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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2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第2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批信访举报件共计3件(均为来电)。截至9月6日,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批2021年9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8270044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上三埝村,村现任书记孟某华,2020年10月份到12月期间在村西南方向占用60多亩基本农田,平均每天使用4-7台挖掘机取土和洗沙;上任村委书记颜某庆以水库清淤为由破坏村西、村西南、村西北水库周边耕地挖土(水库无名称,村正西的水库颜某华承包,村西南的水库颜某启承包,村西北的水库被竹园村的村民承包)。

兰山区

生态

 8月28日,兰山区组织汪沟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汪沟镇上三埝村,位于汪沟镇东北7公里处,由王家埝、颜家埝、公家埝三个自然村组成。反映的孟某华为现任上三埝村党总支书记、王家埝村党支部书记。
2019年3月,王家埝村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流转给临沂大成德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5亩集体土地,用于现代农业示范生产经营。该公司委托兰山经济开发区马埠岭村钟某某对丘陵地块实施了平整,用于种植黄精和玉米等作物,无洗沙行为,但有约300m³石块外运。2020年6月8日,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对钟某某非法外运石块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3万元。现场核查时,该地块种有黄精、玉米等作物。
2.反映的上任村支部书记颜某庆实为颜某廷。
村西水库为自然汪塘。2002年,颜家埝村将该汪塘承包给村民颜某华从事渔业养殖。2012年,该村两次召开会议决定对汪塘进行清淤扩容,所清淤泥用于本村垫地,未增加汪塘面积,未破坏耕地。目前,该汪塘正常蓄水用于农田灌溉。
村西南水库为自然汪塘。2000年8月,颜家埝村将该汪塘承包给村民颜某启从事渔业养殖。2012年,该村两次召开会议决定对该汪塘进行清淤深挖,所清淤土用于本村垫地和修路。
2015年7月,市国土资源局许可汪沟镇对该处汪塘予以回填复耕,并已验收。目前,该处土地种植花生等作物。
村西北水库为竹园村自然汪塘。2007年8月,竹园村将该汪塘承包给村民赵某州,从事渔业养殖。2009年3月,该村召开会议决定对该水库进行清淤,所清淤土用于本村垫地和修路,未增加汪塘面积,未破坏耕地。目前,该汪塘正常蓄水用于农田灌溉。

属实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联合汪沟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出现破坏生态问题。

已办结

2

D2SD202108270026

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寺前官庄村,村东侧的道路向南走150米处下坡之后向西的小路往西走100米处有一家生产大棚布的工厂(不知道厂名),污染环境很严重,使用旧衣服进行加工生产,只在晚上工作,衣服粉碎之后产生的扬尘很大,1公里范围都受影响,影响村民种植的作物。

沂水县

大气

8月28日,沂水县组织黄山铺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工厂为临沂众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黄山铺镇寺前官庄村西南,占地13293平方米,主要生产鞋底原料及建筑保温材料,2015年11月注册成立,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2.该企业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主要污染物为废布条开松工序产生的纤维粉尘,配套建设了5台布袋除尘、7台旋风除尘设施。
3.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于22:00至次日8:00低谷电价期间生产。企业内部环境较为整洁,原料及产品均位于密闭大棚内,无露天存放情况,企业周边有轻微落尘。企业周围1公里范围主要为农田,东北方向300米左右为寺前官庄村。农田种植作物主要为玉米,长势良好。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结果分别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2021年8月30日,黄山铺镇对企业周边10户种植户进行走访,均表示农作物生长正常,未受影响。

属实

    沂水县责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督促企业持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洒水抑尘,做好厂区保洁;责成黄山铺镇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监督管理。

已办结

3

D2SD202108270002

从2016年开始,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的所有基本农田上都建有厂房,有皓正铁塔有限公司(镀锌厂)等企业,土壤及水源造成污染。

河东区

土壤

8月28日,河东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旺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大官庄村共有基本农田451亩,经核实,没有在基本农田建设厂房的情况。
2.2016年以来,该村范围内共新建企业3家,分别为临沂市皓正铁塔有限公司、临沂市大鹏五金磨具有限公司、山东皓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均符合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用地规划,土地、环保手续齐全。
临沂市皓正铁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热浸锌加工,生产工艺为挂件-过件酸洗(含酸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配酸)-热浸锌(助镀液经处理后回用)-钝化-晾干-成品;临沂市大鹏五金磨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树脂砂轮加工,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压制成型-干燥固化-包装入库;山东皓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加工,生产工艺为方钢-加热-除氧化皮(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冷却-矫直。3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无生产废水外排。
2020年10月,该村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程,饮用水改用自来水,仅生产、灌溉使用地下水。 
3.2021年8月28日,河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村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各设置8个点位。地下水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土壤正在检测中。

部分属实

将根据土壤检测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