3.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相公街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20

X2SD202109150131

原意顺化工厂院内,朱某计肆意盗取砂子,污水外排,尘土飞扬,噪声扰民。

河东区

生态

9月16日,河东区组织相公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原意顺化工厂,法人代表朱某计,因经营不善,已于2006年拆除。2021年7月10日,刘某真租赁该场院,目前正在建设新厂房。

2.开挖地基产生的1085立方米土和434立方米砂存于原厂房内,拟用于新厂房建设,不存在肆意盗取砂子情况;排放至厂外沟渠的水仅为开挖地基产生的基坑降水,无污水排放;地面存有少量积尘;走访周边18户居民均反映无尘土飞扬、噪声扰民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21

X2SD202109160004

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1.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未采取任何措施;2.每天昼夜不停的生产,产生巨大噪音;3.粉尘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2017年余粮店村成立一个石矿,山东连大工程有限公司,毁坏栗树5000 余棵,以及马尾松、柳树、杨树等。

平邑县

生态

9月16日,平邑县组织临涧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联达工矿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临涧镇余粮店村村东,距村庄约850米,主要从事花岗岩废料综合利用(废料来自平邑县冠鲁一分矿),2017年11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评函〔2017〕72号),2018年5月31日通过环保验收(平环验〔2018〕14号)。生产车间全密闭,安装高压水雾喷淋及干雾降尘装置;破碎、筛分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厂区内配备雾炮喷淋设备、洒水车、清扫车;运输车辆采取全密闭及冲洗管控措施;厂区外及道路周边建有围挡。

2.9月8日,企业因维修厂外道路停止生产。现场洒水车正常运行,道路及车间未见积尘,车间密闭良好。夜间生产行为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农作物主要分布在厂外乡村道路两侧,长势良好。

3.“石矿”实为该公司花岗岩废料综合利用加工项目,征地范围内除350棵办理采伐许可证外,其他无需办理采伐许可证的金银花约1900墩,杨树、栗树、核桃树等约2200株,由村民自行处置,2017年12月31日补偿款发放到位。该公司于2018年6月1日、2018年12月10日分两次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面积共计16.4亩,使用时限为2年(平国土资字〔29〕号、平国土资字〔64〕号)。该项目为非临时项目且超出土地使用期限,存在违规行为。

4.经走访企业附近15户居民,均反映不存在粉尘、噪声扰民,影响农作物生产以及损毁树木的情况。

部分属实

1.临涧镇、县交通局责成该公司10月20日前完成厂外道路修复;加大道路清扫洒水频次,降低道路扬尘。

2.在该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将对粉尘和噪声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阶段性办结

22

X2SD202109160008

平邑县保太镇德埠庄村,村原膏矿6号井矿石被非法盗采后堆放废旧机油桶。

平邑县

土壤

9月16日,平邑县组织保太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平邑县保太镇德埠庄村膏矿为平邑玉荣商贸有限公司,2008年5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平环审字〔2008〕11号),2012年8月3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C3700002012087120126904),2015年12月25日该膏矿发生塌陷事故后关停。目前6号井井口封闭完好,现场地面平整,无破损、动土痕迹,无盗采矿石现象,未发现堆放的废旧机油桶。

不属实


已办结

23

X2SD202109160009

布恩禽业偷排污水,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莒南县

与第16批次X2SD202109100213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17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布恩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岭泉镇吕刘渰子村,年屠宰90万只肉鸭项目2007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函〔2007〕50号),2012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莒南环验〔2012〕3号),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2.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莒南县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安有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调阅2021年以来企业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无日均值超标数据。废水产排量与排污许可证中废水污染物申报核算排放量、在线监测数据基本一致,不存在偷排污水情况。

3.原水池和厌氧池已密闭,臭气经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设施处置后排放。走访周围10名群众,均表示有轻微气味。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要求该企业加强车间、污水处理站密闭措施和除臭设施运行管理,及时清运屠宰废弃物,降低气味影响。

已办结

24

X2SD202109160011

莒南县岭泉镇王某高商混站粉尘污染严重。

莒南县

大气

与第16批次X2SD202109100214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17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岭泉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实际为莒南县成高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不属道路配套项目,位于岭泉镇沟头村,法人代表王某高。年产1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2017年8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莒南环评函〔2017〕15号),2018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3月完成排污登记(编号:913713275952248892001X)。

2.厂区建有原料大棚,棚顶安装有喷淋设施,拌合罐罐顶安装有布袋除尘器,地面已硬化。该公司正常生产,地面有轻微积尘,运输产生扬尘。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

岭泉镇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做好原料库、道路等场所的洒水、清扫,每日不少于4次,减少扬尘。

已办结

25

X2SD202109160015

1、刘某宝和赵某胜等人在沂水县富官庄镇墙夼村东南建石子和洗沙厂房一处,非法占地100亩左右,安装多台洗沙设备,以整理土地名义在村南边破坏耕地40多亩,动用大型挖掘机破碎锤挖走石头数十万吨。厂子厂房没建设完成,擅自加工石子,多台装载机挖掘机施工装车, 扬尘严重未有抑制措施,矿区露天开采,占地约150亩,积水严重,噪音巨大、扬尘四起。


2、刘某宝和赵某胜在石匣村西北80米左右,动用大型挖掘机破碎石头外卖和自用加工石子,运输吋噪音和扬尘严重扰民,非法破坏耕地约50亩。在村南占地80亩左右,盜采石头,严重超深开采,用渣土或者废料回填造成地下水污染。

沂水县

生态

9月16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赵某胜为沂水县金地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宝为公司合伙人。金地建材位于富官庄镇墙夼村东南,占地面积43亩,建设时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和建设预留地。该公司年产24万吨工业骨料(包含1条石子生产线和2条机制砂生产线)项目,2019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沂审批发〔2019〕44号),2021年2月石子生产线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建成石子厂房、建设机制砂加工厂房和钢结构棚,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0年8月和2021年7月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罚款419150元,目前已缴纳罚款。

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采用新型低噪设备、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降噪。2条机制砂生产线未建成。石子加工原料主要来源于沂水城投宏原矿业有限公司上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过程中动用多台装载机挖掘机施工装车,存在扬尘污染,2021年7月停产。

2.反映的“以整理土地名义在村南边破坏耕地40多亩”实为市政府立项的、沂水县金地建材有限公司实施的墙夼村南部分增减挂钩拆迁复垦项目,实施面积25.356亩,实施过程中无矿石产生。2020年2月至9月,该公司按设计方案建设下沉式生产车间时,开挖渣土约3万立方米(采坑占地约7.5亩、深约6米),用于墙夼村南部分增减挂钩拆迁复垦项目,采坑积水深约1米,露天开挖时,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运输道路用洒水车抑尘。

3.反映的“非法破坏耕地约50亩”实为沂水县金地建材有限公司在石匣村西北实施的30亩荒草地的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过程中,非法开采矿石800吨,无外卖和自用加工石子行为。现堆存于该公司西侧,开采、运输过程中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2021年1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非法采矿行为立案查处,没收矿产品,并处罚款2万元。2021年4月土地整理项目完成验收,现已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

4.2020年10月,赵某胜、刘某宝合伙成立沂水万鑫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该公司在石匣村南非法开采渣土(未开采石头)约21万立方米(非法开采区域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采坑占地约35亩、深约9米),3万立方米用于石匣村西北30亩的荒草地土地整理,6万立方米外售,约12万立方米渣土用于回填采坑(目前该采坑深约4米)。现场核查无废料回填。2021年9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基本属实

1.9月17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沂水县金地建材有限公司、沂水万鑫建材有限公司非法采矿行为立案调查,拟移交公安处理。

2.沂水县责成富官庄镇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沂水县金地建材有限公司项目用地手续办理。

3.沂水县责成富官庄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企业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4.富官庄镇责成沂水万鑫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前治理石匣村南采坑,客土回填,达到种植条件。

阶段性办结

26

X2SD202109160025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大纸坊村东北临沂欧佳板材厂无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粉尘、异味污染严重;大纸坊村村北临沂市华营板材厂无环保治理设施,粉尘、异味污染严重;东单村西临沂玺林板材厂无手续,污染严重。

兰山区

大气

9月16日,兰山区组织义堂镇、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兰山区欧佳木业板材厂位于义堂镇大芝房村工业聚集区,年产90万张环保隔音门板项目2021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临兰审服字﹝2021﹞36号),2021年7月建成投产,目前正在进行自主验收。该企业于9月2日对自主验收问题进行整改,未生产。拌胶、挤压成型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筛选、断料等工序配套建设脉冲除尘治理设施。该企业周边均为工业企业,距离大芝房村居民区约250米,经走访附近4家企业,均反映无粉尘、异味问题。

2.临沂市兰山区华营木业板材厂位于义堂镇大芝房村,2021年3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主要生产木质桌脚。因市场原因于9月3日停产,建有4条生产线、1台锯等设备。挤压成型工序配套建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切割工序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收集不彻底,有粉尘、异味问题。

3.临沂市兰山区玺林板材厂位于义堂镇东墠村,2021年5月建成投产,未经环保审批,主要生产欧松板。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于9月10日对设备进行维护未生产,建有1条生产线,喷胶、热压工序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锯边工序配套建设脉冲除尘器。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要求临沂市兰山区欧佳木业板材厂定期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周边环境影响。

2.义堂镇组织人员对临沂市兰山区华营木业板材厂负责人讲解当前规划及产业政策,该负责人理解并表示重新选址经审批后再行生产。目前该企业已自行搬迁。

3.义堂镇已对临沂市兰山区玺林板材厂采取断电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在未取得批复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同时,对其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行为立案处罚。

已办结

27

X2SD202109160026

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唯一斋上府沿街贵族肥羊烧烤油烟扰民, 烧烤店就在小区沿街,南侧、西侧都是居民区,夜间营业排放的油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烧烤店老板听说中央环保督察来了就临时停业装修应付检查,等走了再开业。

兰山区

大气

与第13批次X2SD202109080006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

9月8日,兰山区组织兰山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贵族肥羊烧烤实为临沂洪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通达路与成才路交会东200米。因该餐饮单位经营地址为商住一体综合楼,未设置专用烟道,其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已于2021年8月12日由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注销。

2.经问询惟一斋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及8户居民,均反映该餐饮单位自2021年8月中旬停业至今。

3.目前,店招牌匾、厨房两个灶头和烧烤炉均已拆除,不存在停业装修应付检查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